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持风是昭阳宗的弟子,再加上她的那枚玄冥令,去昭阳宗守株待兔,无疑是最佳选择。
但尉迟兰廷知道,谢持风这几年经常漂泊在外,去蜀中也未必找得到他。不过,这也是他如今唯一有头绪的地方了。
没想到,还真让他猜对了。
在抵达天蚕都的第一晚,就让他亲眼看到谢持风在雨中搂着她的一幕。
暴雨的杂音、双方的距离,都掩盖了对话的许多内容。可有些事情,不必逼近也能看出一二。
比如她对谢持风的拥抱并不反抗,压根不像是对待只见过几次的陌生人的态度。
比如谢持风以他的未婚妻“桑洱”这个名字来称呼她时,她并没有反驳。
这一切,无疑都指向了一个尉迟兰廷不愿相信、也极其匪夷所思的事实——她在身份上,确实有诸多隐瞒,她是冯桑,也很可能是桑洱。
不管她是谁,他都要听她亲口说出来。
双方的目光互不避让,在气息交拂间,充满了对峙意味,无声胜有声。
桑洱凝视了他半晌,唇动了动,轻声问:“你想知道什么?”
尉迟兰廷紧紧盯着她,毫不犹豫地说:“我要知道你是什么人,是冯桑,还是桑洱。”
“那么,兰廷,我也想知道,在你眼里,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尉迟兰廷一怔。
“其实我也能猜到。从我来到姑苏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你来说,应该就和一只喜欢摇尾巴粘着你、讨好你的小宠物差不多。有兴趣时,你就会逗一逗我。妨碍到你的正事的时候,就可以扔到一旁。”桑洱自顾自地说完了,不出意外地,看到尉迟兰廷的脸色变了。
也不是桑洱想破罐子破摔,只是,尉迟兰廷出现的时机,实在太不凑巧了。他又是一个那么聪明的人,问得出那句“你是冯桑还是桑洱”,就足以证明,他已经起了很大的疑心,也大致有了判断。
再费尽心思地掩饰,似乎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后来我吞下了锁魂匙,在机缘巧合下,和你一起被困在了雪山里。在桃乡,没有了从前的身份和随从,仅仅只是我们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那时候我才感觉到,我们两个开始变得平等的,你不再那么可望不可即,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桑洱望向他,说:“可是,兰廷,如果我前面没有不求回报地对你付出那么多,你应该也不会喜欢上一个不会说话、甚至不太能理解你的想法的傻子吧。”
尉迟兰廷的喉结微微滚动了一下,仿佛是第一次认识她一样,震惊地看着她。
“而真正的我根本不是那样的人。我不是傻子,我怕疼,怕僵尸,怕死,会难过,也会生气和记仇。我接近你,是带了自己的目的的。吞下锁魂匙、抱着尉迟邕去死,也更多是为了达成那个目的。”桑洱的眼眶有点热,低着头,觉得难以启齿,但还是一咬牙,把全部的话都说了出来:“你喜欢的那个一直为你付出、不求回报的小傻子,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所以,你不需要对我的死那么愧疚,那么耿耿于怀,我也不值得你为我付出平分生命的代价,你明白了吗?”
每说一句,就仿佛在把不属于自己的美好外衣剥下,暴露出真实的自我。
可与此同时,桑洱也有一种卸下了沉重的面具的轻松感。
大概是因为,冯桑的那些付出,是桑洱自认为,真实的自己最难做到的。
因为差别太大了,所以,在摊牌之后,松一口气的感觉,也最为强烈。
尉迟兰廷一直盯着她。让人窒息的死寂持续了很长的时间,他才慢慢地重复了一句:“桑桑,你觉得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对我付出了很多?”
“……”
“不是的。”尉迟兰廷停顿了许久,才说:“我还没有笨到连报恩和喜欢这两种感情也分不清。”
桑洱的心脏颤抖,却没有抬头。
“桑桑,我没有跟你说过吧,其实我不是尉迟磊的孩子。”尉迟兰廷站了起来,将手中的那盒脂膏放到了旁边,目光有点空洞,说:“当年,他爱上了我的母亲,便以我父亲的性命要挟,囚禁了我的母亲。当时我还在我母亲的肚子里。在七岁前,我一直被关在一座别院里,每日对着四面高高的墙。和外界的接触,只有尉迟磊。”
人们常说小孩子都是不懂事的,也很容易忘事。尉迟兰廷觉得,自己大概是一个异类。
因为,对于七岁前的很多事情,他都记得很清晰。
他记得,尉迟磊每次过来,都会在他母亲的房间里待很久,翌日才带着餍足的表情离开;他也记得,尉迟磊那两个手下,总会用轻蔑又混杂了一丝同情的神态看他……如此种种暧昧的迹象之下,当时还不满七岁的他,已模糊地明白了那是怎么回事。看着无辜的母亲,再看看尉迟磊,一股扭曲、愤恨、不甘、却只能隐忍的恨意,在他心头发酵出了深重而经久不息的阴影。
尉迟兰廷垂眼,平静地说:“因为尉迟磊,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觉得男女敦伦之事很恶心,恶心得我想吐。”
后来回到了姑苏,他一心想着复仇的事。方彦曾问他,目标达成后,还想做些什么,他也答不出来,脑海是一片空白,对未来没有特别的期盼。也没有认真想过,要与谁一起共度一生。
桑洱听了,却倏地抬眸,震惊地看着他。
因为她突然想起来,在这本书的评论区里,曾有读者戏称尉迟兰廷是“海棠环境里的男德高光”,指的就是他生活在奢靡的家族,却没有不清不楚的男女关系,私生活非常干净。
这么看来,其实真正的原因,不仅仅是他男扮女装的警戒心。更因为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因为成长环境的扭曲,因为尉迟磊那个杀千刀的混蛋,而对这些事有了阴影。
“但去到桃乡后,我的生活被颠覆了。改变了我的人,是你。”尉迟兰廷看着自己的手心,轻声说:“你带着我去打雪仗,拉着我和邻居的狗玩,你蹦蹦跳跳地踩我的影子,你依赖我,喝我煮的鱼汤,和我过上了家常的生活……因为你,我第一次对未来产生了无数的期待,我发自内心地想亲近你,也不再觉得那种事恶心了。”
他活到今天,为他做事、因他而死的人有很多。可他从来没有亲吻他们的冲动,也不会构想和那些人一起生活的未来。
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意识到了,他对桑洱的感情,叫做喜欢。
从一开始,她就说反了。他喜欢她,并不是因为她付出了多少。而恰恰是因为他喜欢她,所以,才会格外心疼她的付出。
桑洱的身子有点儿战栗,说:“可在桃乡的我,也不完全是真实的我啊。”
“在桃乡的时候,难道你的一言一行,也完完全全是出于被迫么?如果当中有你发自内心想做的事,那么,吸引我的、让我喜欢上的,就不是一个虚假的人。”尉迟兰廷目光一凝,抬手,捧着桑洱的脸,低声说:“我知道,你想说很多付出不是你自愿的,但君子论迹不论心。不管你最初有什么目的,我因为你而活了下来,难道不是真的吗?”
桑洱心中微震,仿佛有什么心结,松动了几分。
尉迟兰廷单膝跪在了床上,凝视着她,那双深茶色的眼,仿佛漩涡:“所以,桑桑,你可以告诉我了吗,你究竟是什么人?”
桑洱的手指慢慢地蜷了一下:“我……”
就在这时,她忽然感觉到,身子有些忽冷忽热的。眼前发起了暗,在最后的印象里,她只看到了尉迟兰廷那剧变的脸色,就彻底失去了意识。
不知过了多久,桑洱才幽幽地恢复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