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法医秦明系列5 第5节(2 / 2)

“还是先听听调查情况吧。”我说。

此案已经由派出所移交县局刑警大队办理,主办侦查员是大队重案中队的指导员。

指导员说:“案件的基本情况,大家已经清楚了吧?”

我点点头,说:“我们主要关注双方的社会矛盾关系。”

指导员说:“我们查了,双方都没有明显的社会矛盾关系。夫妻俩的感情一直不错,就是两个人都比较激进和冲动,一吵架动静就比较大,邻居反映,吵完架很快又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了。”

“那以前都是因为什么事情吵架呢?”我问。

“据说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指导员说,“怀疑有小三什么的,也就是从最近开始的。”

我回想了一下现场的环境,那样的简易房,确实连打个呼噜隔壁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那丁一兰包里的避孕套又是怎么回事呢?”小羽毛说完后,一阵脸红。

“查了,是现场附近新安装了一台安全套自动售卖机。”指导员说,“丁一兰好奇,所以就去买了一个。”

“那她为何不给她老公解释?”

“肯定解释了,但是王峰不信。”指导员说,“因为最近王峰发现丁一兰和一个网友总是聊得很开心,都以‘亲爱的’互称,也因此有过几番争吵。”

“那这个网友查了吗?”我问,“毕竟死者家属认为丁一兰是因为有外遇,才想除掉王峰。”

“查了,所有的聊天记录我们都查了,那个网友是西藏的一个大学生,离这里十万八千里。”指导员说,“怎么说呢,除了单纯的‘网恋’,啥也没有。”

“那就行了,我就更有把握了。”我胸有成竹地说。

“你的意思是,”张局长说,“自杀?”

我微微点头,说:“当然,是否是案件,是否存在犯罪行为的问题,是要由专案指挥部综合判断的。仅仅从法医和现场勘查方面,现在我说几个观点。第一,犯罪动机不明确。调查情况大家已经很明了。其实,这是一对挺幸福的小夫妻,家里有个孩子,生活稳定,吃喝不愁,而且女人的主要生活依赖男人。加之已经排除了明显的社会矛盾关系,我认为这个丁一兰没有任何理由去杀死这个男人。”

大家都在埋头记录,却没有人敢贸然点头认可。

我接着说:“第二,现场勘查的情况。在这里,我要先回答所长之前的问题,为什么那么短暂的时间内,现场能留下那么一大片血迹呢?”

几个侦查员抬起头看着我。我喝了口茶,微笑着说:“经过我们的尸体检验,死者的胸口中了一刀,这一刀直接从第四、五肋骨间隙进入胸腔,扎破了左心室。死者的死因是心脏破裂导致急性大失血死亡。这点很重要。心脏破裂主要有两种死因,第一是心脏损伤后,造成心搏骤停,随即死亡。第二种是心脏破裂了,心跳却没有立即停止,既然心跳还在继续,那么全身的血液归心后,会因为心脏的挤压而从破口内迅速涌出,这样,出血就非常之快了。这也造成了致命伤后行为能力的不同。有些人心脏中刀后马上倒下丧失意志,而有些人则在心脏破裂后可以奔跑几百米。现在我回答了所长的问题,为什么在短时间内现场留下那么多血,就是因为死者心脏破裂后,并没有立即死亡,而是在持续失血。”

“可是你是怎么判断他是失血死亡,而不是心搏骤停?”小羽毛问。

我说:“所以,我到达现场后,寻找的就是喷溅血迹。因为如果心搏骤停就不会有喷溅状血迹了,或者说喷溅状血迹会相对较少。而我们到达的现场,虽然高处没有发现明显的喷溅状血迹,但是在血泊周围地面上,我发现了很多喷溅状的血迹。这就提示,死者在中刀后立即倒下,此时心脏还在跳动,还在从破口处往外喷血。死者处于一种倒伏的姿势往外喷血,所以产生了大量的低位喷溅血。”

“为什么只有低位喷溅血,而没有高位喷溅血?”小羽毛问,“他不可能是躺在那么狭小的空间里自杀吧?只要是站着捅的,应该会立即喷血啊,那么附近的家电、家具、门框什么的肯定会有喷溅血迹的黏附啊。”

“问得好!”我说,“现场空间那么狭小,如果中刀,周围的物体肯定会沾染—部分喷溅血,即便倒地迅速,也不可能一点儿都没有。”

“对呀!”陈诗羽扑闪着大眼睛。

我笑了笑,说:“现场除了家电、家具、墙壁、门框以外,还有什么?”

“还有丁一兰!”指导员说。

“是的。”我说,“既然现场高位没有发现喷溅血,那么我分析这些应该存在的高位喷溅血应该是被丁一兰遮挡住了。如果丁一兰身上有喷溅血,那么从她身上喷溅血迹的位置,就可以推断出案发当时她和死者的相对位置。”

“我怎么没想到!”陈诗羽说,“你让我拍照就是这个目的!”

我点点头,说:“丁一兰的衣服是重要的物证,毕竟是女同志,我昨天也不方便让她脱下来。但是专案组还是要找几个女同志让丁一兰换掉衣服,把现在的这身,留存证据。”

“那么,她身上的血迹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张局长问。

我打开幻灯机,播放了几张丁一兰的照片,说:“虽然她穿着深色衣服,但是我们小羽毛的拍照水平还是一流的。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丁一兰两侧袖子有擦蹭血迹,这证实了她在事后抱了死者这一说。但是更有推断价值的喷溅血迹,则全部位于丁一兰的背后。这说明,死者中刀的时候,丁一兰是背对着他的。”

“这个证据很重要。”张局长说。

我说:“这只是第二条。现在我要说第三条,就是衣着检验。从邻居赶到现场后,就证实死者是穿着一件绿色t恤的,经过我们检验,这件绿色t恤胸前与创口相对应的位置,没有裂口!”

“这难道不是说明死者是被人杀死后,又伪装穿衣的吗?”所长问。

我摇摇头,说:“首先,根据现场的血迹形态,死者倒地后就没有被拖拽的痕迹,没有移动。其次,如果是死者死后穿衣,别忘了现场有那么大片血迹,血迹会留下痕迹,而且衣服所到之处都会沾有血迹。然而,我们看到的衣服只有前胸衣角处有血迹。”

“说明刀子捅进胸口的时候,衣服是被掀起来,暴露出胸口的。”大宝说,“这一点我倒是没有想到。”

我点点头一说:“人在冲动自杀的时候,有可能会掀起衣服再捅自己。我们办理了很多自杀案件,都有明显的掀衣暴露自伤部位的动作。试想,如果要杀人的话,有必要掀起人家的衣服再捅吗?”

“没必要。”指导员清晰地回答了我的反问。

我接着说:“现在我要说第四点,也是法医判断是否自伤的关键点,就是刀伤的形成方向。我先来描述一下死者胸部的刀伤。这是一处单刃刺器形成的损伤,和我们在现场提取的水果刀完全吻合。刀伤位于第四、五肋骨间隙,胸骨和乳头之间,方向是外侧钝、内侧锐。创道的方向是基本水平略向下一点儿,刺入了胸腔。”

我把桌上的一张纸,拿过来,折成—把匕首的样子,比画着说:“如果是自杀,右手握刀,刀刃朝小鱼际方向,朝自己捅,很自然的动作就可以形成这样的创口。

说完,我又站了起来,拉起坐在旁边的林涛,说:“如果是别人捅,两种方式,第一种是虎口握刀,刀刃朝前,那么捅的位置一般是在腹部,如果是在胸部,创道的方向应该是‘上挑’而不是‘下压’。如果是握刀刃朝小鱼际方向,扎在人身上的创道方向是‘下压’,但是下压的角度会比较大,而不可能基本水平。死者的身高是175厘米,丁一兰的身高是160厘米,而死者中刀的位置是大约131厘米的高度。如果是丁一兰捅的,很难在这么低的高度上使刀刃保持与地面平行方向插入死者胸腔,这是一种很别扭的动作。”

“当然。”我和林涛同时坐下,我接着说,“如果死者是躺在地上,凶手是可以形成这个方向的创口的。但结合我刚才说的第三条,凶手不可能在刺伤死者的同时把后背暴露给死者,让喷溅血迹喷在后背上,而前胸一点儿没有。这是不可能完成的动作。更何况,一个娇小的女人怎么可能把一个彪形大汉按倒在地上一刀捅死呢?”

“还有,现场没有明显的搏斗、倒地过程的痕迹,周围物品和环境也不允许有这个过程。另外,我补充一个第五点吧。”林涛说,“我们听取了丁一兰在第一时间到案后的叙述,可以说和我们现场重建的情况完全吻合,没有一点儿谎话。如果是杀人后伪装,自然会漏洞百出。综上所述,死者是自杀无疑。”

“那他为什么要自杀呢?”一名小侦查员插嘴说。

“这个问题不专业。”我扑哧一笑,说,“这是网络上很多人质疑我们判断案件性质的时候,问的问题。我只想说,别人的心思你不要去捉摸,因为根本捉摸不透。一个个体就有一个想法,有的时候你永远想不到别人自杀的动机。”

“这里我要补充一下。”大宝显然已经振奋了精神,他说,“我们在尸检的时候,发现死者王峰的左侧前臂有很多平行排列的疤痕,这些疤痕外粗内细,可以判断是他以前自残形成的。也就是说,这个死者有着明显的自残史,根据调查,他是属于那种易于激动的人。一些鸡毛蒜皮都能闹个鸡犬不宁,这种疑似戴绿帽子的事情,吵得那么激烈,自杀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所以,我觉得激情自杀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会场陷入了宁静,大家都在消化我刚才的观点。

张局长自嘲地笑笑,说:“其实啊,我倒是希望你们告诉我这是一起命案。凶手现成的,押在我们的办公室,手铐可以随时给她铐上,什么事情都解决了。如果这是一起自杀案件,我们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一出,实在不知道死者家属会闹成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