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1 / 2)

“余奎,是不是青酒?”吴大勒住骡车。

“不错,正是青庄谷酒。”大汉回答。

这叫余奎是个开酒店的?门口挂着酒葫芦的酒店?

“给偶抱一坛来,偶家今天有贵客,青酒正好供贵客畅饮。”吴大很豪爽的要了一坛,原来他只舍得在这里喝上一碗或半碗。

站在门口的大汉见做成生意,脸上的笑容更甚,当即转身进了房子去捧酒。

吴大见余奎进了屋子,才转脸和救命恩人解释。

“两位壮士,前面就到偶家寒舍,请壮士到敝舍用饭,用完饭,偶家再陪恩人去埠头交换东西,这青庄谷酒是良液,在吴地很是有名。”

“多谢吴大东家!”郑钰铭连忙开口称谢。

楚朝辉不太会说吴地方言,交谈时基本由郑钰铭开口,楚朝辉如果说话,郑钰铭会复述一遍。

不大一会,余奎就抱着一个黑黄色的瓦坛从房子里走出,目测那瓦坛可以装4、5斤酒的样子。

“给你一匹达城布如何?”吴大接过酒,并没有掏货币付酒钱。

“达城布?好啊!”余奎眼睛一亮。

吴大转身把酒递给楚朝辉,又示意楚朝辉把车厢最里端的布拿一匹出来。

“在下是余酒家余奎,两位客官是何方人士?”余奎站在马车旁,发现车中两人身材魁梧,面目出众,气度不凡,连忙上前拱手作揖。

“这两位是救我性命的楚壮士和郑壮士。”吴大见余奎注意到车中两人,连忙给他们引见,楚朝辉和郑钰铭没有长发,衣服奇特,个子高挑,即使盘腿坐在车厢之中,也分外引人注目,自吴大进村,骡车行走放缓,就有好几个村民注意到这两个与众不同的陌生人,不过有吴大作陪,村民也仅是好奇,没有上前围观。

“原来是壮士!失敬失敬!”余奎一听是侠士,态度越发带有敬意。

楚朝辉和郑钰铭两人因余奎和他们打招呼,连忙从车上下来,作揖还礼,到了陌生之地,一定得和当地人和睦相处,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是经过千百年总结出来的。

“我们兄弟两人,从海外飘泊到此,在吴地人生地不熟,贵地和我们家乡风俗不一,请余酒家多加指点我们兄弟一二,免得我们有所失礼。”郑钰铭对着余奎欠了下身,南埠是个水上交通口,来往打尖的行人不少,作为酒店老板的余奎肯定是南埠消息最灵通的人士,这种人和吴大一样,都是他和楚朝辉需要刻意结交的土著。

“壮士有何不便尽管跟余某详说,余某定会竭力相助。”余奎见这两高大俊秀的外乡人,说话有礼,举止有度,对他又很有礼貌,不由对这二人生出好感,连声承诺会为异乡人提供帮助。

村子里的村民渐渐围拢过来,穿越人士的与众不同,引起土著居民的好奇,楚朝辉183的身高,村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而身材修长,外貌俊秀的郑钰铭,更是引起众人惊叹,要知道,古时候人缺医少药,贫民营养不良,楚朝辉和郑钰铭一路走来,除了余奎,没见到身高170厘米以上的土著男子,土著女人个子更矮,都在150厘米左右。土著居民脸上没有平整光滑的,基本都有麻疤,肤色也没有白皙粉嫩的,大都是黝黑焦黄,不是楚朝辉那种蜜色。

吴大的穿衣看出来是最好的了,虽然和村民一样是上衣下裳打扮,但布料是棉布的,内里有夹衣,领口袖子还衬了动物皮毛,脚上是一双动物皮制成的鞋。别的村民穿着就没有吴大这么整齐,大都是麻布短袍,下身也大都是粗麻裤,脚上是布和草混在一起编织的鞋。

吴大家在埠头南岸,从余奎的酒坊再走三十几米就到了,吴大跟余奎买了酒后,没有上车,而是牵着骡子,带领楚朝辉和郑钰铭慢慢步行,再往前走二十几米就可以看到他家房屋。吴大正指着自己家的方向告诉客人还有多远,身后突然传来木头的吠叫。

楚朝辉和郑钰铭从车上下来,木头也跟着跳下。木头跳下后,先跑到路边朝着村民养的家狗耀武扬威了一番,这些家狗大都营养不良,因为习惯村里出现陌生人,所以白天这些家狗都不会对着陌生人吠叫,对于高大的陌生人,家狗都没有理睬,小奶狗的示威更是不理。

木头吼了两声,见假想敌都懒洋洋的,也觉无趣,哼了两声就跑回主人身边,在郑钰铭两腿间钻来钻去。郑钰铭一直感觉木头就在自己脚旁,不想一个分神,木头竟然跑回了余奎酒坊旁,对着酒坊隔壁的土墙狂吠,那土墙旁堆着一堆枯草。

“木头!回来!”郑钰铭回身看到木头对着一堆草叫乱叫,以为木头淘气,连忙唤木头回去。

木头听到主人呼唤,回头望了望主人,摇了摇尾巴,还是转身对着草堆吠叫。

郑钰铭见叫不回木头,只好走向土墙,想把木头抱回,走到木头身边刚想弯腰,草堆突然一动,把郑钰铭吓了一跳,木头叫声更加起劲。

楚朝辉在不远处也发现这土墙边有古怪,连忙快步走过来拦住郑钰铭身前,他手里有钢棍,比郑钰铭的弩箭好使。

草堆动了一下就没有停止动静,一阵悉悉索索后,从草堆里钻出一个黑乎乎的小东西。楚朝辉和郑钰铭等黑乎乎的东西全部从草堆钻出,才发现这个黑东西是个孩子,一个7、8岁大小,一头乱发,衣着褴褛 ,袖子已经成布条,两手手臂裸露了半条在外,裤脚也是如此,脚上是双草鞋,脚踝皮肤冻得发紫。

小孩钻出草堆,猛见面前站着两个高大的陌生人,不由惊得一下坐回草堆,小孩这么一坐,草堆里又钻出个更小的孩子,这个更小的孩子衣服一样破破烂烂,蓬松着头,两个孩子的脖子都细得快撑不住头颅,两张小脸上的眼睛显得过分的大,眼里都是惊慌。

“这两个孩子是跟着父母逃荒到此处的,他们的父母生病没有熬过冬天,这两个可怜的孩子就一直在此处流浪。”吴大也牵着骡车过来,对楚朝辉和郑钰铭介绍两个孩子的身世。

“村里没人收养吗?”郑钰铭看着抱在一起瑟瑟发抖的两个孩子,不由心生怜悯,这不是天朝,没有职业乞丐,这个时代去乞讨的,都是真正一贫如洗,需要人可怜同情。

“这几年收成不好,自己亲生的都难养活,谁还会去收养别人的孩子,我倒是想收留这个男孩,可这个孩子死不肯丢下妹妹。”吴大叹息。原来那个看起来五、六岁的小孩是个女孩子。吴大心有怜惜,可他也不想养上两个孩子。

郑钰铭和楚朝辉对视一眼,对古代的重男轻女有了认识,在那生产力低下的社会,重男轻女是无奈的选择,当养不活所有孩子时,女孩就成了首选牺牲品,因为女孩养大了不能成为劳动力。这就是男孩会被人收养,而女孩却无人问津。

木头见两个危险分子被自己吠了出来,不但被自己吠出,还抱在一起发抖,不由觉得自己战果辉煌,凑到两个黑乎乎的孩子面前嗅了嗅,觉察没有危险,便掉过头跑到郑钰铭脚边摇着尾巴,冲着主人叫唤着表功。

郑钰铭觉得两个孩子太过可怜,他和楚朝辉不会去贸然收养孩子,不过给孩子一点吃食还是可以办到,因为今天午饭有吴大请客,在山谷别墅里准备的涨饼就是多余,不如送给这两个孩子充饥。

想到这里,郑钰铭从背包中摸出一块手掌大的饼子递给那个男孩,涨饼是面粉发酵在油锅烘出来的,从背包里一拿出来,就香味四溢,连吴大都嗅了下鼻子。

男孩对两个高大的陌生人很敬畏,脸上是对食物的渴望,可手却不敢伸出去接。

“拿着吧,给你妹妹一口饱饭。”吴大鼓励男孩把食物接过去。

男孩对吴大是熟悉的,这个东家经常给他们兄妹送吃食,见吴大让他去接食物,便判定两个陌生人是无害的,是友善的,便伸出他那脏兮兮的黑手。

就在男孩要抓到面饼时,突然从旁窜出一道黑影,一把夺去了郑钰铭手中的食物,这道黑影速度奇快,楚朝辉反应过来迅速一棍上去,只扫到黑影脚跟,黑影被扫了个趔趄,逃跑依然速度不减。

“杀千刀的耗子!你又抢这两孩子的饭食。”吴大冲着远去的黑影淬了一口。

“耗子?”楚朝辉的手已经搭在腰间,刚才一棍没有把黑影扫到,他就条件反射地想拔手枪,手碰到硬邦邦的枪身时,才反应过来,他们只不过被抢了块面饼,为了块面饼,是不需要浪费一颗子弹的。

“是个野孩子,前年流浪到这里,就蹲在村子周围不肯离去,这个野孩子坏没坏到哪里,就是会抢吃食,他的速度又奇快,大人常常对他无可奈何,村子里送给这两个孤儿的吃食,大半要被那野孩子抢走。”吴大对野孩子虽然不十分厌恶,可也没有好感,对野孩子的感觉,就仿佛看到一只无法赶走的苍蝇。

被抢去食物的男孩眼里盈满泪水,他从来没有闻到这么香的吃食,还没等用手摸上一下,就被宿敌抢走,现在这个男孩心里万分懊悔,懊恼自己的犹豫。

“这里还有,给!”郑钰铭叹了口气,从背包拿出最后一块面饼递给男孩,再次递食物时,郑钰铭眼睛余光注意着周围,就怕再被那个‘耗子’抢走。

对于陌生人的第二次好意,男孩没有再犹豫,迅速抢过,放到嘴边狠咬一口,还没有嚼食,忽然想起妹妹,连忙把饼子递给妹妹。

草堆旁的三个大人就这么看着两个孩子狼吞虎咽,在看到面饼所剩无几时,方才离去。

余奎一直站在自家酒坊门口注视着这一切,等吴大领着两个海外人士走开,他才缓步走近草堆。

“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