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不大,仅有一人左右高。像广平和僵尸先生这样的,还入洞时还得猫一下腰才行、外头的月光照不进洞内,里头只有一团漆黑,以及浓重的泥湿味。
广平知道程想想视物不便,正想甩两团火帮着照明,忽觉胳膊间一紧,却是程想想下意识地攀上了他的胳膊。于是广平又暗搓搓地收回了法力,反握住程想想的手,还安慰道:“有本君在,不用怕。”
顺着山洞走了约有几分钟,广平的脚步一顿,声音冷然:“本君还奇怪,那虫子怎么会藏得这么深,原来是在这里。”
说话间,他指间一捻,捻起一团火扔到了虚空中,也照清了周围的景象。
这里已是山洞的尽头,大小约有20多米平,呈椭圆形。洞内的地面上,密密码码地挤满了蛇虫,像是失去了知觉一般,皆是一动不动,看得人头皮发麻。
而洞内的正中央处,是有一处约有50公分高的石台,台上躺了只浑身滚圆,足足有成年水牛那么大的黑色虫子。身体一扭一扭地,侧对着众人,它的嘴里正大口大口地嚼着一条蛇,那蛇细长的身体还在伸缩卷曲着,黏答答的蛇血顺着口流出。看着实在有些慎人。
察觉眼广平他们的靠近,那巨大的虫子扭过了头,绿莹莹的眼睛闪着凶光,张开嘴,露出一嘴像猛兽一般锋利,且还挂几丝黏稠蛇血的牙齿,似乎是想吓似他们。
程想想的耳垂又开始痛了起来,耳后的红点出也随之渗出了血来。她强忍着痛道:“是了,这就是那只蛊虫!”
她一出声,那条虫子也发出了“咕隆、咕隆”的声音,而后地上那些原本一动不动的蛇虫瞬间就活跃了起来,纷纷掉转了头,向着广平他们爬来。
广平冷笑一声:“不过才几十年,你就有这种智商,再让你多活几年,岂不就要成精了?”
然而,面对向他们爬来的众多蛇虫,广平却不见有任何反击的动作。倒是程想想只觉得密集恐惧症都要出来了,恶心得都想吐了。
桃夭对蛇一类的也有些天然的恐惧,赶紧就窜到洞壁上头,蝙蝠一般地贴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僵尸先生一见桃夭害怕了,立马跳了出来,嚷道:“桃夭妹妹别害怕,小江哥哥会保护你的。我们这些怪东西,敢靠近,老子就将你们团灭了!”
意外的是,那众多蛇虫在爬到他们附近时,极有灵性地绕过了他们所处的位置,纷纷朝洞外爬去。
“咕隆!咕隆!”那只大虫大约也没料到会是这样情况,发出的声音变得尖锐而急促,与此同时,它的身上还散发出一股奇怪的臭味,似乎是想再次用味道引诱那些虫子回来。因此,散出的味道也是特别的浓郁。
然而,它又哪里能料得到,广平可不是普通的人或者妖,这些小技俩在他面前简直不值一提。他甚至都无须动用什么灵力去针对这些无辜的动物。
而些动物天生的敏锐,已经能察觉到危险,纷纷选择出逃,连巨虫的控制都失去了作用。
不过短短的一刻钟,洞内的蛇虫们已经逃得一干二净。它们一退走,便露出地面上的东西来。
坑坑洼洼的土地上,散落着许多白森森的骨头。看时间,已经有许多年头。有腿骨、有胸骨,还有头骨,虽然都是散乱不成形的。可很明显,这些都是人的骨头,数量众多的人骨!
“这难道就是那些失踪的人吗?”
广平道:“应该是。而且本君之前也查过,这些人的灵魂没有去地府,也不在周围,应该都被吃掉了。如果本君估计得没错,这条虫子在吞食完了饲主的肉身和魂魄之后,除了能对你们程家的后代产生诅咒之外,也拥有了超乎寻常的力量。用同样的办法,它把石屋的居民们全部引诱过来,然后就像吃这些蛇虫一样,慢慢吃肉吞魂。等到都吃完了,它就会进入长眠中。隔几年才会醒一次,然后就重复着吃蛇虫,再长眠的循环。我们也算是运气好,正好赶上它肚子饿要进食。否则,倒还真不容易找到它。”
这些事情根本无须亲眼看,光是听广平的描述都让人心惊胆寒,上百口人,在不知不觉间被活活地吃完,甚至连魂魄都不剩!这也太恐怖了吧?
“那个下诅咒的人既然把虫子养在这里,那么他很有可能认识那些居民,甚至可能是他们的族人。他怎么会,怎么会连族人也伤害?”
广平道:“你说得没错,是族人。但也许就因为是族人,所以结了很深的怨。养这个虫子,即报复了你爷爷,又报复了自己的族人。也算是一箭双雕吧。”
广平抬步往洞里走进了几步,站在那条肥硕恶心的巨虫面前,淡淡地道:“我知道你有灵性。虽然你只是一个被利用的工具,可是你造下的孽已经太多了,本君留你不得。”
第68章 意外中的意外
那虫子此时也察觉到了危险, 发出一声低低的吼声,肥硕的身体蜷缩成一团, 开始瑟瑟发抖,绿莹莹的眼睛里却还有怨愤, 这种怨愤即有来自于它本身的, 但更多的却是传承了伺主生前及临死前的。
广平手掌一翻, 祭祀出了一柄光剑,剑光大盛, 将整个洞内都映照的亮如白昼。那柄剑轻轻地挥下, 沾满了罪恶的虫子就彻底在世间湮灭。
而程想想耳上的痛感,也在那一瞬间消失无踪,她摸了摸已经没有红点的耳垂:“不疼了,不疼了!这就算解除诅咒了吧?”
广平的光剑在虚中空挽了个漂亮的剑花,双掌一合间, 剑已经收归不见。
他回眸, 看了看程想想的耳朵,“本君出手, 自然不会再有问题。”
困扰了程家几十年的诅咒就这样被广平轻松化解, 接下来就该回程了。
为了节省时间,广平提出背程想想直接飞回去。程想想虽然还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怕耽误广平太多的时间,便点头同意了。
临时走之前, 她给僵尸先生和桃夭留了些钱, 方便他们在路上花费。
“小江、桃夭, 再……”不等程想想道别完,广平已是足下一剁,背起她,一瞬间便直冲云宵之上,速度之快无法用肉眼来衡量。
看在僵尸先生和桃夭眼里,那就是一道白光,瞬间消失在天际的尽头。简直是帅得不能再帅了。
可趴在广平背上的程想想就没那么好过了。她只觉得周围风大速急,自己连睁眼之力都没有,甚至连耳边的风声都变得尖锐而奇怪。而自己周身的肉血都像是要分离了一般,难受异常。可偏偏嘴里却根本发不出一点声音。
就在她几乎都快要错觉自己要死了一般的时候,广平的速度似乎降了下来,难受、不适的感觉渐渐消失。她慢慢地能睁开眼睛,能看到底下的浮云,以及浮云缝隙下的山川河流。
“好点了吗?”广平问。
“好像是活过来了,不过胃里还有些难受。你刚才一下子飞得太快了,我差点就要死掉了。”
“本君以前也没背过人,所以也没料到现在的凡人体质都这么差,连这点速度都经受不了。我已经减速了很多了,按我正常的速度,跟你说话的这点时间,早就已经到望江市了。”
“那照眼下这速度,还有多久能到?”
如果是在电影里,被一位大神带到高空中,赏常人所不能见之美景,这应该是十分难得的机会。从程想想这个角度,也确实能看到周围的风景很美。
可大约是刚才起速太急,现在又处于高空中,氧气稀薄,让她很不适应,此时只觉肚子疼,隐隐有想大号的感觉。胃里也早就在翻江倒海了,很想吐,有点像是晕车的感觉。
广平刻意停在一大片云朵之上,遥指着四周的美景,略带得意地道:“世人登临名川大山,遥遥望一眼云海翻腾就觉得一生无憾。你现在却能凌驾于云宵之上,看世人终身难见的美景,是不是如痴如醉?”
此时,正好是夕阳西下,云层翻滚不息,在阳光的映染下,所有的浮云一半是金色,一边是灰白色。人在云层之上,如处仙境,只一眼就能让人忘却今夕何夕。
程想想忘了今夕何夕,却忘不了胃和肠道里,同时在翻江蹈海般的痛苦滋味,偏偏这种时候,她又不好意思说:“我没空赏美景,就想拉屎!想吐!”这也太煞风景了……
强忍着腹疼,她勉强地应付道:“漂亮,是很漂亮。我们已经看过景了,抓紧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