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总判”又道:“那还等什么?该问的继续问,该审的继续审。”
说话间,他已经踱步到了观众席上,随便往其中一个椅子上一坐,漫不经心地道:“正好本判这会儿闲得无事,就看看你们是怎么问案的吧。你们都坐下吧,不要顾及本判的身份,就当本判是普通的听众吧。”
普通的听众?几位听证官的心里皆是一窒。你堂堂一位总判来观摩,怎么可能再当你是普通观众?什么时候总判大人这么有闲情逸致了?
然而,疑问他们是绝对不敢问出口的。
一个个怀着紧张不安的心坐回到原位上,女听证官强压下紧张的情绪,大声问道:“被告程想想,你违反红娘条例第21条,与自己的客户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此事人证、物证惧全。你还有什么可冤的?”
说话间,女听证官再度用法术,释放出那张隔着窗帘都能看出似两人在拥抱的照片。顺便也证明,他们确实掌握了证据的,并不是随便定罪。免得总判大人觉得他们这些一线官员办事不牢。
却不知,那张照片一出,广平都不住暗暗抚额。别人不知道,可是做为当事人的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照片上高个子的那个影子正是他自己?
真是岂有此理!单了七千多年了,第一次那什么,居然是被人算计了去的,而且还被拍了照片!这照片要是被其他几殿阎君看到了,还不知道要笑话他几千年!
不同于听证官他们的胆战心惊,程想想此时因为背靠着广平这座大山,心神定了,回起话来,也更加条理分明:“听证官,照片上只是两个影子,乍一看姿势暧昧。可在很多时候,会因为站位正好让影子叠在一起,也会产生那么样的效果。所以,单从照片来定我的罪,绝对是有失公平的。”
“还有证人的证词。”听证官说完,手一挥,便有一份证词出现在虚空播放出来。
“我亲眼看到,红娘程想想和她的客户僵尸小江走得过于亲密。不仅收留该客户在婚介所住宿吃饭,并且还于1月16号当晚,一直住在婚介所一楼的小江出没有出现在一楼。而同一时间,二楼的窗台上可以看到男女姿势暧昧亲热的影子。我推断,小江之所以不在一楼,就是红娘程想想的勾引,在二楼行不轨之事。”
大概是出于保护证人的原则,声音是经过变音,可是会这么关注她的,又与她有过节的,除了那个混蛋不作他想。
程想想听到那些话时,简直气得浑身发抖。这真是没事家中坐,祸中天上来!
暂时忍下了气,程想想道:“证人的证词里所说的都是推断。那天晚上,小江外出买炸鸡,离开了婚介所,所以一楼才没有他的踪影。至于二楼被拍到的照片,那是因为我楼上洗手间的下水道堵了,所以找了个人来通通。开始说好的,通一次80块钱,可后来他临时加价,非要100块。我当然不肯,就和他理论了起来。刚才那张照片,就是我给他80块,他不肯,非要100块,我们就推推扯扯了起来。从外面看,两个影子叠在一起,就出现了照片上的样子。”
广平本来很淡然地坐在观众席上旁听,可听到这里时,忍不住一阵狂汗。这个傻女人,编谎话也编个靠谱点的,怎么就非和下水道过不去了?再说 ,本君这么玉树临风的一尊大神,哪点像通下水道的了?
第28章 举报人出场
这时,听证官道:“既然你说那人是通下水道的, 可以请出来作证吗?”
程想想道:“我临时找的, 通完下水道就走了, 现在找不到人了。”
其实通下水道的人就在身后坐着,可是她不能说。否则,广平这座靠山就不好用了。
听证官又道:“那把僵尸小江请出来作证。”
其实程想想也知道, 通下水道这个理由不太靠谱,可是没办法, 唯一能作证的只有小江,而小江所知道的就是那晚, 他们确实在通下水的事。
“听证官大人,既然你们要请小江作证,为什么不把那位举报的证人也请出来?用保护当借口,却随便污蔑人,这是对我的不公平。而且你们应该也知道, 我只是普通的凡人,没有什么危险性,就算想报复, 我拿什么报复?”
“证人申请了保护, 我们就得给予该证人受保护的权利。”
这时一直沉默的广平悠悠地开口了:“我觉得原告说得有道理。给证人保护的权利, 通常都是下级官员举报上级官员违规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可是被告级别低, 资历浅, 对证人不会构成威胁。本着公平的原则, 本判认为可以同意原告的请求。”
说到这里, 广平淡淡一笑:“当然了,这只是本判的一点意见。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诸位手上,毕竟本判只是旁听。”
可惜,他这个旁听可不是一般的旁听。虽然他自称是走错了路才到了这里,但人家那么大一个官,怎么可能会随便的走错?
能在地府司官场上混的,都不是傻子,自然很快就想通了个中原因:这位大领导肯定是来抽查他们部门的。否则,怎么会那么有时间,当什么旁听?因此,那看似随口而出的一句话,却要让三位问讯的官员揣测再三。
思考来思考去,最终决定不要想太多,就按领导的话去做。
遂道:“总判大人说得有理,是卑职考虑不周。程想想,本官同意你的请求。”
说完扯着嗓子喊门外的阴差去将证人传来,却又听那位总判大人道:“这路途遥远的,一来一回得花不少时间。不如就用术法,把两位证人的投影传来也是一样的。当然了,这也只是本判的一点建议,主要还是以你们的决定为主。”
为什么要用投影?单单只是节省时间?程想想心中偷笑了一声:这个十殿下果然是贼得很啊。肯定是知道小江他们见过他,怕被识穿了身份,所以只用投影。
地府的投影比全息影象还要真实,出现在听证室的小江就跟平常程想想看到时的一模一样。
甚至连僵尸先生脸上震惊的表情都无比清晰:“想想,怎么回事?你怎么回来了?哦不对,我感觉到了法术,你回的只是个影子。”
此时,僵尸先生面前的镜头一转,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三位问讯官员的影象。
女听证官开口道:“僵尸小江,我们这里是地府司后勤职工监查部的听证判案现场。现有一事需要你提供证明,请务必实话实说。如若作伪证,将受到冥界律法的严惩。你听明白了吗?”
僵尸先生奇怪地道:“明白是明白。但是想想为什么会在判案现场?她犯了什么法?”
女听证官道:“程想想涉嫌违反红娘条例第21条。僵尸小江,本月16号晚上,你在哪里?”
僵尸先生不知道第21条具体是什么,乍一听那么问,便冲口而出:“我在婚介所呀。”
女听证官又问:“当晚可出去过?整晚时间,你在婚介所一楼还是二楼,在做什么”
僵尸先生挠了挠头:“出去过,我去买炸鸡。买完就回来了,然后吃炸鸡,看电视,看累了就睡觉。在一楼还是二楼?当然是一楼了,二楼是女生宿舍,我是有修养的僵尸,当然不会随便进女生睡觉的地方。”
这点倒是和程想想说的一样,可这只僵尸有可能是程想想的“相好”,也许会包庇她呢?虽然这种事,只会罚自己的职员,对于非职员,不会过多怪罪。但维护相好的,也是情有可原。
女听证官又继续问:“除了你和程想想之外,有没有其他人来过婚介所?”
僵尸先生想了想,道:“哦对了,有个来通下水道的,叫……”
广平抢先打断道:“证人的话很清楚了。当晚确实有通下水道的来过,这就证明了被告没有说谎。”
僵尸先生本就不善言谈,被打断了话,自然就傻愣着。只是觉得那个打断他话的声音有点耳熟。可惜全息影象只能看到听证室里的部分人,看不到全部。
听证官适时地提醒道:“总判大人,事发后僵尸小江和被告同处一个屋檐下,那些话也有可能是串通供词。所以,证词可信度不高。”
广平道:“不是还有证人吗?先听听那位证人怎么说。”
如果程想想这边的证人可信度不高,那么就从对方证人那边寻找破绽。这是很浅显易懂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