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他看不懂书上的内容的时候,也会很焦虑,甚至吃不下东西,但每天晚饭的时候,程豪回来了,跟他们说说话,他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又充满了力量。
每天下午五点半,林禹寻会开始做晚饭,等程豪吃过饭,就是他一天里最开心的时候了——程豪会陪他和丹尼至少两小时。
比如今天,程豪从老乔治那里带了几颗牛奶糖给他们,等他们吃好饭,又开始问他们今天做的事情。
“禹寻,你真的太厉害了,这些书我都看不懂,你竟然能学会!”
“很多人花了大价钱去学校读书,都学得没你好,我家禹寻怎么就这么聪明?”
“这些公式我看得头昏脑涨的,你竟然全都能背出来!以后你一定能上个好大学。”
“禹寻,我以后就要靠你了啊!你也知道的,拳击是吃的青春饭,等我年纪大了,一定打不了拳了。”
程豪总是不吝啬于夸奖,不过他说拳击是青春饭,这话却是假的。
他要是能把拳击打好,以后就算是当拳击教练,也不会没饭吃。
但林禹寻把这句话记在心里了,他看着程豪,认真地点头。
他以后一定要多赚钱,让程豪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当然,程豪也不是只会夸奖的,切实的问题,他也会帮林禹寻考虑到:“你一个人学这些东西,也挺不容易的……你们学校的老师,能帮你们解答问题吗?”
程豪说的学校,就是他们常去蹭饭的学校。
美国这边,也不是没有好的公立学校的,比如那些全部居住着工薪阶层的社区里的学校,管理就特别好。
而且,这种好社区的家长,他们对学校也重视,甚至会为学校出钱……那里的公立学校其实挺好的。
但贫民窟的学校,真的就只是个摆设了,学生们都不爱去上课,老师们也不会去管学生。
在这里,老师直接在课堂上喝酒都是常见的。
“老师们并不能给我帮助。”林禹寻道,他以前跟父亲一起居住的时候,那边的老师和学校还要好一点,但这里……
“你如果有问题,就问施文筝吧。”程豪道。
林禹寻点了点头:“我今天白天写了一封信,明天就去寄。”
“好。”程豪应了一声,又去跟丹尼说话。
程豪和林禹寻没忘了施文筝,施文筝也没忘了他们,今天白天,他就写好了一封信。
突然被人塞了两千多美元,施文筝很不好意思,甚至觉得自己的样子,有点像是故意卖惨骗钱的……
因此,他就想快点联系上这两人,此外,他还把自己从国内带回来的《三国演义》收拾出来,准备寄给程豪和林禹寻。
施文筝写了信,就准备去邮寄,路上,他遇到了自己的同学。
“你又给你的中国同学写信了?”施文筝的白人同学问他。
施文筝道:“不是,是给我刚认识的两个朋友写信。”
“你的朋友?是哪所大学的?”那人问,一边问,一边凑到施文筝身边看了一眼地址。
施文筝刚来的时候,学校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他,觉得他有点奇怪,但相处时间长了,看到他的努力之后,便有很多人主动跟他交好了。
“他们没有读大学。”施文筝道。
施文筝的同学这时候已经看清楚那地址了,看清楚之后,就是一愣:“他们是布鲁克林的?!还是……老天!”
这人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施文筝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施文筝的同学看了施文筝一眼:“那里是贫民窟。”
施文筝愣住了。
施文筝对美国的情况并不是特别了解,至少贫民窟他就没有亲眼见过,但也知道有钱人,是绝不会住到贫民窟里去的。
其实当时他就注意到了,那几个孩子虽然买了很多衣服,但都是廉价衣服,跟他们在一起的,也是黑人。
香港那边有有钱人,却也有穷人,甚至有不得不来国外打工的人。
施文筝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而等施文筝开始和林禹寻通信……
林禹寻以前过的生活,是最底层的,他再挣扎,都没办法摆脱如影随形的绝望,更没有时间和机会去思考自己想要怎么样的人生。
直到程豪出现,拉了他一把。
现在他有温暖的屋子可以居住,再也不用挨饿,还可以好好学习……林禹寻就开始思考他想要什么,想做什么。
除去跟程豪有关的事情,其他时候他都是异常清醒的。
从小谨小慎微的生活,还让他擅长观察别人。
要不是这样,他也不能好好地长这么大。
他知道,施文筝虽然不像程豪一样,简直是一个太阳,但他们本质上是很相似的……他知道展露什么样的自己,可以让施文筝对他更加关注。
林禹寻写信的时候,提了一下两人无父无母的情况,也提到,因为他的哥哥会打拳,所以他们衣食无忧。
他没有刻意卖惨。
但这年头,谁都知道打拳的人,除了极少数是因为爱好,绝大多数人,都是因为没有别的路子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