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衣对台下拱了拱手,随即握住小婉的手,清声道:“各位,今日的戏乃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便是我的女儿,今日救了一名落水的男子,遭到朋友们的嫌弃。”
她一边说着,一边缓缓扫过台下众人:“我女儿哭着回到家,很害怕地告诉我,她闯祸了——我不明白,我女儿明明是救了人,怎么就叫闯祸了?”
“别人都不会游泳,她会。”
“别人不敢下水救人,她敢。”
“她已经知道对方不是女子,但还是心怀悲悯,将对方救上了岸。”
“她勇敢,侠义,心怀善念,从阎王爷手里抢人命。若要说嫌弃,也只有阎王爷有资格嫌弃她,因为她欠他一条性命!除了阎王爷,没有人有资格嫌弃她!”
小婉听得此处,顿时浑身一颤,眼泪喷涌而出。她深深低着头,不敢抬起来。
罗衣抬起她的下巴,对她说道:“孩子,你没有做错事,低着头做什么?只有做错事的人才不敢见人。把头抬起来!”
小婉吸了吸鼻子,把眼泪一擦,傲然抬起头。
“你错了没有?”罗衣问她。
“我没错!”小婉大声说道。
罗衣点点头:“是的,你没错。你记住,你做的是好事,谁瞧不起你,便是懦夫,便是自私,便是将礼法悬于无辜人命头顶上的迂腐之辈,这种既没本事救人,也没有胆子救人,更无怜悯之心的人,永远不要理会!”
“苍鹰无需理会麻雀的奚落!”她傲然说道。
小婉也把胸膛挺得高高的。
“说得好!”台下响起大片掌声。
“世间礼教固然有男女大防,但这等性命攸关之际,若还在意这个,就是迂腐了!”
“小姑娘救人没错!甚至应当大大褒奖!”
但也有人道:“哼,她若真识相,在搏了好名声后,就该自缢,以保自己的清白。”
只不过,他话音刚落下,就被周围的人奚落道:“你报上名来吧,哪日你家人落水、遇难,我们一定不救他们。”
听众之中,多数人都觉得小姑娘奋力救人值得褒奖,人命关天的时候,不该以男女大防来要求她。
但也有部分人认为名节比人命重要。
罗衣没有强行辩驳。
世间人千千万,什么样的人都有,总不可能叫所有人都秉持同样的观念。只要有人接受,有人赞扬,并且是发自内心的褒奖,对小婉来说就够了。
罗衣的初衷就是解开小婉的心结,让她真正明白并相信,她做的是好事,无需害怕和愧疚。
从茶馆出来后,小婉果然放松多了,只还紧紧抓着罗衣的手,像扭股糖一样赖在她身上。
当日河边救人,在场的人不少,虽然小婉跑了,可是名字却留了下来。
那位艳衣少年回到家,就对家人说了,然后道:“她的名誉因我而损,我要娶她!”
他姓余,叫余念。
余家在延州城也是很有些年头的,族人旁支无数,是个大家族。
余念是嫡支子孙,今年十六岁,他父母本想给他相门好亲,没想到出了这种事,都很头大。
“我才相中了一位姑娘!”余母说道。
余父也道:“她救了你的命,我们备上厚厚的礼去致谢就是了,不必搭上你自己。什么救命之恩、以身相许,都是话本里胡写的,不能当成正经的事。”
余母随即说道:“说得很是!这位姑娘虽然心眼不错,可是她粗心大意,不怎么在意男女大防,做不了咱们余家的妇人!”
余念怒道:“你们嫌弃她?可是如果没有她,你们就见不到我了!你们现在见到的是我的尸体!”
余父淡淡地看着他:“我说过,她是我们的恩人,当备上厚礼去致谢。至于你,见都没见过人家,就因为救了你的命,就要娶人家?你怎知那位姑娘看得上你?”
余念一呆。
余父随即道:“若你怕损了她的名声,日后咱们家护着她些就是了,总不会亏待了她。”
余念握着拳头,一脸的欲言又止,他见父母果真开始讨论起谢礼的事,终于忍不住了,说道:“我喜欢她!爹,娘,我真的喜欢她!你们托人去提亲吧!”
余父和余母顿时止了交谈,朝他看过去:“你说什么?”
“我喜欢她!”余念脸上一红,“她救我时,我还没昏迷,我看到她了,我喜欢她。”
余父和余母相视一眼,然后余母问道:“她长得很漂亮?”
余念点点头:“特别漂亮,像仙女一样。”
她的手臂那样有力,揽着他的腰,将他从死亡的阴影中带出来。
透过水汽,他看到她被打湿的头发,一缕一缕贴在她的脸上,将她的脸映得细白如瓷。
他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浓。
他从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姑娘。
“胡闹!”余父拍了下桌子,肃容道:“小家小户的女子,配不上你!你死了这条心吧!”
罗衣带着小婉回到家,就叫了有才进屋,将事情讲给他听了。
“我准备带小婉出门走一走,散散心,也躲躲风头。”罗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