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连敖都不肯尝一块,她跟许多福说:“都留给罕巴在外面吃……”
许多福当然是尝了的,她得调味,调料都打成粉末加入到肉糜之中了,烤出来味道还不错,比起真本世界肉脯的浓重的味道当然比不上,但也很香还不咸口就是了。
送走了人之后,许多福就开始制作皲裂膏了。巫族人长期是不穿鞋的,已经渐渐的冷起来了,许多福发现罕巴和信老的脚跟和脚掌两侧都出现了深浅不一的裂隙,昨天罕巴回来的时候裂口还出血了,皲裂一运动就容易出现,也容易加重,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导致的皮肤干燥,脚质增厚又失去了弹性而造成的。
这又得了羊油,正好制皲裂膏。
药材放在油中,文火煎熬、煎枯,过滤渣滓之后等它自然凝固,制作比较简单,得了之后用石罐子装起来,信老这个不严重,直接涂抹就是了。
罕巴那双脚只怕要用温水浸泡之后将增厚层刮去再使用皲裂膏才行,嘱咐敖将它放起来,家里的瓶瓶罐罐都是由敖保管的,她还干得很不错。
三个人一起去河边了。
第36章 肉脯
罕巴离开的时候, 还能听到许巫几人到河边处理皮毛的动静,他了解自己的哥哥, 既然来请求,肯定也会做好准备,鲜活的猎物的毛皮,也不是多难得到的东西。
储存了一些过冬的食物, 巫族开始有余力关心抵御寒冷的现实问题了。
一旦开口询问,南方部落就已经做好准备去解决它。
慢慢的走着, 罕巴从缠绕树林里走了出去,肚子还饱饱,不应该着急捕猎,认真的观察是永远不会浪费时间的。
学会观察, 是每一个猎手上的第一课,而能抓住猎物的秘密, 是一个成功的猎手应该具备的能力。秘密就藏在草丛里、泥地里, 也藏在树叶的抖动中, 经验丰富的猎手能从蛛丝马迹中找寻到猎物的行踪。
这一回罕巴走得有点远,因为南方部落最近出动了太多的人打猎, 周围的猎物们已经被惊动了,很难寻找到他们的踪迹, 大多数储存了过冬食物的动物都躲在洞穴里不敢随便出来了。
这让罕巴得花更多的时间来逮猎物,不如稍微走远一些。
走着走着,他发现了南方部落族人的踪迹。
大家外出打猎,总不可能是全部一起, 能外出的有一千多壮年男人,他们会分散开来走各个方向,每个队伍一般都会有自己的任务。
近日里最受打猎队伍青睐的就是呼噜兽了,它们本来就在巫族的食谱上,现在被发现用呼噜兽的油脂能做出长时间储存的油,可以让果果拥有肉的味道。
“油”这个新词一下子就在南方部落里面走红了,女人们尝试着将猎物身上油脂充沛的部分取下来制作成动物油,可经过了多种尝试,大家一致觉得呼噜油最好吃,它们在这个季节又足够肥,一身都是膘,不盯它们都难。
可是呼噜兽不活动在这片区域,罕巴觉得这个打猎队伍的目标是“迅兽”,这种野兽的体型和呼噜兽差不多,可跑得却被呼噜兽快多了,它有一身蓬松的褐色皮毛,肉的味道是很不错的,却很难捕捉。
这很符合罕巴对南方部落近期选择目标的猜测,既然向许巫学习储存毛皮的方法,当然不可能只学一种,局限性太大了。趁这个机会,应该尽可能多的拿各种毛皮去请教许巫,盯上毛皮厚实的迅兽并不奇怪。
前方的这个队伍只有八个人,因为人多了是很不方便捕捉迅兽的,反而容易惊动它们。如果不是现在属非常时期,为了安全考虑,最好是多人结伴来捕捉最好,这人数实际上是超标了的。
带领队伍的是部落里经验丰富的勇士,来个愣头青很容易被迅兽耍着玩,最终还要空手而归。
……前头的是融。
这也是罕巴没有立刻避开的原因,前面的人是他的哥哥,而且他哥哥对他的态度不坏,既然这样,为什么他要避开呢?!
“罕巴”
就在他犹豫的时候,融发现了他。
融脑门上青筋跳,第一句话就是责骂:“你一个人跑这么远干什么?”
罕巴:“……哥,那只迅兽被你惊跑了。”
然后脑门就被打了,没多疼,罕巴的眼眶却又热又烫,还没等他情绪平稳下来,只见亲哥就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对跟过来的几人说:“罕巴可以给我们挑选合适的猎物,让他暂时跟着我们吧!看在北面许巫的份上!”
猛赶紧附和说:“罕巴,你过来看看,这脏兽的皮能做衣服吗?”
其他人就不好说什么了。
罕巴是部落的驱逐者,不可能给他好脸,可看在北面许巫的份上……不能真让他离开,但人家帮了忙,难不能还当他不存在,那成什么了?!
罕巴:“脏兽不行,它的毛皮非常容易腐烂。抓迅兽的话,不如抓狐。迅兽的毛皮不一定能使用,可狐兽的毛皮是一定能保存下来的。”
在南方部落的认知里头,狐兽的毛皮也很容易腐烂,尝试了多次都不能做成衣服,它的肉是上了巫族食谱的,跟呼噜兽一样是好捕且常捕的一种食草动物,长期几只到十几只一起出没,可它们的皮毛从来都是直接丢弃掉的,如果能利用起来那就太好了。
每天被抬进巫族的猎物中一定会有呼噜兽,也一定会有狐兽,数量少说也有二三十只,而这些皮毛却只能白白的被丢弃掉。照融的希望,最好是所有上了巫族食谱的动物皮毛都能做成衣服那最好,能够充分的利用神赐予的猎物,也是巫族对神最好的回报。
融:“听你的,我们去捕狐兽。”
大家对此没有异议,因为研制出皮毛的保存方法的是许巫,现在罕巴就能代表许巫。
罕巴既然留下来了,就不可能不帮忙,狐兽的猎取关键在于合作,忙碌了一个上午,太阳已经高高挂在头顶上,大家默契的停了下来。为了不碰坏毛皮,这次他们猎杀动物的时候有很注意,没有搞得血肉模糊,也就不怕有血腥味招来什么。
几个人都坐在石头上休息,罕巴从腰包中掏出肉脯,为了方便他进食,这些肉脯都是两指节宽,手掌长的条状。也是为了安全的考虑,这些肉脯的味道不重,拿出来也没什么香味,要靠得非常近才能闻肉脯的味道。
对肉非常敏感的巫族人一闻知道这东西是肉做的。
南方部落的巫族人出来打猎从不带东西,他们也不会将猎物在野外烹饪了吃掉,因为火烤肉的味道搞不好会引来什么东西,如果饿得狠了,那就只能把刚猎到的猎物直接扒皮吃肉喝血,除非饿得不行,否则很少有人这样做。学会使用火之后,巫族人已经不觉得生食好吃了。
在野外吃肉喝血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身体的需要而已,捕猎的消耗实在是太大了,当巫族发挥身体极限的力量时,更是消耗巨大。
这时候大家没有饿到要生吃肉直接喝血的地步,但早上吃的东西现在基本都要消化完了,眼见罕巴拿着肉脯,两口一根的吃,一会就吃了小半包了。
这肉脯是红色的,混合了羊兽的肉和呼噜兽的肉,肉糜中放入了多种调料。许多福虽说做菜的水平一般,但有一条金舌头,对味道很敏感,她调出来的味肯定是不错了,考虑到巫族人的舌头接受不了重口味,她在能压制住腥、骚味的情况下,减少了各种调料用量的比例,吃起来不咸口,成品绝对是巫族能接受又觉得奇妙没吃过的味道,咬着不硬,还越吃越香。
融都忍不住盯着弟弟的腰包看,这个腰包是许多福拆了自己的背包给他缝制的,毫无美感可言,只是要它能尽量的多装东西,还不给罕巴带来不便。有了这个腰包,罕巴连睡觉都不取下来的。
罕巴从腰包里面拿出来的第一样东西是肉脯,是食物,可里面还是鼓鼓的,不知道有什么东西,且这种腰包是巫族人看都没有看到过的,他们随身带的尖锐石头都是串起来挂在腰上的,绑了尖刺的棍子都是拿在手里的,别的武器一般都绑在身后的,根本没有“包”这种概念。
……他们也没有带熟食来裹腹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