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容貌精致的少年郎站在主席台上。

他全程脱稿,配合好听的声音,英文的咬字标准而优雅。

江皓月的讲话犹如他的作文,克制、规范,他不像其他演讲者那样,饱含深情、热血昂扬,他始终是他自己,冷静又客观。

可那完全不影响,他演讲的精彩。

面对台下望着自己的几千双眼睛,他的表情不见丝毫慌乱,将自己想要表述的内容娓娓道来。

陆苗听得懂的只有几个英语单字,却又因为不愿意错过他说的每一个词,尽力地竖起耳朵。

听不懂的人,何止是她。

她抬眼望向四周,大家脸上皆是一副似懂非懂的神色。

再望向台中心的江皓月,他嘴角噙着一抹笑,站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

复杂的英语字符从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陆苗眨巴着眼,似乎看见眼前是一片漆黑的旷野。

她是一株小草,跟着其他的草一起,随着风来舞动。在她触手不可及之处,有一轮遥远的月亮,兀自散发着清辉,悬挂在天空之上。

这是陆苗第一次,切实地感受到她和江皓月的差距。

他俩一起长大,住同样的房子、吃一样的饭;上同样的学校,花同样多的时间学习;她被父母时刻拿来跟他作比较,难免会不服气,觉得自己未必比他差到哪里。

但是,在听完那个清晨的“国旗下讲话”,陆苗猛地意识到——她将庸碌地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而江皓月不同于她和他们。

她忽然明白了,自己父母所懊恼的东西是什么。

继续成长下去,她和江皓月,注定走向不同的人生轨迹。

当晚,陆苗向江皓月坦露了自己的焦虑。

“我不知道我擅长什么。”

她目光呆滞地注视着自己空空的手:“想了一天也没想出来……”

在江皓月看来,她的烦恼根本是没必要的。

“你擅长吃东西,”他开她玩笑:“尤其擅长关灯后的偷吃。”

陆苗没接他话,托着腮喃喃自语:“唉,像你就好啦,你什么都能做得那么好。”

瞧她那没精打采的样子,像是真的很介意,江皓月沉吟之后,对她道:“总会找到的,那个你擅长的东西。”

因此,陆苗一头热地踏上了那条寻找的道路。

可惜,施澈说的她体内“篮球魂”,根本就是胡诌的。

加入篮球社的两周后,施澈让陆苗跟着其他女社员去参加女子篮球比赛,她们代表学校出战。

参与比赛的除了他们校,还有其他三所学校。

比赛性质是温和的友谊赛,除了规则灵活外,奖项甚至大方地设置了冠军亚军季军。按照概率,参加就有很大概率能拿个奖杯回来了。

最后,她们队是第四名。

陆苗发挥得太差了。球传到她手上,基本等于入了敌方的手。

她手里的篮球不用人抢,她一边跑一边运球,球十有八九会被她给运丢。

偏偏她又积极得很,全场数她最莽、敢去争,跑得快。

当队友被包围,难以脱身时,陆苗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附近,用嗷嗷待哺的眼神提醒自己的队友——来吧,我在这里,放心大胆地传球!

队员们起先是不知道她的水平的。

陆苗入社时间太短,且她加入以来是由施澈全权指导,没跟其他成员接触过。

身为社长,施澈自己的实力是没话说,且是他看中了陆苗,又费了很大的劲劝她进来,所以大家理所应当的以为陆苗是很厉害的。

没想到……

她们不光要防守对方,还得防着自己这边的陆苗——千万别被她拿到球!

陆苗是个天生的粗神经,即便如此,篮球是紧密的团队竞技,她仍是不可避免地感受到了队友们对她的排挤。

心急之下,她更加卖力,也变得更加的漏洞百出。

比赛结束。

施澈拉陆苗单独出去讲话。

他好像一直没有太多社长的威严,面对发挥不好的队员,依旧是笑嘻嘻的。

“是我没有安排好,我们练习不够就让你上场了。”

陆苗心情低落,冲他摇了摇头:“跟练习无关,是我不适合打篮球吧。”

“怎么可能,你身上有‘篮球魂’,我说过的你忘了?”

搬出旧话哄她,见到没有效果,施澈机灵地把责任推给旁人:“哎呀,主要是时机不对,忽然办什么篮球比赛呀!这会儿快要寒假了,期末考要来了,本来学生的课余时间就少,他们不会考虑一下吗?哪来的时间去练习啊,我们社的成员们好几次都没有来训练,我知道他们忙也不好硬逼着大家……”

“施澈,”陆苗叹了口气,打断他:“我们的协议还作数吗?不然我加入叛逆部落吧,篮球社就算了。”

“别啊,”他拿话激她:“你愿意做陆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