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那边那个白胡子老头,去年的横扫各大电影奖项,最佳电影原声大碟就是出自他之手。
右边那个中年女人,虽然看起来严肃古板,但她写的曲子不少都成了经典金曲,经久不衰。
左边那个打扮新潮时尚的帅哥,是这几年世界上最红的歌手之一,人气地位都不缺,在权威的巨星榜上排名前三。
还有最前面那个……
这些评审的亮相也让众人更加激动期待,能让这些人出现当评审,那今年的选手会带来怎样美妙的天籁之音!
☆、83 第八十三章
白染是第一次参加这种世界性赛事, 在这里感受到的气氛和国内截然不同。如果说华国人相对内敛含蓄,而这里的人则是更为开放疯狂。
从酒店来到比赛场地这一路上, 白染坐在车里感受到整个s国似乎都沸腾了起来。无数抢到现场票的观众结伴而来, 有的脸上用油彩绘制了自己喜欢的图案,有的拿着巨型横幅和荧光棒。每一个人看起来都那么鲜活, 恣意的挥洒着与众不同的性格。
不少人甚至是一路走一路唱,哪怕到了场地内,不同观众区甚至轮流唱起歌,将s国变成音乐的海洋。
世界歌谣大赛的举办场地是s国著名的体育场,足以容纳十万人的地方。平时你在这里感受到的是足球赛事的魅力,但今晚在这里你只能感受到音乐的狂热。
这种狂热席卷了每一个人,哪怕是白染也觉得心底有一股情绪在盘旋, 不自觉的握紧了手。
苏玲瞅瞅她, 忍不住笑了,“想唱了?忍住,一会在台上好好唱。”
苏玲感受着世界歌谣大赛的氛围, 也是一脸的感慨。这就是她宁可替白染推掉无数通告,也要白染来参加的原因。
不止是看中了世界歌谣大赛能提升的名气地位,更多的是只有走到这里,你才能接触到世界上顶尖的天籁,激动, 热情,疯狂,引起人灵魂共鸣的音乐。
她从以前就发现了, 白染唱歌的确很好,但她却并不热衷于这个,甚至有些兴致缺缺,似乎演戏都比唱歌让她来的感兴趣。她可以为了演一个并不重要的角色而花费大量时间,却从来没有说要出张专辑什么的。
苏玲并不是勉强白染非要走唱歌这条路,但她希望白染能近距离感受一下这个世界的天籁,不要浪费自己的天赋,那样美妙的歌声,哪怕是她也渴望能多听几次。
白染凝视着场地内此起彼伏的歌声,这些观众也许唱的并不好,也许也有人跑调,但那种狂热的热爱呈现在每一个人脸上,激荡着人的内心。
她扭头冲苏玲笑了笑,“玲姐,我喜欢这种感觉。”
苏玲挑眉,“那一会就用你的歌声去征服他们,他们可不是小绵羊,如果你唱的不好,那嘘声可是毫不留情面的。”
白染笑弯了眼,她的眼眸发亮,“我会让他们为我欢呼!”
苏玲和肖毅对视了一眼,两人都笑了。
在后台的时候,白染看到一堆颜色艳丽、大大小小的鼓。和普通的鼓造型不一样,看起来更为粗犷艳丽。一个肤色黝黑的中年妇女站在那堆鼓旁边,仔细的检查着。
白染认出这是那天被金发尤物为难的人之一,英文有点不好的那个妇人。
也许是白染看的有点久,那妇人抬起头,冲她笑了笑,“喜欢这个吗,孩子?”
她的英文说的很慢,明显是不太熟练。
“是的,很漂亮的鼓。”白染点头回应,为了让妇人能听的更清楚,她也说的很慢。
那妇人眼睛一亮,看着鼓,不由自主的面带自豪。
“这是我们曼丁文化的代表性乐器,一般都是徒手演奏,我从小时候就开始学习它,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了。我们国家有句话说‘当它响起来的时候,神灵都会倾听它的声音’。”
“那可真不错。”白染赞叹。“您今天要带着它上场吗?”
“是啊。”
黝黑的妇人笑了,“之前我是打算唱两首英文歌的,虽然我的英文有点糟糕,但那两首我花了很多时间练习。可是现在……我忽然觉得唱一首我们国家我们族群的歌也没什么不好,哪怕s国的人听不懂,但我相信它所能传达的美妙,一定会让所有人都感受到。”
“是的,我也是这样想。”
白染微微一笑,“音乐里不存在高高在上的歧视,真正的天籁无关语种,无关国界,它能直击心灵,这才是最美妙的。”
黝黑的妇人也笑了,带着她们那一族特有的粗犷和豪迈,她拍了拍鼓准备离开,“快到我了,我去准备了。你也加油,孩子。”
白染点头,挥手告别她。
世界歌谣大赛受邀参赛的选手并不多,一共就十三个人,一个人唱两首歌,加上串场时间,今晚的大赛总共也就两个多小时。这样的时长不会让人太疲乏,基本许多观众都是从头蹲守到尾的,歌谣大赛的收视率也一贯都保持在一个很稳定的线上。
因为选手来自不同国家,所以各国都有关注的人。这也代表着,如果在世界歌谣大赛上发挥出色,那就会有默默无闻一跃成为各国都关注的焦点。
白染的出场顺序比较靠后,倒数第三个出场,很不错的位置。抽签抽到这个时,苏玲都笑成她这是欧气满满啊。
轮到她还要一会儿,她就靠在后台边上听着前面的人演唱。
不愧是世界性赛事,这些选手也无愧于是各大知名人士推荐上来的,每一个都唱得很好。
那个黝黑的妇人边击鼓边唱,仿佛让人置身于辽阔的非洲大草原,尼罗河静静流淌,鳄鱼在河水边伺机等待,狮子在草原上奔跑,太阳映照着大地,照耀着这一片粗犷而原始的生机。
还有一位来自西欧的妇人,专职的家庭主妇,偶然间在餐厅欢唱被发掘。拥有一把独特的烟嗓,以漫不经心的语调唱出了人生中的嬉笑怒骂,让人沉醉其中。
在白染之前登台的是s国本土的一位选手,这位选手是s国著名的歌手,擅长摇滚曲风,拥有一张帅气逼人的脸孔,他一登台,山呼海啸一般的呼喊声和掌声响起。底下的荧光棒更是闪成一片,足以见得他本人在s国的人气之高。
这人连唱了两首他的成名代表作,全是热血沸腾的摇滚曲风,因为传唱度高,甚至还引起了全场十万人的大合唱。
一时间,整个歌谣大赛犹如他的演唱会现场。
这种感染力和冲击力几乎席卷全场,对下一个选手造成的压力巨大。哪怕是他结束了演唱,全场依旧在呼唤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