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着保温桶的男人站着的地方并不算隐隐秘,但是从那一对年轻男女的角度来看,是看不到这边的,所以靠这边的许多路人说话都有些肆无忌惮了起来。
男人听着他们所说的话,手握得越来越紧,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就觉得太阳光变得越发刺眼了起来,他想要过去,但是手脚却使不上任何的力气来,最后他眼睛一闭,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旁边的人看到他晕过去了之后,也忘记了去看不远处那对情侣的亲吻,急忙凑了过来看地上躺着的这个年轻男人。
他手中拎着的保温桶已经掉在了地上摔坏了,保温桶里面装着的绿豆汤洒落了一地,那些绿豆汤铺在地面上,被阳光一照水分便蒸发了,只剩下了绿茵茵的一滩,看起来十分应景。
“天啊,这个人晕过去了,看样子应该是中暑了,我们打电话叫救护车来吧。”
“哎,说起来这人长得还真不错……”
“人家现在都晕过去了,你还管他好看不好看,先把人送到医院再说。”
“我已我已经打了急救电话了,估计等一会儿急救车就来了。”
“不过这人也真是奇怪,手里面拎着的是消暑的绿豆汤,但是这么大热天,自己难道就不知道带一把伞出来遮遮阳吗?看他的脸都晒红了。”
“谁知道呢,不过这天也真是热得不正常。”
男人晕倒在地上的时候还有一些意识,但是听着周围人的那些议论声,他想要从地上爬起来,可是身上却没有一点的力气,最终他的意识彻底消散,整个人也陷入了昏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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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妄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在医院,洁白的病房看起来干净清爽,闻到的消毒水气味也让人觉得暑气全消。
其实他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中暑晕过去而已,因为送来的及时,所以也没出什么事情,医生简单地给他挂了个水,就已经离开了,现在水已经没了,戚妄按了一下旁边的呼叫铃,护士来了将针给他拔掉,又步履匆匆地离开了。
这是一间三人病房,不过因为并没有其他的人住进来,所以病房里面就只有戚妄一个人,他静静地躺在床上,着头顶上煞白的天花板,整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
戚妄又一次来到了新的世界之中,他身上觉得有些不太舒服,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更让他觉得不舒服的是从心里深处涌出来的那巨大的悲痛感。
明明原主的意识都已经不在了,但是他所留下的情绪仍旧是那么的强烈,像是在向戚妄诉说着他的不甘与痛苦似的。
戚妄闭上了眼睛,将那些情绪压了下去,然后开始接收属于原主的那些记忆。
原主是一个富二代,但是他这个富二代却与众不同,大约是因为小时候一些经历的缘故,原主一直觉得那些接近他靠近他的人都是因为他的钱,看重的并不是他的人,所以上高中的时候原主跟家里人说了,要自己一个人出去体验一下普通人的生活。
原主是家里面的小儿子,他上面有三个哥哥,大哥二哥三哥都是个顶个有本事的,他们在各个行业都是属于天才型的人物,他们毕业之后通过家里的资源开创了自己的公司,并且经营的有声有色的,混得风水水起,是经常上财经报纸的人物。
太过出色的后果就是,他们都不太想要接手家里面的公司。
而原主身为这个家里面最小的孩子,跟天才相比较起来,他就显得有些稀松平常了,倒不是说原主笨,只是他只是普通而已,可是先前的那三个哥哥太过惊才绝艳,跟他们相比较起来,他自然就被衬得笨了起来。
三个哥哥都闯出了自己的事业,在各个领域都是顶尖大牛的存在,所以他们并不想要接手家里面的这些产业,三个哥哥们都表示,家里面的这些产业最终属于自己的小弟。
“我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并且绝对可以挣出来比家里产业更大的家业来,所以我们不需要这些家业,不如给小弟吧。”
“是啊,小弟他人善良,性子又单纯,在创业这方面他是不要想了,不过像是这种守成的事情他还是能做得了的。”
“我也赞同大哥二哥的说法,而且有我们帮衬着,就算是小弟接手了公司,也不要怕他被人欺负了,有我们这些哥哥在,绝对没有人能欺负得了他的。”
父母很宠爱原主这个小儿子,大哥二哥三哥他们三个天才哥哥也很疼爱原主,也就把原主的性格养得有些天真善良了一些。
原主上高中的时候突发奇想,想要体验一下做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是什么感觉,他想要以普通人的身份谈一段甜甜的恋爱,这个念头冒上来之后,他便跟家里面人说了,等到大学毕业之后,如果他闯不出来什么名头来,那么他就回家来继承这亿万家产。
原主的父母还年轻,加上前头的三个儿子十分争气有本事,对这个小儿子其实也没有了多大的指望,只要他能开心快乐就成,所以他们便点头同意了下来。
不就几年的时间吗?给他就是了。
所以上了高中之后,原主就从家里面的超豪华大别墅里面搬了出来,他像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一样住在市区里面一百五十平米的大房子里面,每个月的零花钱也就只剩下了一万块钱。
原主兢兢业业地做着自己的普通人,虽然他单纯而又善良,但是在某些方面他还是十分执拗的,说是要做普通人,他就不肯跟家里面人有多大的联系,在外人看来,他就是一个无父无母,日子过得不穷不富的普通男孩而已。
等到上了大学之后,原主便住到了学生宿舍里面,而跟其他的那些学生们接触之后,原主才知道,原来自己先前的那些生活根本就不叫普通人的生活,因此他便将自己的那些生活标准又降低了一下,这一次他彻底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当普通人当了一年之后,原主谈恋爱了,他的女朋友是一个从大山里来的小姑娘,是低他一届的学妹。
小姑娘长得很漂亮,精致的如同天使一般,而且她身上带着一种纯净的气息,只要跟她站在一起,便让人觉得浑身舒坦,她说话娇娇弱弱的,对谁都是温温柔柔的模样,但是接触的时间长了,才发现她其实是一个性格很坚韧的女孩子。
原主对方琴琴一见钟情,他像是一个普通男孩子一样追求着方琴琴,他花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敲开了方琴琴的心门,两个人成为了男女朋友。
对于原主来说,交了女朋友之后的生活跟过去的生活没有多少区别,他只是偷偷地将自己的零花钱提升为了每月四千块,好支付谈了女朋友的花销。
由于方琴琴的家里面条件不好,需要到处去打工赚取学费生活费,所以原主想要帮助方琴琴。
然而性格坚韧独立又坚强的方琴琴却拒绝了原主的帮助。
“阿戚,这钱我不能要你的,这是你父母给你的血汗钱,是他们给你花的,这钱不是给我的,如果我花了你的钱,就等于是沾你你父母的便宜,我肯定不能要的。”
方琴琴说原主给她的钱都是属于他父母的,如果她要了这笔钱的话,就等于沾了他父母的便宜,所以方琴琴怎么都不愿意接受原主的帮助。
原主没有办法,他几次三番地想要帮助方琴琴,可是方琴琴却固执得厉害,无论原主怎么说都不愿意,到最后方琴琴甚至说出了如果原主一定要拿钱来羞辱她的话,那她就要跟原主分手。
方琴琴都把话说到了这样的地步,原主不敢再拿钱给方琴琴,不过他觉得自己的女朋友实在是太辛苦了,又要给人做家教,还要去发传单,有时候还要去做服务员,为了赚自己的生活费,她忙得团团转,像是个陀螺一般,似乎永远都没有停下来的时候。
原主很心疼自己的女朋友,知道她不肯接受属于自己父母的钱,原主就觉得如果是他自己的钱,方琴琴应该会接受的。
所以一直没有吃过什么苦的富二代原主便像是方琴琴一样出去打工赚钱。
当他拿到打工之后的第一笔钱给方琴琴的时候,方琴琴问明白,知道这笔钱是原主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之后,这才接受了原主的钱。
“我跟你说过的,如果是你父母的钱我肯定不能要,因为那是你父母辛辛苦苦赚来的,他们给你这个儿子是理所应当的,我只是一个外人,绝对不能拿。”
“但是这笔钱不一样,这笔钱是你自己赚到的,我便可以收下了。”
“因为我是你的女朋友,我赚来的钱你也可以花,你赚来的钱我自然也可以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