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悠之掀开帘子,沈岚之一愣,随即二话不说:“这件我们要了,别换,就这么穿着回去。刚才换下的衣服为我们包起来吧。”
悠之到底没让岚之付钱,扒拉小钱包,道:“姐姐总是撺掇我花钱。”
岚之笑了起来:“这病了一场,你倒是成了一个小葛朗台了。如此委实不美,这钱财啊,花了才是体现真正的价值。不然左右不过废纸罢了。不过女子啊,别管年纪大小,穿旗袍总是别有一番韵味的。”赞赏的眼光打量妹妹。
悠之顺势:“所以三姨娘每日都穿着旗袍啊。”
岚之一顿,随即敛了几分笑脸,“提她作甚,好人家的姑娘会给一个老头子做妾么。别以为平日里给你一些小恩小惠,就是真的对你好。你还小,最是容易被人哄骗。”
悠之嘟嘴儿道:“你口中的老头子,是咱们父亲。”
岚之一愣,捶她,“好你个沈悠之,倒是会挤兑我了。”
一时间,姐妹俩都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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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的街道之上,车水马龙,店铺林立,熙熙攘攘的电车声,叫卖声,又有汽车按喇叭的声音交织,越发的显得街道热闹非凡。
宽敞的街道之上,一辆黑色的轿车徐徐开着,开车之人一身军装,而副驾驶座上的男子则是一身黑衣,黑色的礼帽压得低低的,他慵懒的靠在副驾驶座的椅背上,翘着二郎腿儿,嘴里不断的吞云吐雾,精致修长的手不经意的搭在开启的车窗上,手中夹着一只雪茄。
陆浔不是第一次来北平,只是前几次均是有公事,来去匆匆,并不曾多留一刻。而这次则是不然,参加旧友的婚礼,总归不是什么耗费心力的事儿。
陆浔想起他少年时期与同伴一起摸枪玩儿女人,恣意人生,不痛快了就甩起马鞭跑几圈。现在倒是要把那些胡闹的劲儿收起来了,或许,今晚他们几个倒是可以去潇洒一回。
陆浔心情放松,嘴角轻扬,漫不经心地勾起一丝弧度。
他的视线漫不经心的看着大街,北平与奉城果然是各有千秋。就是街上的女人,也风情不同。他游移的目光突然顿住,狭长的眼眸眯起,像是一头饿狼盯住了一块肉。
不远处的精品店门口,一身湖蓝色旗袍的少女闯入了他的视线中。那少女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亮晶晶、水盈盈,仿佛会说话一般,也不知身边女子说了什么,她粉粉嫩嫩的唇略微翘着,似乎是正在撒娇。
再看身段,这旗袍穿在她身上真是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纯净清澈的气质中又带着三分的娇媚。不知怎的,陆浔突然就觉得心里痒了一下,仿佛是一根羽毛就这样轻轻的从他的心上滑了一下,微微的刺痒,他捏紧了雪茄,指尖泛白,烟雾熏进肺里,让他有一种燃烧感。
这小姑娘,够味儿。
陆浔沉浸在这样的感觉里,只是很快的,他蹙起了眉头,那两个女郎只顾着说话,却并没有发现,靠近的一个男子已经悄悄的拉开了她的小包,悄无声息的捏出了钱包,快速离开。
似乎陆浔的视线太过明显,司机看了过来,也看到了偷东西的小贼。
“少帅?”
“追。”陆浔吐出烟圈,冷然道。
司机连忙开车追赶,做贼的自然对追他的人敏感,回头一看,立时就往小巷的方向跑,汽车总归是进不去的。
“撞。”
司机二话不说,立时踩了油门,车子猛然间就蹿了出去,“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