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我先发现的,老大这个烂人(怒音)!”
“你有本事声音再大点、他就算听力不好也不至于听不见狮吼(笑)。”
啊……
——他们在说啥?
但原来……
你们也知道这不、正、常、啊!
来来回回,我和哥斯拉大boss并排坐着,把《卡门》歌剧里的音乐听了个遍,没错——全听了一遍!
间歇,听到一首喜欢的,他还微微颌首,点评“这个现场版更好听”——这操作真是让我服气到不行;要不是场合不对,我好想好想大声和他说:
别挣扎了,再这样下去,您这辈子都不可能找得到老婆的!
当《斗牛士之歌》响起后,我果断地按住了对方冰冷的手。
“暂停一下;那个……你很喜欢《卡门》吗?”我努力让自己的语气亲切友善。
他垂下眸,盯着我的手,沙哑地“嗯”了一声。
喂……就是碰了一下,害羞什么啊你!耳根发红也太纯情了吧。
我深吸了口气,憋着气,又把笑容露了出来, “……但是,所谓卡门少女的故事呢,”我诚恳地说,“不太适合这种场合;不光是大部分的音乐,都像在打仗……除此之外,比方说吧,它就有一个很有趣的改编版——可以说是与婚姻截然相反了。”
很好,婉拒的机会还是被他递过来了!
见他面露疑惑,不大明白我的意思,我就给他轻哼了几句东方情调版的《卡门》——
那是一部于上世纪拍摄、虽颇具典型的时代气息,但不同于强调女性是弱势群体的别致港片—《野玫瑰之恋》。
虽说大作曲家的《卡门》,几乎贯穿了整部的电影,然而……
“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一点也不稀奇。”
他轻蹙起眉头。
“男人不过是一件消遣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
那双冷凝的金眸,死死地盯住了我。
“……是男人我都抛弃~不怕你再有魔力…你要是爱上了我,你就自己找、晦、气。”
——听懂了吗?
肯定听懂了吧。
清唱的时候,我特意咬住了关键的词语,这首歌是以前的声乐老师教给我的;对于其间的情感表达,我可是相当有自信_(:3)∠)_!
刚才,我想了半天,既然他用这种……呃,别开生面的方式求婚(或者和我开玩笑?)什么的,那我就按照他的逻辑拒绝掉好了。
这样既不得罪人,又显得我很有音乐素养。
配合这位大佬的音乐素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样总算归行了吧!
……
可让我没料到的是,连其他人都偷偷地乐了起来;活泼点的各个捂着嘴,还有个小哥对着我们,弓起肚子,他都快笑到抽筋了。
这个面容的冷峻银发男人,却有点呆。
他以一副“我在思考,请不要打扰我”的神情,安静地沉默了好一会儿,接着,才似乎是颇为好奇和不解地问我:
“你是想说,你不太顾家吗?”
我:不,我……我应该还挺顾家的?
…等等,重点不是这个!
“也可以。”没等我说话,他沉吟了稍许,像是莫名做出了什么妥协一般,又固执地把话题给强行绕了回去:
“那有了孩子以后,我辞职在家,你出去工作好了。”
……行了行了,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您就饶了我吧!
我彻底放弃能和他套近乎的做法,“不好意思,我真的不打算结婚。”
“为什么?”
“因为我对男性没兴趣,啊,不是那个意思。”我吐了口气,被周围人从看偶像剧,转为看伦理剧的震惊神色给郁闷到,马上打补丁:“我对女性也没兴趣,我就喜欢一个人待着;你们刚没看到我一个人,在那里待得好好的么。”
——只要别把我拖出来,还求婚;什么啊操作啊真的是……这种时候,这种时机,就放两首民谣,我还他妈的不认识你,答应才是我有猫病呢。
我单手托腮,另一只手朝前伸展开来,露出很细的手腕,握了握;见目的达不到,语气也懒散起来:“不管了,随便吧……反正我也不可能因为害怕被解剖,就答应你的要求——你们是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实验室?没变成动物的就是夜莺——那夜莺又是什么东西?要被拿去做研究吗?那我能分到多少钱?……对了,能不能先让我和家人说一声啊……”我怕他们下次看到我是在法制频道——还是被制成标本的那种,上面写着:惨剧!年轻女孩深夜千万不要和陌生男性外出;“我家里还有只猫需要人照顾,要定时喂粮的。”
“嗯?怎么样?”我偏头看向这位大boss,“这位……”
不知姓名的mr.蛇精病——至于是今天遇到的第几个……我忘了。
银发男人没有打断我的啰嗦,而是安静地听我说话,继而若有所思望着我——我还以为他要说点什么“没事录完口供你就能回家了”之类的屁话,权当安慰一下,没想到……却听他突然道:
“你错了,你很顾家。”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