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离花走到落花寺外,就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豪华的黑色劳斯莱斯。
任谁看了这豪华的劳斯莱斯,都会想到这其中坐的,一定是个非常有钱的有钱人。
但当我与离花走近,却正好看到王皓翰把西装换成道袍,瞬间车内的有钱人,又从霸道总裁变成了路边算命。
王皓翰冷酷的看了我一眼,又转眼看向离花道:“上车。”
离花双手合十,对我笑道:“阿弥陀佛,林施主,那贫僧就先走了。”
第424章 大结局:夏夜
金色的阳光中,我挥手向车中的两人道别,目送着劳斯莱斯消失,我才向家的方向走去。
忘了说了,孙珊珊也醒了过来。且而我与她成了朋友,外加军师,专门教她攻略王皓翰的军师。
至于孙珊珊能不能与王皓翰在一起,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
啊,对了,还有我改命成功的事,其实在两百年前,涂与黎云就精心准备了一切。
阴女有三十七道命劫,越到后面越难,就算是黎云天纵奇才,也只不过渡到了十八道命劫,就觉得后面命劫,已是无望。
所以她想出了一招,把自己渡过的命劫,过渡到我身上。
也就是说,我此生只用渡过十八加一道鬼帝命劫,就可以在命劫变得无望前,在黎云的帮助下,一举突破三七之数,逆改命格。
那一在涂云的怀中醒来,其实就已经逆改了天命,从此,变成了一个普通人。
但这也无所谓了,回想自从涂云出现,到命格更改,这十七日,我就好似做梦一般。
十七天,对一个月来说,是一半多一点。
对于一年来说,是百分之四点六五。
但对于一生来说,不过是万分之五点八二。
万分之五点八二……多么微小到容易忽略的数字。
就当是平凡的人生中,做了一段奇异的梦,最后又重归于平凡,就如同周围满大街上的行人。
当然也有些不平常的事。
就比如,我正站在一个地摊前。
看着老板那精光的眼睛与那锃白的牙齿,我都还记得,我砍他墨镜,他坑我口罩的事。
只不过现在老板的摊上,似乎又多卖了一些杂志。
看到我的到来,老板眼中精光暴闪:“美女要杂志不?绝对正点!”
我随口问了句:“多少?”
“一百!”
我瞬间想一口盐汽水喷死老板。
地摊杂志都敢卖这么贵了?
我看了眼杂志封面,不过是一些美男罢了。
封面美男……怎么比得上家中那位,不仅是实体,还可以随便摸……
我正流着口水。
但老板却啧啧有声:“美女不要?可不要后悔喔,这本杂志也就我这有货了,其它地方早就卖断了。信不信,一会就有人来抢?”
我刚要露出不信,就看到一大群社区太太向这跑来。
我惊异的看着,她们疯狂地争抢着,老板刚开价一百的杂志。
这世界疯了??
从她们与老板的交谈中,我得知,这些太太们似乎是从微信上知道,这地摊还有这本杂志,就火急火燎地跑了过来。
老板也是“良心”,不管争抢多激烈,都不涨价。
当争买到的太太,纷纷翻到最后一页,我看到一张似偷拍出来的照片后。
顿时明白了这不温不火的杂志,为什么值这个价。
我不屑地撇了撇嘴,在老板惊讶的目光中,转身潇洒离去。
“这原照片,应该是从团员这流传出去的。”我寂寞的啧啧道:“看来,我这大祭司,今晚要在群里,好好责问一番,团员们了。”
那志杂最后一页的右下角,有张偷拍的照片,而且照片偷拍还是一张照片……
…………
我回到住了二十几年的小区。
上楼,回到家门前,看着岁月在防蚊门网上,积累的灰尘,我感触莫名。
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