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楼底下等了一会儿,李光启听到了楼道里传来的这富有节奏的下楼声。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挺黑了,楼里程墨点的一点点灯在微微闪烁着。
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霓虹灯的炫彩,一切都回归了那种和谐的黑夜,就像是小时候,在晚上写完作业,吃完晚饭之后,叫上伙伴外出玩耍时会穿越的五光十色的街景一样。
只是,这次一去,很有可能便是永别。
“光启哥,我下来了。”
“有点慢了。”李光启看了看腕上的机械表,冲他笑笑。吴烈钢那边应该也已经开始动身准备集结了,自己可得赶快过去才行。
“嗨呀,这不是先把我老妹弄服气吗?”程墨尴尬的笑却无法隐藏那种自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愧疚,“毕竟,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了……”
“不许说胡话。”
李光启匆匆打断了他:“就算要死,你也得在你妹跟前死。咱们是去救人,不是让你去拼命,懂吗?”
“哈,您也和我妹一个样。来来来,先去看看我妹准备的好东西。”程墨麻溜都拧开车库改装的武器库的大门,将那扇沉重的铁皮门卷了开来。
李光启一下子傻眼了。
我的个乖乖,这么多宝贝!
所有的装备,都事先放在三轮车上了。
看这和气罐连接好的射钉枪,近战神器,突入敌人内部是不二选择!还有这个绑定了强光手电的弩,照明的同时可以更准确地射击;再看看这便携版的烟花大炮,一人就能直接背在身上,绝对是不可多得的骚扰神器!
这下,李光启甚至有点后悔了。如果程雪同意,应该给她松绑,让她再多赶制一些。
咦?这个东西是?
李光启的目光落在一个做工稍微粗糙的光学瞄准镜上。那瞄准镜显然是从各种器械上东拼西凑的零件,但关键部位却做得格外用心,每一处焊接的地方都天衣无缝,而且它还是用米粉色的丝带缠绕好的……
丝带上用精致小巧的字写着一行话:送给最没有情商的大个子。
杰布用他颤抖的双手捧过瞄准镜,脸唰一下便红了。不过很快,他便恢复正色,郑重地将它安装在自己仿真枪的配件槽上。
没有任何阻拦和不顺,咔擦一声精准到位——她只是无意间撇过自己的枪几眼而已。
“小雪,我一定活着等你!”
“哈,大妹夫,看来你已经成功俘获雪儿的芳心了。”程墨拍了拍手,又从那一堆东西中掏出五件雨衣来,一人发了一件:“给,下雨可不光能让丧尸变蔫,还能让人感冒。”
“哟,没想到你考虑得挺周到的么。”
“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好歹也是雄泽的理科天才!”程墨冲李光启比了个大拇指,然后俯身骑在了三轮车上。
“各位,咱们开路!”
天空中云层的涌动变得愈发剧烈起来,时不时闪过一两道霹雳,像是打火石的剧烈碰撞,摩擦出电光火石。
三公里外的城市街头,吴烈钢正站在曼华小区二区的一栋相对低矮的居民楼楼顶,抽着手中的烟。看着逐渐聚拢起阴云的天空,他的心却难以平静下来。
这位特警支队的支队长现在翻出了许久之前,杀出丧尸重围时穿的特警作战服,又郑重地将歪曲的警徽扶正。银光闪闪的警徽在黑夜中宛如白银狮子,为已是半百之年的他重添老将的英姿。
要下雨了。
到时候……葬身丧尸口中的可能性应该不会很大吧。小区里,驻扎在此地的幸存者联盟同样正在做最后的检索,敢死队员们正含着泪,与彼此的挚友或者亲人道别。
他们没有写什么遗书。
人生在世,活一条贱命,既然已是将死之人,又何须留几句空话?
遗言,便是今晚的这场行动了。
“吴队长,有消息了!”
“什么?联系上了?”吴烈钢心头一喜,忙一把丢开了烟。在他身后,是正在不停调试频率的钱铁蛋——他此刻将对讲机贴在耳旁,欣喜若狂的神情难以掩盖。
失联了三个月的支队残部,今天终于联系上了!
一直以来,吴烈钢都没有放弃,在不停地调整频率,联络可能分散在城市中的其他特警支队们。可是对讲机有使用距离的上限,也受环境等因素影响极大,一直没有获得有效的进展。
雷雨天气,对讲机也是不能使用的,很有可能招引来雷击,今天吴烈钢也只是像往常那样走一走形式罢了。
可没想到,就是今天,这个本不抱希望的走形式,居然成功了!
“我是特警一支队支队长吴烈钢,你们,你们是谁?”
“吴警长……我,我是副书记刘——嗞嗞……重复,我是副书记刘明道。”
刘明道?
吴烈钢好不容易来的兴奋突然就掉了一小半。当了这么多年支队长,他差不多了解本市所有官员的情况。这个刘明道虽谈不上是大贪官,却也不是什么两袖清风的好人。
算了算了,这种紧要关头,就不必在意之前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