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 / 2)

“噢。”杨绵绵住得近,倒是不用赶时间。

等她慢悠悠锁了门捧着一杯热热的关东煮下班的时候,突然听见了一些响动,她腮帮子里咀嚼着一只贡丸,好奇地探头去看。

是一只小狗在翻垃圾桶,它实在是太小了,几乎大半个身体都埋在垃圾里,只剩下两条小短腿在外面蹬着。

杨绵绵还以为他是卡住了,刚想走过去帮忙,就看见这只小狗叼着一袋子东西跳了出来,那是一袋吃剩的面包,只剩了边角没味道的一块,它用尖利的牙齿撕开包装袋咬着面包吃,两只眼睛还警惕地看着杨绵绵,虽然它没有发出警告声,但是杨绵绵觉得她如果敢乱来的话,它肯定会毫不留情给她一口,绝对是只凶悍的小东西。

她嚼了嚼嘴里的贡丸,难得大发好心,把剩下的几个肉丸子拨到地上,自己一口气喝了汤,潇洒地扔进垃圾桶里:“算你运气好,我今天吃得饱,这个归你了,不谢!”

她说完就走,也没在意那只狗到底吃还是不吃,不过,应该是会吃的吧,毕竟现在野狗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为了半根香肠打得你死我活的比比皆是,这只狗还那么小,恐怕很难从那些大狗嘴下讨得残羹冷炙。

不过……杨绵绵想着,这只狗好像以前没见过啊,新来的吧?她记得没错的话,老城区这一片里的野狗老大是一只杂毛土狗,凶得要命,记得有一次有个熊孩子见了拿石头去砸,它冲过来一口咬在那个小孩的腿上,然后桃之夭夭。

那户人家的家长费了老大劲儿想弄死这只狗,但就是没能逮到,堪称老城区一带的传奇。

杨绵绵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她听围观的小伙伴们聊起过,大家的台词一边倒:“那个小孩子太不省心了,大黄看见人都是绕着走的。”

“对啊对啊,大黄从来不咬人!”

“都是那个孩子去拉它尾巴又踩它肚子!不能怪阿黄!”

“谁让大黄是只狗,那个小孩是个人呢?”

最后一句话让大家都沉默下来,杨绵绵当时从它们身边走过,觉得半张脸都是火辣辣的。

丢人。

唉,这么小的一只狗,要从大黄爪下讨生活也是蛮拼的。

她回到房间,照例被小伙伴们嘘寒问暖了一番,她关上门,锁非常自觉地给自己上锁了,她丢掉书包,瘫倒在破旧的床上不想动弹。

“好累啊,完全不想起来,我就这么睡了吧。”杨绵绵蹭了蹭软绵绵的枕头,觉得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白天上课晚上还要上班实在是太吃力了,她觉得有点吃不消,但是也没办法,不干活就没有饭吃。

从来不关心她的老爸死了,继母就更别指望了,暑假打工的钱交完学费就所剩无几,而这个世界上最令人心塞的事情莫过于一年前她中考得了胃炎,痛晕在考场上被送进医院花了一笔钱(她爸付的),然后作文没写,扣了几十分,最后成绩出来虽然依旧进了一中,但是无缘传说中的学费全免。

不过,少了几十分依然能进市内最好的高中充分证明了她的成绩有多么棒棒哒,要不然也不能一边病着一边考完后面的科目了。

至于得胃炎什么的……从来都不好好吃饭的她没得胃癌已经是老天保佑了,胃炎就胃炎吧。

那句歌词怎么唱的来着,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妈妈?

杨绵绵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了一张照片,那时候她还很小,但已经能看出如今美丽的影子,粉雕玉琢的,据她们家的床和柜子说,当年她一出生,左邻右舍不少人说要把她预定回去当媳妇儿呢。

她生得那么好,父母的功劳不小,她的母亲有一张非常漂亮的瓜子脸,特别精致小巧,据说曾经家里也富裕过,但是没落了,照片里也是无端一股憔悴之意。

相比之下,她的父亲要意气风发许多,面容英俊,剪了那个时候非常时髦的头,绝对是个帅小伙,很多人都说他长得像费翔,不过杨绵绵是一点没看出来。

据说她的父母是别人介绍结婚的,那时两个对对方都还挺满意的,但是现在她才知道,自己的父亲另有真爱。

青梅竹马的真爱嫁了别人,男人因为工厂事故守寡了,她一个人带了个儿子活不下去了,然后不知怎么的,就和她父亲勾搭上了。

那时她的母亲还没有病重,后来真爱闹开了,成为了街坊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三姑六婆大约也不是抱有恶意的,只是那指指点点,或看好戏或同情的目光让她母亲受不了了。

所以一病就没熬过来,去世了。

办完丧事没多久,她的父亲就接了小三进门,她有了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弟弟。

在继母手下讨生活的日子当然不好过,什么弟弟吃面她喝汤,什么弟弟新衣她就是破棉袄啦,数不胜数。

可杨绵绵到底不是普通的小孩儿,她那天站起来把面碗泼了继母一脸,和她父亲说:“房子是我妈留给我的,你们都滚。”

继母一哭二闹三上吊,她巍然不动,早就把房产证从保险箱里偷出来藏好,连同家里一万块的存折。

那是她母亲留给她所有的遗产。

她靠着这笔钱过到初中,实在没钱交学费了,厚着脸皮去找了她爸要抚养费,然后每个月能拿到两三百。

现在想想,太遥远了。她把脸埋在枕头里,觉得现在回忆起那个美丽而柔弱的母亲,英俊而无情的父亲,都觉得他们的脸已经苍白模糊。

他们或许给过她少少的爱,但绝大多数的时候,爱她的,都并不是人类。

作者有话要说:

第14章 碎尸(新)

荆楚早上五点钟起来,五点半开始去楼下晨跑,他跑完一圈的时候碰见了一身白色运动服扎着马尾的罗裴裴。

“早。”他对她微微颔首。

罗裴裴对他笑了笑:“我以为我起得够早了。”

“你已经很早了。”

荆楚和罗裴裴住得不远,荆楚家不到五分钟的步行距离就有一个大公园,每天早晨都有人来这里晨跑,他也是其中一员。

而罗裴裴和他交往之后听说了这件事,便表示自己也希望早起锻炼,以保持身材,荆楚也就每天五点钟打电话给她叫她起来,两个人约好了一起晨跑。

对于这两个工作狂人来说,这反而是难得的相处时间。

“我听说那个雨夜屠夫案已经破了?”罗裴裴显然对这件事十分好奇。

荆楚点点头:“有了非常重要的线索。”他到现在还觉得杨绵绵突然出现在那里撞个正着十分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