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嘴长在人家脸上,要怎么阻止?
齐梦茹焦躁不安,那天晚上的恐慌再次浮上心头,昨晚她也几乎没合过眼,脑子已经转不动了,眼角余光瞥到墙角的砖块,想都没想,她冲过去,拿起来,就往季蓁蓁走的方向追上去。
季蓁蓁听到脚步声,一回头,还没来得及说话,眼前砸下来一块东西。
疼!
她受不住那力道,摔倒在地上。
齐梦茹眼睛都红了,见季蓁蓁倒下,她紧了紧手里的砖块,颤声说:“你别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
大概是觉得除掉季蓁蓁,她和莫华锋的事情就再不会有人发现,齐梦茹的脸上竟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季蓁蓁眼前模糊起来,齐梦茹竟然丧心病狂到想杀人灭口。
心脏重重地跳了两下,头一次,她竟然觉得这熟悉的感觉很亲切,很有安全感。
瞧齐梦茹那得意的样子,还以为砸她一砖头就能遮掩那破事了。
等着,一会儿就让刑侦支队队长收拾你!
第19章 破案
楚源没想到自己还能再次醒来,额头一抽一抽地疼,还有液体顺着脸颊滑下来,似乎是出血了。
他睁开眼,还没来得及弄清楚眼前的状况,一块砖头冲着他的脑门就砸了过来。眼看着就要砸到头上,楚源当即伸出手,牢牢握住对方的手腕。
人家是想要他的命,楚源手上用了十分的力量,哪怕借由季蓁蓁的身体只发挥出了七八成,那也是很疼的。
齐梦茹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挣不开,反倒是手上疼得没了劲,那砖块掉了下去,“啪嗒”一下,不偏不倚正砸在了她的脚上。
钻心的疼,齐梦茹脸都扭曲了。
楚源松开手拿手机,锁屏密码没有了,正好方便他直接打报警电话。
齐梦茹哪里肯让,忍着疼冲过去要抢电话。
楚源十分淡定地站着,把手举高,对方目测是个一米六不到些的女人,他自己又在一八零以上,这就是个下意识的动作,等做完才记起他如今不是在自己的身体里。
可季蓁蓁其实也不矮,他这么举着,齐梦茹只能上蹿下跳地抢手机,就差拿个凳子垫在下面了。
齐梦茹怒视着楚源,女人天生就对长得比自己漂亮的同性有敌意,哪怕对方头上此刻带了伤,也有种说不出的美感,而对方面上此刻平静的表情,简直就是明晃晃的嘲笑。
心中怒气更甚,齐梦茹疯了一般对楚源拳打脚踢。
楚源皱了皱眉,这女人其实没多大力气,打在他身上也跟小鸡啄米似的,但指甲却够利,眼见着季蓁蓁皮肤上多出来的红痕,他脸色沉了下来,对着齐梦茹的腘窝处就是一脚。
齐梦茹正在发狠攻击,完全没有防备,挨了这么一记,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前倒去,前头还躺着刚才那块砖,她倒下去,一嘴巴磕了上去。
比刚才更疼。
地上落下几滴鲜血,一张嘴,掉出来两颗牙,凭感觉就知道那是门牙,以后说话都得漏风。
齐梦茹眼前一黑,几乎要晕过去,却还没有完全晕掉,她听着季蓁蓁口齿清晰地报了警,心里想着完了,一切都完了。
两个案子的凶手都没有着落,刑侦支队里的人一刻都不敢休息。
薛涛拿着调查结果:“净凌湖一期二期的房子都查过了,户主既没有齐梦茹,也没有莫华锋和俞恩。4月18日的监控里倒是找到了两个可疑人物,对比照片应该是莫华锋和齐梦茹,但两人都全副武装,看不清楚脸,车也不是用他们的名义买的,这样的资料拿过去问,只要当事人否认,我们就完全没有办法。”
林脩拿过资料看了一遍,眉头紧锁:“那就一个个户主查过来,看和这几个人有什么关联。”
但这样一来工作量就非常大了,还不一定有结果。
薛涛想到提供这个消息的季蓁蓁,忍不住提议:“林队,要不再问问季姑娘,她说不定还能提供别的线索。”
林脩拿起笔就往薛涛脑袋上敲了一下:“想什么呢,这要是没了她,我们就不办案了?”
薛涛揉着脑袋,心说人季蓁蓁在的时候案子才有点进展,不在时候的进度简直惨不忍睹。正暗自嘀咕着,腰间的对讲机响了起来:“小薛,赶紧跟林队说,季蓁蓁那边报案,齐梦茹杀人未遂。”
林脩蹭地一下站起来,别告诉他这案子就这么破了。
一个小时后,楚源和齐梦茹都到了警局。
齐梦茹被关在审讯室,足够的留白能让罪犯心里恐慌,到时候审问起来也方便。
林脩更好奇季蓁蓁,他倒了杯水递过去:“齐梦茹怎么突然就想杀你了?”
楚源也是懵逼的,他一睁眼这人就拿着砖头砸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情况。他更不能套齐梦茹的话,要是被她察觉自己一无所知,到时候审问起来更加麻烦。所以他现在就是两眼一抹黑状况,但这肯定是不能和林脩说的。
他揉着额角,一副头晕难受的样子:“你还是去问她吧。”
林脩笑起来:“你不告诉我情况,我审问起来也不方便啊。”
这话忽悠外行人还行,楚源还能不知道里头的情况,真审问起来,诈人的方法也是一套一套的。
楚源也笑:“你说我都交代了不就行了。”
林脩见问不出来,到底没有勉强:“你先坐一会儿。”他出门,径直走到了审讯室。
齐梦茹听见声音,立刻抬起头。
她被带过来之后,一直没人来审问她,审讯室里很安静,心跳和呼吸都一清二楚,她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她想得到他们大概会先去问季蓁蓁,两人本来就不对付,她刚还差点弄死她,季蓁蓁一定什么都说了。
齐梦茹闭上眼,她不敢想这一切曝光之后会是什么样。粉丝肯定不会再粉她,她将被全网唾骂,她已经能够看见那些充满恶意的言论,这些,她都没办法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