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徒弟们的金手指 第14节(1 / 2)

一路上偶然路过些村庄,都透着股诡谲,偶然有不长眼的低阶鬼物企图攻击他们,全被姜乌一剑击溃,连哀嚎声都没来得及发出。

幽州并无人族城池,大多数人族都是以村落为居,能够建城的都不是人。

姜里雁手里捧着幽州志慢悠悠说道:“有三座鬼城相互鼎立,最大的那座据闻城主已是半步鬼帝的修为,啧,好中二的起名,动辄就是帝啊王的。”

荼兔听到这话精神一震,他们妖族可也是以帝王尊来划分修为实力的,大人瞧不上妖帝这样的称呼,难不成她已经要迈入大圣之位了!?

脑补狂魔心里一阵美滋滋,若真是如此,这大腿抱得实在太值了。

“你笑什么呢?”姜里雁低头就看见这只傻兔子乐得跟傻子似的。

荼兔摇摇头,清了清嗓子道:“大人,咱们来此处是有什么要事吗,若需要属下觅宝尽管说,我这双眼睛厉害得很,就算宝贝藏得再深我也能瞧见在哪儿。”

姜里雁沉吟道:“觅宝倒是有这个想法,你帮我观望一下,这幽州是否有一样东西,充满暴虐不详之意,这东西很强大。”

收到命令的荼兔猩红双眼立即瞪大,他也很期待姜里雁想要找到的东西到底是何物,能让这位大人瞧上眼,恐怕已经超越天阶了吧。

姜乌在旁好奇低声问道:“师父要找何物?”

“一朵花。”姜里雁摸着下巴,陷入沉思:“但我也不太确定这玩意儿是不是真被别人拿走了,所以来这边看看,酆都能变成如今这样,恐怕也是有件异宝影响,否则天元界争端从未停休过,怎么偏它成了鬼蜮。”

姜里雁本体是混沌青莲,可以说这整个世界是因为她的诞生,才有了后来的一切。

但天元界显然不足以支撑她成长化形,姜里雁这株混沌青莲原本的命运是牺牲自己,造福大家。

一株青莲几乎被瓜分个干干净净。

偏偏出现姜里雁这个变数,她拒绝了这种莫名其妙的要求,能活着为什么非要死?

甚至还将混沌分开以后的所有混沌真炁都收走,全部纳为己用。

后来她在大地上到处行走,将百族挨个欺负了一遍,才心甘情愿接受天道的封印,姜里雁知晓天道的用意。

百族衰弱,那些强大存在消散是必然的结局,人族自当崛起。

但姜里雁行走这段时间,也的确结交不少好友,倘若她不愿看到其中一个死,都会影响到这个世界未来的发展走向。

姜里雁已经改变了太多,正因为知道这一点,索性来个眼不见为净。

闷在封印里那些年,姜里雁蕴养的莲子竟诞生了三朵新的莲花。

本该在她牺牲自己以后诞生的净世白莲、业火红莲、功德金莲,以另一种正常的方式出现,如今还在她的莲池里养着。

但姜里雁记得应该还有一朵灭世黑莲,却始终不见其踪影。

姜里雁怀疑它就像是葫芦娃里那个被蛇精偷走的葫芦一样,在还未诞生之前就被偷走,不知道搁哪被养大,虽然能不知不觉从她这拿走东西的几乎不存在。

但不妨碍姜里雁一直保持这个怀疑。

灭世黑莲可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姜里雁原本打算收着这四朵莲花,哪怕它们诞生灵智,也要严加看管免得他们变成熊孩子。

陷入自己思绪里的姜里雁很快就被荼兔激动的声音拉回现实。

“大人,在这儿!”荼兔指着幽州志上左边的鬼城,压低了声音狗狗祟祟道:“我看到了一件符合您描述的东西,约莫是朵花的模样,而且那花儿还有蛊惑人心的作用,哪怕远隔数千里,也差点摄走我的心神!”

“……这里?”

姜里雁眯了眯眼看向他所指的鬼城,这座鬼城来历相比另外两座,可要神秘得多。

要知道鬼物都是集各种负面情绪和恶怨的存在,因此,每座鬼城的城主都只有一个,连副手都没有。

这座冢城却是一男一女两名鬼王统治。

姜里雁忽然笑了:“行,那就去这儿瞧瞧吧。”

某种意义上来说四朵莲花都是她的崽,姜里雁先前忘记了是一回事,现在恰好记起来,自然是要去拿回来。

就看冢城内藏着的那朵花是不是她的崽了。

“师父,我们去魂修的地盘,要做些伪装吧?”姜乌提醒道。

别的不说,光是姜乌这剑修凌然的气势,以及他的金乌血脉,在阴气浓厚的地方简直犹如一盏明灯,但凡是个鬼都能看出来他与自己天生不对付。

人族御鬼为鬼修,鬼魂以自身修炼为魂修,要是鬼修碰上他们还好说,魂修遇上他们几乎就是个不死不休的结局。

荼兔也想起这茬,打了个寒颤道:“是啊大人,虽然您实力强劲不必畏惧他们,但咱们此行是为了那花,不好打草惊蛇。”

最重要的是有些魂修还会抓妖摄取魂魄,炼作妖鬼驱使,他可不想当妖不妖鬼不鬼的玩意儿。

“也是,低调些。”原本姜里雁想的是直接过去把花取走。

但他们一提醒,姜里雁才想起来自己这趟出来玩,要的就是一个游戏人间的乐趣,光靠自己实力碾压算什么事,一抬手便给他们连带自己施了个法术。

顿时三个死相极惨,修为不过区区鬼兵的魂修在山头飘荡。

“这效果怎么样?”姜里雁兴致勃勃地问道。

姜乌低头看了眼自己胸前还破了个大洞,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后举起草绳绑着的玄龟示意了一下。

姜里雁恍然大悟:“差点把它给忘记了。”

于是一只挂着绿油油鬼火显然是惨死的小龟出炉。

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调整好心态冲冲冲,这次想要坚持写完我想写的故事,所以如果不喜欢的读者老爷请轻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