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跟鸡妖认识最久,所以宋莹莹叫它做了游乐场的管理员。又点了几个篮球队的熟悉的妖魔,给鸡妖做小弟。
宋莹莹住在无极峰,贴身侍奉魔王大人,在众妖魔的眼中就是魔海的代言人,所以都很服她,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听到“烤肉”,它们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鸡妖兴奋得直叫,也知道是好事情,很是高兴。本来么,给魔王大人干活是理所当然的,居然还有奖励,太开心啦!
鸡妖带着小弟们去修缮损坏的设施,其他的妖魔们就在仅存的设施前排队等玩。也有的等不及,来帮忙修缮。
总之整体气氛和谐了很多——魔王大人都说了,不许打架不许打架,还特么打架!被吃了吧?
它们不想被吃,还想好好活着玩游戏,因此都乖乖的。
这些妖魔们都是打架成性的,从出生以来,几百年、几千年都在杀戮中度过。忍一天两天还好,忍得久了就受不了了。何况,吞吃对方的血肉还可以增加修为。
但是魔王大人发过怒,它们无论如何也不敢在魔王大人的眼皮子底下动手。因此,有摩擦了,嘴巴馋了,就约去三千里外。
有些面孔消失了,有些面孔加入进来,但游乐场的氛围始终和谐。
慕名而来的妖魔越来越多。甚至,早些来到的,还在附近定居了。找个山头,挖个洞,全族聚集在这里。渴了饿了就去三千里外,吃饱喝足就去游乐场。
魔海本来喜欢清静,讨厌附近有太多的妖魔聚集,可是当它们不打架了,每天开开心心地玩耍,甚至还会主动缩小体型,变成可爱的小白兔、小猪罗、小豹子什么的去玩小型设施,看起来还蛮可爱的,他就慢慢接受了。
有事没事就去游乐场,打篮球。
他迷上了打篮球。
一开始妖魔们惧于他的身份,不敢放开了跟他打。后来时间长了,发现魔王大人的脾气很好,也就不那么怕他了,开始放开手脚打比赛。
魔海的球技只在中上,比他打得好的多得是,比如豹族就有一个大妖魔,打得相当漂亮,那身姿叫一个矫健,那动作叫一个流畅,那弹跳力叫一个惊人。
有赢有输,让魔海玩得越来越高兴,有空就去打比赛。
但是渐渐的,他排不上号了。篮球场地就三个,随着乔迁而来的妖魔越来越多,大家都排队领号,从一开始的等两天就能打一场,到后来等半个月都轮不到一场。
魔王大人很生气。他觉得自己是魔王,凭什么要等?但宋莹莹冒着被剥皮的风险,制止了他:“要守规矩!不然的话,谁厉害就谁打,小妖魔们还怎么玩?整个篮球场不成了大妖魔们的专有物?”
“那又如何?”魔海奇怪地道。
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在他看来很正常。小妖魔就是没资格玩啊!
“那样就不热闹了。”宋莹莹努力劝他,“游乐场之所以好玩,不就是因为热闹吗?”
又劝他:“天天打,就没意思了!魔王大人之前天天玩云霄飞车,不是很快就腻了吗?多可惜呀,从此少了一个可以玩的!所以要忍住!忍一忍,玩的时候更开心!”
魔海听着她胡扯。
莫名的,居然微微笑了:“好。”
他也像其他的妖魔一样,每次玩都排队。
众妖魔们见魔王大人都如此守规矩,都觉得规矩是比魔王大人还厉害的东西,就也遵守起来。
远方,一个重伤的人族女修藏在黑暗的洞穴里,察觉到近日以来周围越来越安静了,仿佛全世界的妖魔都死绝了一样,不禁觉得奇怪。
但她又想,都死了才好呢,正方便她疗伤。
这一日,魔海终于轮到了打比赛,他高高兴兴地上了场,打了一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