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67节(1 / 2)

“还成!”匡珍珠顿了一下,又问:“那你明儿个来吗?”

“听说晚上还有舞会,恐怕是赶不回来!”

“那你们住哪儿?”

“露营!”

“玩的愉快。”

“好的。”沈南瑗挂线之前,握着话筒,在心里说“再见。”

打了这两通电话,沈南瑗这才租了辆黄包车,去了城门边,时间赶的很巧,正好赶上卢家的车队,随在后面出了城。

二毛子打听好了卢家订婚礼举行的地点。

郊外的跑马场,骑着自行车追到城门口又渴又饿,想着今儿一天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他下了自行车吃了碗馄钝,这才朝城外骑去。

黄包车在跑马场的门口转了一圈儿,往回走的时候,刚好撞上姗姗来迟的二毛子。

二毛子将自行车靠在了跑马场外面的大树旁,蹲守在外面。像这种场合,他不好混进去。

此时的沈南瑗已经变好了妆,剪去了一头的青丝,像个俊朗的少年一样,穿着粗布的短打,准备前往和裴天成约好的渡口。

接下来,就只等天黑了。

——

裴天成看着那少女舍去了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变成眼前这模样,他想,当时她心里想的,一定是离开这里之后的海阔天高,才有的这样的勇敢与决绝。

又或者是哪怕抛下这些,也要远走高飞,才使得她能这样豁达与果敢。

不管是哪一种,总之在裴天成见到沈南瑗的那刻时,哪怕是惊讶也没维持多久。

这人变成什么样,都还是沈南瑗。

而他自己也说不上,费了这么大周章,想要帮她的目的。

反正帮都帮了,那自然是好人做到底,送她最后一程。指不定这往后,山高水远,就是后会无期。

他推了帮派里的其他事情,推说今日乡下有事,早早就出了城。

沈南瑗摸了摸短绒绒的头发,剪得有些短了,约莫得养上个把个月才能恢复。

剪掉的那刻,沈南瑗强迫自己睁着眼看,但好歹,靠着金丝雀的这张脸撑住了颜值,没崩。

只是一时还有些不大习惯。

“怎么,是不是认不出来了?”沈南瑗对自己的乔装技术还是颇有信心的。

裴天成点了点头道:“乍一看是不敢认,不过多看了两眼还是能认出来,但要换了旁人就不一定。”

沈南瑗知道,他这个旁人,意思就像是杜聿霖派来的盯梢的那些货色。

不过,连他都能看的出来,更别说杜聿霖那个变态了。

沈南瑗稍稍有些失望,随后又自己安慰自己,想什么呢!她此番离开,这辈子都不会再碰上杜聿霖,还管个什么认不认的!

转回头说正事,沈南瑗问他:“你怎么来了?”

“来送送你!”裴天成说。

没想到,来了泷城这么久,能够说上一声再见的人,居然只有他一个。

沈南瑗默默地长叹了一声,发自肺腑道:“谢谢你……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做什么,但我希望无论是何种情况,你都能好好保重自己。”

裴天成居然有些伤感,强咧开了嘴,将给她准备的干粮和换洗衣物递了过去,“船今晚八点会来,渡口边有一间没人住的空屋子,你暂时可以在那里歇一下脚。从此,就天高任你飞了。我不会陪你到八点……”

“我知道,你能特意跑这一趟,我已经很感激了。”

沈南瑗真挚地点了点头,又说:“那么再见,珍重!”

“再见!珍重!”

裴天成花了几个小时的功夫,到了这儿,也就是为了这句“再见珍重”而已。

裴天成转身就走,走路的姿势虽然有些坡,但挺拔的身影看起来很是潇洒和利索。

沈南瑗就立在原地,一会儿看看面前那悠长的大河,一会儿又看看他越来越远的身影,叹一口气,也转了身,朝裴天成说过的小屋走去。

那小屋年久无人居住,到处都是灰尘。

沈南瑗费了好半天的劲,将屋子打扫了一下,这才坐了下来,等天黑。

她这趟开溜,为免引人耳目,只带了一个书包。

原还想着到了下一个落脚地,再买置办的东西来着。

没想到裴天成一个大男人想的倒是周全,包袱一打开,给她准备的衣裳,也都是男式,虽然半旧,看起来却很是干净。

沈南瑗又叹了口气,无所事事,又七上八下地等天黑。

人要是专注于等一件事情的话,时间会过的奇慢无比。

感觉都要过了一个世纪了,沈南瑗突然听见门外响起了水声,连忙推了门出去查看,将好看见夕阳照着河面,而渡口的旁边停了两条乌篷小船,陆陆续续地从两条船上跳下来十好几个男人。

最后的一个男人跳了下来,沈南瑗的心脏克制不住地怦怦乱跳了起来。

他的脸上,那条狰狞的刀疤,她是怎么都不会忘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