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黑,夜沉沉,风萧萧,清泠泠!
明月是历史的见证,如今“依依素影”又高悬在槐园老宅的上空。
本来是寂静无声的夜晚,使得槐园的院廊、水榭、梯田花木,在月影下显得格外冷清。
林不凡正要把门上的大锁剪掉,突然眉角一扬,后退两步,看着身边的张小辫儿,笑着说道,
“张三,咱们师徒二人说起来也算是正人君子,这三更半夜的上门叨扰已经违背良心,又怎能失了礼数,你说是不是?”
“啊?”
张小辫闻言,不由一惊,心头暗暗发问,‘我张小辫儿什么时候又被人当作过正人君子吗?’
“不如这样,你上前代为师敲下门吧。”
“倘若没人没有回应,至少咱们也算尽了礼数,也好放开胆子大干一场!”
眼看自己师父把话说到此种地步,张小辫儿也只得硬着头皮上前敲门。
且不说林不凡和张小辫儿师徒二人,进门之后会在槐园遭遇什么离奇故事。
而那些躲在翁中山的金棺村的三百多位村民,在粤寇溃散后的第三天就实在按奈不住了。
作为一村之长的黄老头再和村里的几个德高望重的老家伙商议之后,最后做出决定,先派几名身手矫健,头脑灵怪的年轻汉子回去打探一番具体情况。
确定那些粤寇是否已经彻底离开金棺村,以及那位手段不凡的少侠是否还在?
这种时候,李大麻子自然不敢示弱,跃跃欲试,头一个跳了出来。
毕竟他那一膀子力气可不是糊弄人的,不等老村长点头同意,其他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纷纷点头,应允这李大麻子成为打探消息的一员。
所以,趁着太阳尚未落山,李大麻子手持一根棍子,沿着泥泞的瓮中山路,一路穿过林子和山脊,回到了金棺村附近的区域。
他前脚刚到那片土地,就被眼前的可怕景象给惊呆了。
面前超过十几里的地界,横七竖八的躺着一具具即将腐烂的尸体。
要么少条胳膊,要么少条腿,有些甚至整颗脑袋都不见了。
成群野狗又凭借自己的看家本领“掏肛”,成功杀死几名苟活下来的兵勇,并在转眼之间将其活吃。
更有别的野狗首先从尸体的肚子处开始撕咬,每只野狗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这样发出恶臭的血和肉使它们异常兴奋。
野狗不到一会儿就将一具尸体几乎吞噬殆尽,更有几只野狗早就吃饱,到一旁卧倒休息。
对于野狗来说,它们最喜欢的就是内脏,当它们一口将兵勇的肚子一口咬开时,内脏全都流了出来,野狗便开始争抢内脏。
其中一只野狗不知抢了一个什么内脏后,就躲到了一边。
其实,这样血腥的场面在战场周围,基本上每天都在上演,被抓壮丁们的命运就是如此的悲惨。
同一时间!
无数只乌鸦,在低沉的天空下来回盘旋。
遮天蔽日,浩瀚无垠。
看上去无比的压抑。
风来污气弥弥,蚊虫哄哄,臭味烘烘难觅禽。
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阴曹地府!
“妈呀,地狱也不过如此吧?”
“不行,我八成是走错路了,这一定不是通往村子方向的路……”
李大麻子虽说和张小辫儿年纪差不多,也算是发小,可他们二人明显不同。
这小子自出生那一刻起,就一直没出过村子,在村子里豪横那是家常便饭。
可出了村子,也只是嘴巴上能逞口舌之快。
因为,他对于外面的世界, 几乎是闻所未闻。
虽然李大麻子一身的腱子肉,强壮无比。
可一旦碰到什么大事件,他还是忍不住本能地发憷。
那种刻在骨子里的懦弱,可不是靠一腔热血能扛得住的。
眼看金棺村就在一里开外,可李大麻子颤抖的双腿,早已失去了他的控制。
一炷香的功夫已过,这家伙愣是没敢再往前走出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