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第二天酒醒,洗漱完毕,她就给孙克诚打了个电话过去。
孙克诚那头差点高兴得跳起来。
两人在电话里大致交流了一下意向,电话完孙克诚就把歧路这边的基本情况以及组织架构发给林蔻蔻看了看,跟她在线上商量了一下进公司以后的待遇。
林蔻蔻毕竟刚回上海,倒也不急着立刻就签约入职,所以跟对方约定了下周一去歧路。
她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整理生活琐碎。
一些不用的,和航向相关的旧物,都被她收拾进箱子里,放到阳台杂物间。
眨眼便是周一,林蔻蔻总算拾掇一番,前往歧路。
对这么一家上班时间自由的公司来说,大早上应该是人最少的时候,毕竟又不需要打卡,月底只看业绩说话,谁愿意一大早就起来枯坐在工位上呢?
然而今天,整片办公区域竟是座无虚席。
就连一向不过12点绝不出现的二组组长叶湘,都早早给自己化了个美美的妆,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暗暗兴奋地等待。
歧路规模小,猎头部就分成两个组。
叶湘是二组组长,性情开朗活泼,做事也很有热情,是裴恕手下一员干将;孟之行则是一组组长,戴着副椭圆的无框眼镜,沉闷一些,但也严谨一些,有种紧绷着的精英范儿,是跟着裴恕挺长时间的另一员干将。
他们两人的位置正好对着。
孟之行一抬起头来,就能看见叶湘又抻着脖子朝门口的方向看,一时没忍住:“你今天真的不是要去相亲吗?”
叶湘回头甩了他一对白眼:“追本姑娘的人从这儿排到黄浦江,我用得着去相亲?”
孟之行道:“这儿到黄浦江也没两步路。”
叶湘抓起桌上的笔就朝对面飞了过去,骂道:“不会说话就把嘴巴缝上,我偶像今天可是要来的,你别败坏了我们公司的形象。”
孟之行驾轻就熟,头一偏便把伸手把那支笔接住了,不无讽刺地道:“我倒是第一次知道,你偶像是林蔻蔻。”
上周,孙克诚在公司群里发布了一条震撼消息——
前航向猎头部总监林蔻蔻,将要加盟歧路。
整个公司群立刻就炸了。
从某个角度说,歧路跟航线是老对手了,以当时航向和林蔻蔻的强势,不乏有他们被林蔻蔻带队摁着打的时候,大家提起这个女人来,就算不恨之入骨,也是怨愤满天。
现在居然说林蔻蔻要来他们公司?
两个组的猎头都直呼不敢相信,又追问了孙克诚一些细节,这才知道林蔻蔻上周就已经到过他们公司,只是打扮得格外低调,谁也没认出来。
叶湘当时就发了疯,在群里狂刷了一串飙泪的表情。
大家都不懂。
孟之行也不懂。
可现在他好像有点明白了:“你之前在群里那么激动,就是因为林蔻蔻来了,但你没见到?”
叶湘打开随身携带的化妆小镜子,检查了一遍自己刷过的睫毛,头儿也不抬地道:“废话,那可是林蔻蔻。我是听着她的传说才进的这行,第一次见面,一定要给偶像留下个好印象。”
孟之行看着她:“你这么喜欢林蔻蔻,老大知道吗?”
叶湘:“……”
正要去顺自己睫毛的手指停在半空中,她僵硬了一下,慢慢抬眸,与孟之行对视。
孟之行道:“放心,我不打小报告。”
叶湘立刻攥紧了拳头,坚定道:“我的身体为裴老大鞠躬尽瘁,但我的心永远向着林总监!”
孟之行无语。
但看叶湘这架势,他也有点好奇起来了——
这位传说中的林总监,到底什么样?
办公室里,裴恕和孙克诚也在等待。
孙克诚看了一眼表,距离约定的时间,只剩下两分钟,他问裴恕:“之前你为什么敢那么肯定,说她会来?”
裴恕端着一杯咖啡,站在落地窗旁,淡淡道:“如果哪天我跟你闹掰了,被歧路赶走了,我也会直接去航向。”
孙克诚:???
好端端的干嘛要举例!
他简直被裴恕这话吓了一跳,赶紧呸了三声:“我跟施定青可不一样,我这种人是舔狗。鲁迅不都说了吗?舔狗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咱俩这合伙,不可能掰!”
裴恕心道,你对自己的人设还挺清楚。
他笑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外头办公区域,众人都在交头接耳。
等了大半晌,眼看着都快十点半了还不见人,不免有些人不耐烦了,再加上林蔻蔻以往就跟航向有竞争关系,大家并不都像叶湘一样喜欢她,所以抱怨起来便不大客气。
“不是说早上来吗?这也太晚了吧。”
“老大都在里面等半天了,她排场是不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