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流放反派他元配 第141节(1 / 2)

第131章

柳沅来得很快,叶嘉跟阿玖分开就给柳沅来了信。柳沅早就带人守在这边。叶嘉命人将事情一说,柳沅下午就带人围了那个劳什子的郑家。

郑家是惠州最大的商贾,因为跟县老爷是姻亲关系,官衙给行方便之道生意自然就好做。这些年在县令的庇护下一家独大,这还是头一回遇上这种情况。猝不及防的,人冲进府中郑家人顿时就慌了神。他们下意识地想仗人势,但才开口便被领头的将士给一脚踹到地上。

“不晓得犯了何错?呵。”领头的将士是柳沅麾下心腹,脾气那叫一个暴。命人将郑源提留出来扔到人群中便又给了两脚:“去牢里好好想想你近来做得什么歹毒事吧!小小商贾胆子不小啊,什么人你都敢拘?也不怕啃到了硬骨头把一家人的命搭进去!”

嗤笑一声,他朗声喝道:“来人,全部押走!”

说着,一队人冲进门来,将郑家老小都给赶了出来。

郑源,也就是强拘了叶五妹的老男人。好半天没想起来自己到底做出了什么。若说拘了人,他强抢的女子不在少数,但一直都很识趣地没碰贵人家的……到了这会儿郑家人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郑源好色,终于踢到了铁板。想着郑源近来刚掳进府的女子,似乎说过家中有贵人。

意识到这一点,郑源当下冷汗就冒出来。可那,那不是个流亡来的寡妇么?

不管是不是寡妇,等看到惠州县令一家也被都被拉下马,郑源顿时就老实了。且不说惠州县令知晓致使自家倒霉是这小舅子好色掳错认时有多恨,县令夫妻当真恨不得将害得郑源给退出去杀了。就说柳沅没给这些人辩驳的机会,雷厉风行地就处理惠州的地头蛇。

后面的事情叶嘉就没有去管,她特意绕一道路来惠州就是来接叶五妹。如今人已经接到了,该整治的该查的自有人会去做。在惠州休整了两日便会带着叶五妹启程。

这一路舟车劳顿的,叶嘉也累得不轻。

叶五妹自打被嚎啕大哭了一场以后,整个人的精神都好转了不少。脸色也肉眼可见的红润,倒是有心情去报仇了:“姐……能不能把我砸出去的钱给要回来?”

叶五妹攒了好几年才攒到三百多两银钱,结果一下子就没了。若是事情办成了便也就算了,事情没办成还差点把自己给搭进去,她怎么想都觉得心在滴血。叶五妹也算是个心脏强的,哭过一回以后还没怕。这回遭的罪她只当是买了个教训,还想着把本要回来重来一遍。

“要自然是能要回来。”这次柳沅抓人,顺便也抄了家,“等闲了你找柳沅问问。”

叶五妹有了叶嘉这句话,还真的就去缠着柳沅要钱了。

柳沅已经许久没见过叶五妹,冷不丁一瞅变成大姑娘的叶五妹差点没把眼珠子给惊掉了。叶家三姐妹长相都是有些相似的,但又在眉眼神韵上又非常明显得区分。叶嘉是明艳、叶四妹是温婉柔美、那长开了的叶五妹就是劲劲儿的美,透着一股辣劲儿。

一个照面,被缠了几日。柳沅愣是如今看到她就忍不住红脸,说话也磕巴了不少。

此事且不说,就说郑家不愧是南方的巨贾,家底子比北庭的商户要厚不知多少。

叶嘉还是头一次见这么多的古董字画、珊瑚玉石。郑家豪横得都要成惠州土皇帝了,后院的女眷拿鸽子蛋大小的东珠当鞋子的装饰。家中的门帘都是圆润的大珍珠穿成川儿,又拉出帘子,当真可称得上富得流油。这些家财理所应当地进了叶嘉的口袋。

笑话,叶嘉好歹也是预备皇后。抄没的财产周憬琛不放话收归国库,那她遇上了就是她的。在场所有人没有人敢有异议,柳沅甚至怕不够,将县令府衙抄没的财物也归了叶嘉的私库。

“毕竟殿下还欠着娘娘十五万两银子的债呢。”柳沅笑嘻嘻的,“这都是理应给娘娘的利息。”

叶嘉很喜欢他的懂事,笑眯眯的点头:“说的不错。”

柳沅与郭淮做事都是最讲效率的,但光是清点这些财物也耗费了好几日。

叶嘉倒也不着急,数钱谁还怕耽误时辰?再说安西军就在附近,也没谁真那般不长眼,会在这时候袭击叶嘉。如今唯一不长眼的,大概就是管不住眼睛的程风了。不过他倒也知道柳沅厉害,没太敢凑到叶嘉的跟前来,只是偶尔会让人给叶嘉送来些当地特有的新鲜吃食。

叶嘉:“……”

她别的毛病没有,就一个贪嘴的毛病改不掉。吃了两回人送的吃食,到底还是觉得这么模糊地耗着不行。干脆寻了个日子约见了程风。

程风高兴得不得了,特意梳妆了一番来见叶嘉。

说起来,论起相貌和气度,周憬琛自然是得万里挑一的。叶嘉来到这个世界三年,从未有哪一个有周憬琛半分绝色。但即便不若周憬琛如天边月的清冷,程风也不算太逊色。是一副极得女子心的长相。一双眼睛亮若星辰,爱笑且有男子气概,藏不住的潇洒和桀骜。

“嘉儿,你终于愿意见我了?”程风从树上一跃而下,黑色的劲装勾勒的他腰肢精瘦细长。他蹲在石凳上,手里拎着一包吃食放到叶嘉的面前。

叶嘉瞥了一眼那小纸包,里面放的应该是烤肉之类的东西。香味弥漫,她忍不住叹了口气:“程风,你应该知道我不是叶三娘了吧?”

虽然叶嘉对原主的记忆已经模糊,但习性却还是记得一点的。原主嗜甜如命,喜好各种齁甜的糕点。但叶嘉是个不喜欢甜食的人,她喜欢吃肉,加了西域香料的各种烤肉。事实上,北庭当地人还没有烤肉加香料的做法,原主根本不适应这个口味。

程风脸上的笑容顿时便淡了许多,他垂下了眼帘,没有说话。

他沉默,叶嘉却不会放任他沉默。

“叶三娘早在三年前就落水淹死了。”原本叶嘉不想说对任何人提起这个事,毕竟子不语乱力怪神。借尸还魂这种事说出来总归是叫人害怕的,叶嘉可不想被当成怪物被人烧死。但此时不点破不行:“如今站在你面前的人,不过是顶了一副相同的皮囊的别人罢了。”

程风的眼睫颤抖了一瞬,脸上已经完全看不出笑容。许久,他才哑着嗓子问:“那你叫什么名字?”

“嗯?”

程风抬起眼帘,盯着叶嘉又问了一遍:“你叫什么名字?”

叶嘉顿了顿,选择实话实说:“我也叫叶嘉。”

“那你……”

“跟她是完全不同的人。”叶嘉打断了他的话,正色道,“我是一个读了二十多年书的学子。年纪也不小了,嗯,至少比你大。”

程风是知道叶嘉有才学,但没想到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你是男人?!”

“……不是。”关注点有点歪,叶嘉无奈,“女子。”

“哦。”

程风其实早就知道眼前之人不是叶三娘,至少不是他的嘉儿。他的嘉儿是个脑袋空空又耳根子很软的笨姑娘,色令内荏,根本不当事。如今坐在他跟前的叶嘉能经商,会做饭,能打仗,建碉堡,懂战术,还能设计各种厉害的武器……心性沉着冷静且极为聪颖,充满智慧。这是个以他的阶层来说,本该接触不到的姑娘。意外落到了嘉儿的躯壳中,让他给碰见了。

“我让你讨厌了吗?”

叶嘉:“……没有,只是告诉你,我不是你以为的那个人。”

“我知道。”程风吁出一口气,“我早就知道。”

叶嘉扬起了一边眉头看着他。

“早在你来我家谈生意那回,我便已经猜出来。只是我不甘心,”程风歪着脑袋看着眼前明艳到夺目的人。其实皮囊是一样的,只是装在里面的灵魂不一样。现在在叶三娘皮囊里的这个灵魂像一捧火,让这个皮囊耀眼夺目,“心存妄念罢了。想凭一腔孤勇抓着不放,兴许能摘得明月。”

叶嘉听出了他话里的赞扬,默了默,笑起来:“你会遇到适合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