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畜生走了?”“真走了!赢了!”
所有人都一下振臂高呼起来,却又不敢太大声,生怕又惊扰了新的丧尸。只是,那从阎王爷跟前溜达一圈又回来的感觉,实在是能让人激动得两天睡不着觉。
我靠,终于完事了。
秦默本人也猛地松了一大口气,瘫坐在地上。他是人狠,但这么鬼精的丧尸他是头一回见,面对未知,任何人都是有恐惧的。
等等,怎么突然这么多手都抓住了自己,难不成姚完就算死了,他们也要继续迫害自己不成!
“默哥!默哥!”
接下来,不管是重装步兵还是弩手,还是各位旧部们,此刻无不高呼着他的名字,将他高高抛起。无数双手托举着他,让他固执的双足都离开这片肮脏的大地。
这是……在干什么?
已经变得麻木许久的秦默,忽然有些不解。
不过……这种飞上天空的感觉,还挺奇妙的。
算了,由他们来吧!
秦默干脆闭上眼睛,享受旋风在自己耳旁回环所演奏出的轻快乐章……
来回将他抛上天空十来回后,这些人终于是玩够了,他们将秦默小心翼翼地放下来。秦默环视着他们的表情,每个人脸上都是激动与喜悦,更有满满的崇拜。
他们似乎……是在为自己高兴吗?
这是秦默第一回看到部下们有这种表情。
随后,他看见有一个重装步兵笨拙都走到了他的跟前。他个头非常高大,却是横竖一边宽的身材,穿上轮胎甲以后就显得更加臃肿了。刚才与丧尸血战,他浑身的轮胎甲上都新添了不少咬痕,摩托车盔也是血迹斑驳。
他将摩托车盔摘下来,底下是同样肥嘟嘟的脸。
“默哥,今天要没有你镇住场子,我们估计都得栽在这!以前我也跟你混,嫌你不待见我们,就走了……今天我看明白了,您其实才是最够劲的队长,我以后还跟您混!”
他的声音也是肥嘟嘟的,是那种胖墩专有的,稍微尖细却不失憨厚的声音,“我好吃五花肉,别的弟兄都叫我五花肉!”
“还有我,还有我!我以后也跟您混了!”……
这下子,队伍里一下子沸腾了起来,把秦默逗得脸上都浮出一点笑容。他作了个停止的手势,于是独自走出队伍,走到那头被自己砍了脸的丧尸旁边,把砍刀拔出。
“你们忘了吗?我现在可不是队长,就是个阶下囚而已。再说,姚完死了,回去以后老大要再治我的罪也说不定吧。”他端详着那把刀,似是在喃喃自语一样。
刚才忙于应付,现在仔细一看,这可是一把好刀。即使刀刃磨得有点厉害,重新打磨也可以恢复。
“那咱自己分家过吧,别回去了,反正那邓晨安也不能填饱我们的肚子。”
这时,队伍中有人提议道。
“不行。”秦默苦苦地笑了,“我还有我的人在,不能自己走。要不·,你们走吧……”
“那像什么话?”
此时,居然还有人高举起拳头。秦默定睛一看,居然是那个红鸡冠头的持弩小个子!
“都是过命的弟兄了,默哥,我跟你回去,老大要治罪我也陪你一块挨!”
“对,陪默哥一块挨!”
队伍中的呼声,居然又是出奇地一致。
秦默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
“行啊。苟富贵,无相忘。”
他一个人快速走下桥去。他走上战车,将那插在战车上的,象征着狼组的黑旗,拔起。残旧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我们回营!”
他扛起旗,带领所有人往狼组大营的方向动身了。在黑旗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队伍宛如一条长龙,走在荒无人烟的街道上。
“你,你叫什么名字?要不是你射趴下姚完,我还真没命了。”
“我……我捡的,我没名字,只知道我家姓李,我奶奶叫我豆芽,您就叫我豆芽吧!”
“豆芽?倒确实挺像你的。你这弩是哪来的,看上去挺好使啊。”
“自己做的,其实它路上摔了,精度很不稳定。”
“我去?那万一射到我怎么办?”
“那就没办法了……”
……
另一边,李光启也陪陈善丝抵达了长征门跟前。这里是全城唯一有效的出城通道,只是它现在也攥在狼组的手里。到了长征门这里,就没有什么城墙了,四周是地势陡峭的高山,直接便提供了天然的墙壁。
而原来的高速收费站,就在这窄窄的山口——即使它早就不能用了。另一边的小山坡上则是一处抗战时期的炮楼遗迹,让炸塔了半边,但已经叫狼组放人用混凝土和砖头重新修补。
那站炮楼上巡逻的弩手,弩上也插着黑旗,还真和电视里头的鬼子有点相似!
“这个碉堡……不太好办。”
侦察兵出身的赵国强忍不住皱了皱眉头。他看到那张架设在顶楼的大弩了。即使没有亲眼目睹过它发射,但从路上那辆被打穿车皮,引擎报废的小轿车来看,威力显然是很霸道的。
还有另两台线条简陋,工艺粗糙的大弩同样吸引了李光启的注意:它不像其他弩箭,弩槽是封闭的,上方插接着一个巨大的扁平木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