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草药的手垂下去,殊曼华仰着头,抬起另外一边的手臂遮在眼睛上,他真觉得自己是魔怔了,就为了讨得敖钦的欢心,傻逼似的跑遍了整个冷宫做这么一些花点钱就能轻松搞定的事,脑子里缺根筋儿吗?他从前真不是这样的人,要知道有谁这么干了还会好好嘲笑一通。
所以,他是真心喜欢上敖钦了?不是单单的看皮相?这感情升华得莫名其妙,乍然知道自己可能已经不再是“以貌取人”的肤浅程度,殊曼华自己都挺讶异。
回想起之前他就已经觉得自己对敖钦的感情不一般了,还迟钝地暗示自己那就是一时错觉,真是这样的话那他陷进错觉里的时间可不算短了,而且还有继续错觉下去的意思。
在不知道敖钦有修炼天赋的时候他想着,虽然自己会时不时地撩拨一个那个总是严肃克己的男人,但是他心里也很清楚,最多也就是这样了,他不会做太出格的事情,不会去没有底线地讨好,就算自己是越来越喜欢那个男人。
说句让以前的自己听了铁定觉得是放屁的话——人、妖有别!他有着漫长的寿命,而且修为到了就不会再变老,所以他明白,自己跟身为凡人的敖钦不可能。
即便他愿意陪着敖钦走完一生,但当年华逝去,敖钦变成了垂暮老者,自己还是年轻的模样,如果是作为恋人,敖钦肯定不会接受。这个习惯站在顶端的男人一定会倍感无力。所以那时候殊曼华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像个交好的朋友、合格的下属那样,在还可控的范围内逗呗,紧守那道不可逾越的防线。
他那一点“非分之想”被自己严防死守,说出来也没什么意义,倒是坏了两人的关系,早点掐了干净。反正也是没必要提出来的事,难受的时候自己想想就算了,说出来也是伤感情,倒是让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何必呢?
但是如今不一样了,他都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越过了防线,还无知无觉地因为每一次跟敖钦的接触高兴着,乐呵过头了做了“一时冲动”的事情才能察觉到自己的傻气,然后稀里糊涂地问自己一句“干什么呢”,就好比现在。
是因为知道敖钦也能修炼,因为知道他们的未来变得有可能了,所以才会这样的吧。
殊曼华自嘲地笑了笑,他还真是惦记上那个男人了。
喜欢一个人的原因很多,比如因为某些事情而造成的感动或者欣赏、日渐相处中的无间和默契、举手投足间的气度和沉稳……殊曼华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多超然物外的人,对,他现在是人,所以动心的理由也无外乎这些。
可能就是杂七杂八地柔和在一起,细水长流地渗透进来,反应过来的时候早已经融入骨血之中,那被嬉笑逗闹掩盖的刻骨深情连自己都觉得震惊莫名。
恩,深情,殊曼华觉得自己可以用这个词了。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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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熟人
带着一种认命的感觉,殊曼华深深叹了一口气,他突然想起从前叶凉说的一句话——不管是人修还是妖修或者魔修,只要是有心的,这辈子就总会栽在另一个有心的人或者其他什么的手里。
殊曼华自觉是个有心的人,所以他想着,如果叶凉的话是对的,那对于他来说这个人估计就是敖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