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肖可爱溜的快。
她一口气跑出了医院,一点儿都不敢耽误地往山下跑。
她还得回家一趟,要是再碰上肖大富的话,她会死很惨。
马不停蹄地赶回家,又慌里慌张地扒出了初中的教材,不顾家中阿姨的挽留,拎着厚厚的一大捆书上了公交车。
这时候,已经是晚上的八点了。
肖可爱好不容易坐上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出神地看着街边的夜景,心情不太好。
这是每一次去看过沈小姐之后,都会产生的后遗症。
听说沈小姐的家乡,是有名的鱼米之乡,稻米流脂蚕茧白,蕉稠蔗忙塘鱼肥。
大约因为米吃的多,沈小姐的皮肤特别的白。
当然,和现在的苍白根本不是一回事。
肖大富曾经说过,他初见沈小姐,就因为她如凝脂般的肤色,移不开眼睛。
其实想想,人特别肤浅,特别俗套。因为基本上每一段爱情都千篇一律,玩不出什么很新奇的花样来,虽然爱上彼此的理由都不一样。
譬如,她初见默许,是因为他憨傻憨傻的笑容,如太阳一般的温暖,而从此再也没把别人放到眼里去,尽管她一直都知道他是个蠢蛋。
可是最后呢?
恐怕肖大富现在都想不明白,走着走着,他和沈小姐的爱情怎么就变了味道。
要不是突如其来的车祸,恐怕沈小姐会是无数个正宫斗小三中的正宫之一。
所以,她和默许,会有最后吗?
此时此刻,肖可爱看着街边不停变幻着的夜景,无比惆怅地矫情着。
哎哟,哪个思春的少女不矫情!
第11章 撩情(11)
三十七路公交车,线路特别的长,贯穿了城市的南北。
走过建筑物杂乱无章的南环,路过繁华吵嚷的市中心,再向同样杂乱无章的北环驶去。
因为太过出神,肖可爱又坐过了站。
好在,也就坐过了一站路。
她拎着死沉死沉的初中教材,一步一步往“家”走去。
中间换了好几次手,终于在累死之前,登上了十六号楼的电梯。
她站在门前喘了口大气,又在包里摸来摸去,还没能找到钥匙呢,门就从里头打开了。
门口的感应灯应声而亮,肖可爱眯了下眼睛,凶道:“我去,你要吓死我啊!”
默许也惊了一下,随即嘿嘿笑笑,自动让出了路,让她进来。
不等她站定,问:“你吃饭了吗?”
“啊?”肖可爱把书扔在了玄关的地上,立在原地,癔症了片刻,“啊,没吃。”一天都没吃,挤了一天的公交和地铁,晕晕乎乎的,他不说,她还真没觉得饿,他一提,饿的胃直抽筋。
“都九点多了,还没吃?”
“啊,没顾得上。”
“那你等着。”
默许说话的时间,已经进了厨房。
肖可爱也没问他要倒腾点儿什么,反正她很好喂的,一般家里的阿姨,做什么她就吃什么。
不像肖大富,总是会挑三拣四。
她把那捆书就留在了玄关,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再出来的时候,听见了油爆锅的声音。
今天实在是太累了,没心情撩拨他,她扛着换洗的衣服,三魂七魄少了一半的样子,飘到了卫生间。
一股带着冲劲的水泼洒在了脸上,思绪一下子清醒了不少,方才在公交车上的那股子矫情劲随着从她身上崩落的水珠,全部流到了阴暗的下水道里去。
她是肖可爱啊,自打懂事起弄哭过无数人的肖可爱。
她最伟大的战绩,就是差点儿把肖大富那个铁石心肠给整哭了。
这么一想,又乐呵了起来。
简单冲了一下,穿好了她粉红色蕾丝花边显胸大的小睡衣,就出去了。
坐等吃饭。
默许端着一碗面从厨房里出来,第一眼先看见她露在睡衣外面的两截白生生的小腿,晃晃悠悠,跟他们家摆钟一样,很有节奏。
他没敢多看,移了眼睛往上,瞧见的是她被热水熏红的脸。
他在心底叹息了一声,眼睛一垂,干脆只盯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