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子那么小,她又没戴眼镜。在地上找了一圈,整串珠子只捡回一颗。信号灯已经进入倒计时的读秒,只好先过街。
等一轮的红绿灯过去,林诗兰戴上眼镜再去捡,根本已经无法再确定其他珠子的去向。
对着马路发了会儿呆,她认了倒霉,把珠子丢进包里,放弃了。
此时,如果你能看见林诗兰所看见的,你会发现,她伞沿雨水滚落的速度比旁人的都快,因为,有道细密的雨幕始终如影随形地缠着她。
它耐心地等待能淋到她的机会,宛如一只流着口水等肉的哈巴狗;亦步亦趋地,一路跟到医院。
林诗兰打着伞,目不斜视地穿过医院大厅,进到电梯间。
后她一步电梯的大姐,狠狠地白了她一眼。
“电梯是你一个人的?室内撑什么伞啊?神经病。”
她话音未落,林诗兰的胳膊伸过她,按了电梯:2楼,精神科a区。
大姐噤了声。
出电梯,雨没了,林诗兰收伞。
按预约取好号码,她坐在椅子等待排到自己的顺序。
手腕空落落的,她右手搭着左手,来回摩挲着。
——不舒服,身体,心理。
林诗兰打开包,扒拉几下,找到那颗仅存的手串圆珠。它躺在包底的角落,在药片药盒覆盖下,一个难以找到的缝隙里。
她记得手串原本是灰蓝的。
现在看来,只剩下灰色。
肩膀好沉,她佝着背,缩着肩,两只手揣进帽衫的袖子。
等候区的led电子屏刷新,机械声播报道:【请119号,林诗兰,到一诊室就诊】。
她正要起身,后一排的位置咻地站起来一个人。
“林诗兰?”站起来的那人叫了她的名字。
声音有些耳熟,林诗兰回过头,他的声音再高了一度:“真是你。”
她抬了抬眼镜,望向他。
小伙是单眼皮,脸颊边有颗小红痣;头发没太打理,翘着几根乱毛,笑容倒是璀璨。
这张脸被她在脑海中搜寻了几个来回,终于对应上了名字。
“谭尽?”
家住她家对楼的皮孩子谭尽。他哥是她认识的学长,成绩优异;这个弟弟,也挺聪明,但他太闹腾了,跟她打小合不来,没什么交集。
“你记性不错。”被她认出来,他立刻不把自己当外人了,脑筋一转,和她开起玩笑:“不过,你还是想错啦。其实,我的名字叫——谭小明。”
这个没头没脑的冷笑话没有逗到林诗兰。她沉默地看着谭尽,后者正捂着嘴扑哧扑哧乐。
“患者林诗兰在吗?”护士来催人了。
“在。”
林诗兰举起自己的诊疗卡,利落地结束了与他的这次对话:“我先去了。”
今天是每月一次的常规问诊,统共不到十五分钟,林诗兰出了诊室。
她打算去一楼拿药。
路过等候区的时候,再度被那个声音缠住。
“林诗兰。”
谭尽几个大步走到她面前。
“好险,我就想着去买果汁的功夫,你会不会正好出来。刚才果汁打翻了,得亏我没先去洗手,不然你就走了。”
“……”
她生分地与他拉开距离:“有什么事吗?”
他看她手里拿着药单:“你看完病了?”
林诗兰点头。
“医生说是啥病啊?”
他们有熟到问这种问题吗?她不太乐意回答。
“小病。”她说。
他似乎对她微妙的不悦毫无察觉,哪壶不开又提了哪壶。
“真有缘,能在新的城市碰到你,我出来以后再也没在现实碰见同乡。当初那场水灾太可怕了,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林诗兰实话实说:“我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