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不愧是铁杆粉丝,就算已经穿越了五年,少女对她文章仍旧记忆深刻:“但是,比起曲暮酒,我更喜欢兰戎!嘻嘻,要是能跟兰戎有婚约就好了!乖乖的小正太超可爱呀,长大肯定是温柔型忠犬,光想着都觉得心要萌化了。”

“你、你喜欢兰戎啊?!”

不知怎么地,听到她这句话,花知婉的心情瞬间有点难以言喻。大概是很高兴,自己的亲儿子被条件这么好的少女喜欢,又有点不高兴……唔,不高兴什么她也不懂。

对于配对宁柔和曲暮酒的兴致勃勃被一下子冲淡了,之前作者菌还想着,如果宁柔喜欢,她就帮他们写一点浪漫的剧情呢。

“哎呀……我那个疑问句,不是在不高兴你喜欢兰戎,嘿嘿。你刚才看到曲暮酒,那个害羞劲,我还以为你比较喜欢他。”

意识到自己的惊讶太突兀,花知婉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了一句。

“害羞?”宁柔低头一笑,此刻的脸也还是红的。

“当然害羞了,大大你在我裙子里,不知道会不会被你看到我的小裤裤所以有点忐忑呢。”

——哦哦,小裤裤。

——什么?小裤裤?!忘记看了,现在可以回去再看一遍吗?!

……

宁柔派出的人去了天下第一肉、水潭、密道,但是,他们并没有发现任何兰戎的踪迹。

只带回了消息,说天下第一肉被整个烧毁——人去楼空,焦尸遍野。

而花知婉顺便让他们找的“法器”,也没有找到。

藏电脑的时候,花知婉有谨慎地加一句“旁人绝对无法发现的地方”,所以她认为是兰戎回去把它拿走了。

但是,他是怎么通过火场,进到那里的呢?

就算电脑不在了,也不能代表他是安全的。

“焦尸遍野”这四个字让她坐立难安。

虽然“天下第一肉”里作为食材的死尸无数,但是,店里的人也不会那么无聊,看见起火了还搬出尸体,来一场bbq吧?

难道是,兰戎把坏蛋全杀掉了?

可这也不合理啊……

兰戎所修炼的《兰花宝典》,分明是一部正派的心法秘籍。就算有了金手指的协助,他的武功也不会有这么残暴的威力。

作者写的,她自己清楚,兰戎练的全是武侠里的“温和系”。学武过程虽慢,但基础打得扎扎实实,重在修身、不在杀人,她是绝对不会让他走上邪道的。

“丸大大,你别再走来走去了好吗?!”

“你呀!”宁柔将花知婉拽回梳妆台,继续帮她编头发:“穿着漂亮衣服、洗了香喷喷的澡,脸蛋这么好看……还走得像一只丢失了幼崽的老母鸡。”

“好几个小时没看到他了,会不会真的出事了?”

随着时间推移,她这心里就越是焦急:“不行不行,我实在没法安心,还是自己出去找他比较好。”

“哎,你就放心吧,”宁柔揪住她的辫子,不让她随便乱动:“我派出的人都是高手。现在没找到,等会儿也能给你找到。你又没武功,去了只会添乱。”

花知婉瞅着镜子里被精心打扮过的自己,总觉得宁柔在把自己当装扮游戏玩,还玩得不亦乐乎。

——唉,不知道小兰戎现在在哪里,在干些什么呢?

——唉,他一定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等待着她的救援呢!

如果她有电脑的话,说不定就可以开启上帝视角,看一眼她心心念念的乖小孩了,唉。

↓↓~作者菌梦寐以求的上帝视角~↓↓

[老司机安全驾驶手册](第25个播放序列):正在播放中……

“啊……嗯……”

(水深火热)

(冰火两重天)

(马赛克)

(tokyo有点热)

(马赛克)

(水深火热)

“啊……嗯……”

作者有话要说:请叫我的大名:里番大王。

看到这一个三千字的更新,可能有同学会问:哎呀短小作者菌你不是说要两更吗。

我:对呀,一更一千五![被打死在学校门口,血液飞溅#@%*]

(尽力地举起双手)不要打我,呜呜,那明天也两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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