谜案追凶 第171节(1 / 2)

谜案追凶 饭团桃子控 2013 字 10个月前

因为套间不大,陈末带着齐桓在楼下跟周围的人了解情况,沉珂想着,在群里同步了信息。

沉珂发完信息,抬脚就走,还没有进到卧室里,就瞧见那过道的尽头,摆放着陈末说过的那个木凋。比起打印出来不怎么清晰的照片,这东西在现实生活中看起来要惊悚得多。

虽然是木头原色没有上漆,但是那大眼珠子的周遭,却是暗红色的,像是那种浸泡久了的陈年血迹,带着不祥的气息。

在大眼珠子的周围,还生了许多照片里根本没有办法体现出细微的经络,像是眼珠子就要从眼眶里头挤出来,眼白都是血丝,开始有血泪从里头沁出来一般。

这种东西,居然也会有人摆在家中,还烧香供奉。

像这种东西祈求什么?祈求自己不瞎狗眼,还是眼珠子蹦出来还能塞回去?

沉珂想着,走近一步,拍了拍站在那木凋面前的黎渊。

黎渊只感觉自己肩上一沉,吓了一跳,险些抓手来了个过肩摔。

他余光一瞟,瞧见了沉珂那独有的卷毛儿,这才控制住了自己的习惯性动作。

“老沉,人吓人吓死人!”

沉珂鄙视的看了他一眼,“背诵核心价值观三遍。这世上无鬼神,有的只是故弄玄虚的人。”

凑近一看,先前被黎渊挡住了的那三个手掌便映入眼帘。

时间有些久了,手掌显得有些灰青,亏得在这屋子里的都是长期跟尸体打交道的人,不然的话还不得做上好几个月的噩梦。

沉珂甚至有点明白,王姐队里的小伙伴为啥吃不下那一袋子豆皮了。

很明显,最左边的那个手掌,就是老太太苏桂芳的。

“为什么要割掉手掌呢?这个凋像明明是大眼珠子,凶手不觉得把眼珠子抠下来放在这里更合理吗?为什么是手掌呢?”沉珂喃喃自语道。

屋子里原本就安静,沉珂说了这话之后,简直落针可闻。

黎渊感觉着周围气氛的微妙变化,立即说道,“没错,我刚站在这里就是在想这个问题,手掌一定有特殊性。不然的话,凶手也不费这个劲儿了。”

“再说了,这家里都没有被翻得乱七八糟的,看上去也不是求财的。那么关键一定在这个手上。老沉,你说得太对了!”

沉珂听着黎渊一本正经地夸奖,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他在这里想大眼珠子才有鬼了。

沉珂想着,就听到周围一阵松了一口气的声音,她皱了皱眉头,朝着朱成虎所在的卧室走去。

第288章 单独的血色脚印

卧室里的血腥气比客厅还要浓郁。

朱成虎约莫五十岁左右,肚子圆滚滚的,仿佛十月怀胎一般。因为这会儿天气还不算很凉快,他只穿穿了一个大裤衩儿,光着膀子躺在床上。

他同样被人抹了脖子,整个床单都被染成了血红色,身上没有瞧见其他明显伤痕。

朱成虎旁边位置是空着的,朱成虎的妻子刘香倒在了床同玻璃窗之间,在那窗户的玻璃上,有一个鲜红的手掌印,一直滑落下来,拉出了长长的一条血痕。

刘香看上去比朱成虎要年轻许多,穿着一身花不溜秋的绵绸睡衣,脸上血糊糊的。

她的伤都集中在后腰上,是三个人里唯一一个没有被割喉的人。

沈珂看着玻璃上的血手印,刘香应该想过要开窗求救的,但是没有能打开窗户。

“凶手在客厅里杀死了苏桂香,然后进了卧室,当朱成应该是没有醒过来的,所以这间屋子里没有什么打斗的痕迹,朱成虎身上也没有抵御性的伤痕。”

“不是很奇怪么?有人开门进来,杀死了苏桂香,朱成虎却毫无察觉,在睡梦中就被人割了喉。而且他身上没有其他伤,就像是凶手知道他不会醒来一样,直奔主题。”

沈珂说着,指了指朱成虎的脸。

“看这脸白净得很,连捂嘴的手印都没有。一般来说,担心人半夜大声呼救,会有捂嘴的动作。但是凶手没有这个考量,或者说他觉得压根儿不需要这个动作……”

“朱成虎在床上被杀,血喷得到处都是,其中有血就喷到了睡在他旁边的刘香的脸上。”

“刘香被惊醒,抹了一把脸,这时候她的手上沾了很多血。”

她下床之后,想要开窗户呼救……”沈珂朝着窗外看去,这里是三楼,且并没有装防盗网,“也有可能是她想要跳窗逃生。”

“凶手将她抵在墙上从后背捅来,她当时是手按在窗户上的,被捅之后人滑落了下来,留下了这个血手印。”

“凶手杀死三人之后,去厨房里拿了斩骨刀,砍断了三人的双手。将左手贡在了神坛之上,然后将三只右手都带走了。”

沈珂说到这里,顿了顿,眉头紧紧皱起。

见到在屋子里忙碌搜集证据的王姐,她突然说道,“还有一点很奇怪不是吗?门口地垫上的血脚印。只有一只脚,还很清晰,清晰到能看出来是多少码的鞋子。”

“可为什么屋里没有血脚印?总不能凶手在屋里走路是飘的,出门才踏了那么一脚吧?”

她进门的时候,清晰的看到了地上滴落的血迹,可没有瞧见血脚印。

“会不会凶手走路特别小心,有意避开了血迹?”黎渊问道。

沈珂摇了摇头,“那就更加奇怪了,如果凶手小心没有踩到血,那他的鞋底就是干净的。如果鞋底是干净的,那么门口怎么会凭空出现一个血脚印呢?”

“还有,大家都经历过下雨天。下雨天在外头走路打湿了鞋,会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一开始刚进市局一楼办事大厅的时候,脚印特别的明显。”

“等走到楼梯那准备上楼,脚印已经浅得几乎看不清楚了。门口地垫上留下了血脚印,为什么楼梯上没有呢?”

“难不成这地垫还会自己吸血,踩一脚就将血给吸收了去?别说他在门口搓了脚,脚印清晰可没有什么上下摩擦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