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惹诡事件簿 第117节(2 / 2)

杜鹃山上的死者也是两男一女,并且很可能和顾音可脱不了干系。

她衣柜里娃娃上附着的灵魂也是两男一女,这很难不让人联想。

——被人偶师附身的顾音可杀了纪小瑜和两个男人,不知出于什么目的还没有作罢,她还把他们的灵魂困在人偶里折磨。

这么年轻的女孩,这样毒辣的手段,让人不寒而栗。

南宫尘说:“人偶师的目的是为自己制造身体,它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很可能那女孩本身的神志并没有消失,做这些事是出于她自己的意愿。”

桃桃觉得这整件事中似乎有什么没有解开的绳结,她似乎漏了关键一环,可她又缺少足够的信息,无法推导出。

唯一的疑惑之处就在于。

——顾音可究竟为什么要杀那两个男人,按理说他们都是围猎游戏中的猎手,应该是同伴才对,就算是为了给人偶师做身体,也没有必要专门去找不算熟络的他们下手吧?

三只娃娃的下方还压着一张对折起来的白纸,是一封不正式的信。

【今晚八点,杜鹃山,我想和你聊聊。】

这封信的落款是纪小瑜,日期是在她失踪之前。

萧月图咬着指甲:“这么说是纪小瑜邀请顾音可去的杜鹃山,她应该是想和顾音可谈谈,但没想到顾音可是个心狠手辣的,在学校欺负她还不够,还要把人给杀了?可是这样一来,人偶师是什么时候附在顾音可身上的?”

人偶师附身顾音可的时间应该和杀死纪小瑜的时间差不多,毕竟在那之前顾母从来没有感受到女儿的异常。

客厅里传来元天空的哀嚎:“阿姨,你怎么打人呢?我是为了你好啊——”

桃桃收起三只人偶和那封信,走出了卧室。

只见元天空苦口婆心地劝顾母喝遗魂咒,可是顾母情绪失控,拳打脚踢,把元天空抓出了一脸的指甲痕,边哭边嚷嚷着报警。

萧月图蹙眉:“这女人有点太过分了吧,元家几代都是特调局的员工,不少人为了驱邪殉职,元天空更是从小是被局里那些老怪物看着长大的,说是特调局被宠着的小王子也不为过,这要是让元凌局长看见,估计会打爆她的头。”

不光是元凌想要打爆她的头,桃桃也想。

虽然元天空比她大两岁,但从小没吃过苦,幼稚又中二,心思单纯至善,富贵很喜欢他,桃桃也喜欢。

她身边的人多少都有点深沉内敛,南宫尘她看不透,关风与又沉默寡言,金佑臣虽然年龄小,可生在那样的家庭不允许他单纯,唯有元天空,清澈透明,就连桃桃这样不太和人交心的都忍不住把他当成弟弟看。

元天空:“你女儿没事,她只是被邪祟附身了,你先把这水喝了,喝完我们就去追她。”

顾母十分泼辣,又在他脸上抓出一道指痕,红色的印记在他白皙的皮肤十分显眼。

元天空哀嚎道:“别抓啦,我要毁容了,毁容了就没有女孩子喜欢我啦——”

“是你们的错,我女儿才会跳窗!”

“都说了她没死啊,她要不跳窗才危险,邪祟恶毒得很,真打起来说不定你都要遭殃。”

“我知道你们都不喜欢音可,警察怀疑是她杀了纪小瑜,还说她霸凌同学,你们有证据吗?有吗?你们只不过是想欺负我女儿,那个纪小瑜的家长也只是看我们家有钱,她想讹钱!还有你们,谁知道这水是什么?说不定是你们想害我!”

“我害你干什么啊……”元天空无语道。

电视上正在播放早间新闻,播音员的声音字正腔圆:“现在插播一条快讯,警方就杜鹃山怪尸案朝全社会征集线索,无名女尸十七岁,死亡时间半个月前,如有线索请拨打100234……”

桃桃走过来:“水给我。”

元天空脸上脖子上全是伤,他架着顾母远离桃桃:“别别别,还是我来吧,我再跟她讲讲道理,她会喝的。老大你躲远点,这女人太凶了,一会别把你也毁容了。”

桃桃懒得废话,直接夺过了遗魂咒水。

她推开元天空,将顾母按在了沙发上:“就不喜欢顾音可怎么了?你女儿在学校恃强凌弱霸凌同学,值得喜欢?我要不是灵师才懒得管她死活,把嘴张开。”

顾母惊疑不定,不知道她要干嘛,死咬着牙齿不松。

她故技重施,想伸手去抓桃桃,却被桃桃用一只手钳制住。

她将遗魂咒水的小瓶子叼在嘴里,另外一只手放在了女人的下巴上,而后咔嚓一声,直接把她的下巴掰脱臼了。

女人的嘴瞬间张开,并且合不拢了。

元天空:“!!!”

萧月图:“……”

只有南宫尘脸上还有笑意,他看着桃桃的动作,目光幽深,不知在想些什么。

桃桃拔开了瓶塞:“子不教父之过,今天她爸运气好不在家,你就代他受过吧。”

说完,她把遗魂咒灌进了顾母的嘴巴里。

女人呜呜要挣扎,可是桃桃捂住了她的嘴,不准她吐。

萧月图担忧地说:“桃桃,暴力对待凡人好像不合混沌冢的规矩,你不怕被处罚吗?”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桃桃手下一动,又把女人脱臼的下巴复位,“你不说,我不说,元天空也不说,混沌冢怎么会知道?”

她看向女人,笑着问:“阿姨,我是谁?”

女人的眼睛先是涣散了一下,随即甩了甩头,恢复了清明,她盯着桃桃看了一会:“你不是小宝的女朋友吗?怎么在我家?他们又是谁?什么时候进来的?奇怪,下巴好疼,我家阳台玻璃怎么破了……”

桃桃随手丢掉遗魂咒的瓶子,对萧月图说:“你看,这样不就解决了?”

元天空萧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