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是十几圈呢!
现在想来, 我突然也莫名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了……
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检查是否顺利;我胡思乱想了一会, 很快,就累得只剩狗喘,脑子里一片浆糊了。
到了三号街道,肚子胡同的目的地——鱼龙混杂的人流、满街拉着主人撒欢的宠物、极具老街的林立商铺……构成了一幅我很熟悉的日常情景。程甜虽然长得可爱, 个头不矮, 但动作却相当灵活(是的, 我明白也不挣扎了, 除了小孩子,连动物都各个比我高);她捞着我穿来梭去,红砖白墙碎瓦片地的绕圈,总算找到了那个不仔细看、就必然会直接错过的地下live入口,一堆年轻的女孩子和男孩子正翘首苦等的酒吧门前。
我想,要不是她,可能等小筱明年再来这里举行演唱会,我都不一定能找到。
因为……
这里实在是太!偏!僻!了!周围连个卖烧饼的老伯伯都没有,我晚饭还没着落呢qaq
我巴巴地在周围看了一眼,没有,全是小资类的酒吧咖啡厅等等,没有烤炭炉子、也没有芝麻饼子——那这里到底算是哪门子的胡同?
我瘪瘪嘴,被程甜继续拉着,走到一个小型动物临时寄养所;一个有些显旧的独立小院。
这里虽然装扮简单,但看起来整洁清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一点动物的异味都没有。她推开门,背过身,将阿奇转给店员看,脸对着我说:“稍微再等我三分钟哦。咱们把阿奇放在这就好,这里我经常来哒~!”
黑色制服衫、面容清秀的唯一在店店员——一个一米八左右的男青年放下手里正给梳毛的灰猫,在它的额头上轻柔一弹,示意它自己去玩。
于是体型巨大的猫咪便轻巧地一越,跳到了附近的猫爬架上、神情悠闲地舔起毛。
得闲后,他走了过来,先试着抱起被装在背包里的阿奇,却得到了对方不满意的哼唧;它肉肉的小爪子拍了他的胳膊一下,然后转了过去,把光着的屁股蛋对准了他,尾巴竖着,看看我、又看看程甜,表示不满意。
青年不在意地笑了笑;然后,他动作熟练、手法很快的“啵”地一声,无声无息,就拔走了阿奇嘴里的奶瓶。
小熊猫迷茫地眨着黑眼圈浓重的豆眼,左右张望,没有看到自己的奶瓶。它委屈地缩成一团,四脚朝天,又开始发出嘤嘤嘤的叫声;青年轻轻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然后摇晃了下奶瓶,像是在变魔术般,趁其不意,突然又重新地塞进它的嘴巴里。
嘴巴里兀地被填满,阿奇立刻直起胖腰,翻了个身,激动地抱回自己的奶瓶,露出小米牙去咬奶嘴;青年趁着它走神的间隙,不费一兵一卒,就将它从背包中轻轻松松地抱了起来。
“合作愉快。”程甜舒服地叹息了声,动了动肩膀,似乎是负重减轻让她觉得好受了一点。
黑衫的青年小哥没有说话,而是微笑着对我们点点头,算作礼貌;然后,他就抱着趴在自己身上打滚儿着的阿奇,朝里面的安睡区走去。
见状,程甜潇洒地摆了摆手,“走吧,佑佑姐姐?”
我还沉浸在小哥的那一套有模有样的制伏神迹上面,脑子里模拟着他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决定以后有空了就来学两招,付费也ok,只要能让我回去对付家里不把我当老大崇拜的布偶猫,那岂不美哉……
妄想了一会,不见青年也不见程甜;我很快便回过神,跟着出去了。
青春有活力的年轻人,总体来说是美妙的;但同时,也是令人感到心累的。
——这是我在门口排了三十多分钟的队,又被一堆十八.九岁的少年少女(后者为主)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样呼吸不能后,唯有的体会。
我有点后悔了——年龄大了,还看什么现场演唱会,买好碟子或者录好视频、待在家里佛系看演出不一样的嘛!
……老年人干嘛要饿着肚子,来凑这种年轻人的热闹啊tat
走过那条不算短的向下通道,我抱着怀里的小筱色十根荧光棒,艰难地在一群明明同我一样被挤成狗、但神色却仍然亢奋、叽叽喳喳说个没完的人堆里向前走、不,是向前被“走”。程甜刚遇到了她的小伙伴,这会正和对方讨论着今天的歌单——你说你们为什么还能这么精神十足?!难不成这就是所谓的“一切都是因为爱”么?
换而言之,我就是个没有爱的人……?
不行不行,这不科学。
想到这里,我不服老也不服输地紧紧抱住怀里发光的紫色荧光棒,随手把裙子一卷,用抢最后一盒新鲜牛奶的干劲儿,拉起身边还在闲聊的程甜,顺着缝隙朝前推进。
有了动力,我们总算挤到了前面。
“a席~a席~~”程甜高举着手里的过检票,仿佛那是一串价值连城的漂亮珠宝——这是个阶梯式的地下演出场地:四面是密封的墙,最前面做成了一把吉他状的中型舞台,而越往下、距离表演者就越加接近,东西两侧还有几座楼梯,可以在上面站七到八个人左右。
欢快的小鼓音乐在可以轻松容纳几百人的室内播放,演出还未开始,还开着亮目的白昼灯;工作人员正跑上跑下地把乐器以及这次的必备工具搬上来,整个气场显得不算很正式,挺符合地下演出的性质。
走到最中间的两个位置后,我有些惊讶地发现,小筱给我的票正对着舞台中心,是主唱站着的位置;但凡站起身,稍微伸出手,我甚至能够到地上的打光灯……
“太幸运了!我们居然就坐在这里~最近的!万岁!!!”程甜欢呼着走进去,坐在位子上,转头四处张望,她后面正用羡慕的目光、盯着她手里正扇着玩的票:“八点半开始,八点人已经这么多了……唉嘿嘿,幸好我中午起得早~”
而我,则忙着给周围的左邻右舍发荧光棒,每人送一根;这样就算放在腿上不举起来,小筱也能看见。
——自己代表的颜色被这么多人带着,他肯定会很高兴的。
开场前十分钟,我想了想,还是关掉了手机;毕竟虽然没要求关机,但既然坐在前面,还是给后面的人一个好榜样吧。
关机前,我又快速地熟悉了一遍这些成员:堂弟观筱—阿筱,鼓手,我家难得的小甜心;键盘叫做雷,人高高瘦瘦,戴了幅墨镜,看起来挺酷的;两个贝斯一胖一矮,名字忘了,但抱着贝斯的人、我肯定能认出他是贝斯手——还有那位人气最高的主唱,西大去年校园男神的第一名;叫什么我也不太记得了,总之是个金发金眸的年轻帅哥。
——其实为了合群,我也偷偷地买了一根金色的荧光棒;这会正藏在衣服里,免得被程甜发现了……
做人都是要合群的嘛。
………
场内的灯光暗淡下来的时候,我听到后面的小阵惊呼,继而是音乐声响起——外接音箱的电吉他小弹了片刻,混响电子钢琴插入,然后是鼓点。
我屏息凝神,努力做到不给小筱丢人,当一个很酷的乐队潮人受众,结果……
主唱的声音还没响起,背后外加周围人山人海的欢呼雀跃尖叫声,就快要把我的耳朵给震聋了!
好吧,大家都不酷;我清清嗓子,正要随波逐流,响彻整个地下室的尖叫突然停止,我左右迷茫地看了一圈,所有人屛住呼吸,手里的东西也不再摇摆;我回过头,看见舞台中央打下一道光芒——有个身材高挑、穿着金属外套的男人出现在了那里。
他低垂着好看的眉眼,视线没有看向观众,而是不知落在哪里;镶着袖扣的手放在支架麦克风上,微微张开唇:“——”
第65章
他的歌, 像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