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什么看!是我哥送你的……”谭尽躲开她的目光,换上平时那种拽拽的欠揍的表情。
他不耐烦地将礼物往她怀里一塞,恶声恶气道:“快拿走,我好交差。”
林诗兰听他说到“我哥”二字,眼睛一亮。刚想再多问几句关于谭子恒的事,谭尽一溜烟地跑了。
她在家门口,拆开这份他送来的生日礼物。
可爱的水晶珠串。
带一点灰调的蓝色,恰恰好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珠子玲珑,剔透,散发着柔柔润润的光泽。
林诗兰很喜欢。
她立刻戴到手上,左看看右看看,脸上挂着微笑。
察觉到一道不寻常的视线,她转头,往楼梯口看了眼。
一个探头探脑,满脸笑意的谭尽,被她抓个正着。
他一直没走。
在旁边偷偷看着她。
真是尽责的送货人,林诗兰心情不错,冲他喊:“帮我谢谢子恒哥。”
一缩脑袋,谭尽又跑了。
不知他听见没有。
……
敲门的手脱力地垂下,林诗兰想起那年落跑的他。
她挠挠脖子,觉得好笑。
谭尽是一个很坏的人。
他骗她,手链是他哥送的,这样她就会一直戴着它。
看着她收到手串开心的样子,楼梯口的那个谭尽,会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快乐吗?
这么多个时空。
手串,林诗兰只收到过一次。
这份礼物,来自原本时空的那个谭尽。
那也是,一个最傻的谭尽。
明明知道,她仰慕的人是谭子恒,还要来给她送生日礼物。哪怕不是用他的名字送的,她喜欢他挑的手串,他就高兴啦。
这个谭尽最喜欢她。
抓了抓自己空空的手腕,林诗兰眨了眨眼。
泪水模糊视线,她抓着手腕,拼命压抑喉咙里的哭声。
她动了死的念头。
因为一个四年前死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