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15节(1 / 2)

朗华也没跟她争,微微一笑,不紧不慢地吃着。

沈南瑗并不着急,抓了把糖炒栗子,慢悠悠地剥着。

反正她回家也没事,倒不如跟有意思的人呆在一起,没准儿还能有所收获。

朗华吃完了之后,问她:“沈小姐有兴趣一起逛逛吗?”

“好啊!”沈南瑗欣然同意。

作者有话要说:随机红包啊啊啊啊

双十一剁的手长回来没有?马上就双十二了

第56章 小兔崽子

两个人顺着青石小路一直朝南走, 朗华没说接下来要去哪儿,沈南瑗也没问这个问题。

走了一小段路, 朗华哈哈笑着问:“沈小姐, 对谁都这么相信的吗?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

沈南瑗一回头, 骑着自行车的吴茂车把一拐, 差点没摔死自己。

她又转回了头, 同朗华道:“看见没,我有保镖。”

朗华吃云吞面的时候, 就发现了对街胡同鬼鬼祟祟的两个人。

他抿着嘴一笑,“沈小姐, 总是让我出乎意料。”

“朗先生也是。”沈南瑗意有所指。

朗华知道她说的是那天的事情, 瞥她一眼, 心里是赞叹。

要一般的孩子,好奇心重, 总喜欢追根究底知道他为什么要替她说谎。

可她呢, 虽然也好奇, 但至少表明上一派风轻云淡,提也不提。

沈南瑗见朗华没有回她的话, 偏头停顿了一下,问:“朗先生, 天京比泷城好吗?”

这话问的颇没有见识。

虽然这里的地图块和沈南瑗没穿书前不大一样, 但她好歹也懂天京就是这里的集权中心,相当于首都。泷城就是再发达,还是比不过天京。

朗华倒是没在意这些, 抬头看了看周遭的老建筑道:“各有各的好!”

沈南瑗又说:“那证明朗先生很喜欢泷城了!就好比,泷城和岭南,我也是觉得各有各的好!当然不是岭南真的能和泷城相提并论,而是我喜欢那里!”

朗华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沈小姐所说,泷城的经济肯定没有天京的繁华,但是在这里我可以施展开手脚,所以我喜欢这里。”

他的话说的没有破绽可挑。

朗华停顿了一下,偏了头道:“沈小姐,想去天京吗?”

天京肯定不是沈南瑗开溜的首选地。

那里局势复杂,并不利于发展。

但作为跳板的话,那里无疑是合适的。

沈南瑗的眼睛一亮,点头,“自然是想去的,老话不是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朗华:“沈小姐说的对,不过,沈小姐过完年就要同大少结婚了。想来,若是去天京的话,也会是和大少一起。”

他说话的时间,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她的脸。

只见她眉毛轻挑,眼睛里似闪过了什么,她这才咧了嘴回应道:“朗先生说的极是,没准儿还是拖家带口。”

她哈哈笑了起来,可这笑就没达心底,更像自嘲。

朗华便知道了,这个丫头的主意大着呢,恐怕从始到终都没想过要嫁给那个杜聿航。

看来他不肯让顾歆儿母女回天京是对的。

又行了两条街,朗华提议请她喝咖啡,就当是她请他吃饭的回报了。

沈南瑗看了看时间,拒绝道:“不了朗先生,我和人还有约,先行告辞!”

这里离总府路已经不远了,沈南瑗招手叫来了一辆黄包车,微微笑着和朗华道别,就上了车。

朗华下意识捏紧了自己的手杖,看着黄包车走远,自己一转身进了咖啡厅。

他向侍应要来了一张便签纸,拿出了自己口袋里的派克钢笔,画出了一个等边三角形。

沈南瑗又好几天没到ny看看了。

一到店门口,将好看见一个穿着素色旗袍的女人,正在跟店员理论些什么。

她走了进去,问:“珍珠姐和娉婷姐不在吗?”

店员摆了摆手说了声“没来”,又继续跟素色旗袍的女人道:“小姐,我们店所售出的衣物,只要不是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更何况,您也没有衣服的票据,别说退了,就是换也不成的。”

沈南瑗上下打量了一下女人,她的长相十分秀丽。

沈南瑗自己知道ny的定位是有些像奢侈品,一件大衣的价格不菲,但看女人的穿着又很普通。

女人还是不肯死心又道:“这个是我家当家来买的,他一个男人哪里懂得那么多,这衣服我真的一次都没有穿过,就算不能原价退,少退一些也行的。”

鬼使神差的,沈南瑗脱口问她:“夫人贵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