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隔几天,童秋水和刘华威又在广德楼撞了个正着,也甭管两人是有意或者留心,总之见了面各自挺乐。
童秋水很迷恋刘华威的声音,自从李家少爷走后,她转转悠悠,都没觉得有哪个男人声音入得了耳。
或许是先入为主的情感因素在里面,对李家少爷的感情,童秋水已经升华到一种遗憾终身的地步了。
刘华威也心头挺愉快。虽说此女罗敷有夫,万万染指不得,可男人天性使然,看到中意的姑娘,总是愿意多亲近亲近。另一方面,刘华威这几百年来孤孤单单一人,看多了生生死死,已经到麻木不仁的地步,突然碰到一个可以和他一样长长久久鲜活不老的人,岂能不雀跃?
两个古人算是知己难遇,就在广德楼的厢房内,戏台上铿锵婉转,山伯和英台殷殷切切,情深意切唱着十八相送,倒是一番时光流转,簇拥出当年大清王朝富贵繁华之景。
“我觉着咱们挺奇怪,怎么活着活着,活得就跟别人不一样了呢?”顺手捞起一片白嫩水淋的香瓜入嘴,刘华威长长吐了口气,顺便吐出了嘴里几粒半熟青白的瓜瓤子。
童秋水没接话,别人怎么个老不死的原因她不知道,可她自己的情况却在懵懂之间,真切又模糊,隐约说得出个大概,又讲不清个细由。
没等到童秋水回答,刘华威也不在意。他本就是发发牢骚罢了,并不真以为自己能够得到真相。
他都活了快四百年了,都没活出个答案来。和他相比,童秋水就像根没发育透熟的小嫩芽般,完全是懵懂无知。
在碰到童秋水之前,他已经活得有些腻味,又有些恋恋不舍。
要说时光无限好,还真有那么点滋味。
这天大地大,海角天涯,新鲜的玩意确实多了去了,能到的地方也确实多了去,能够碰到的人也同样多了去了,可就是缺了点什么——
是什么——他琢磨来琢磨去,一直碰到童秋水之后那股子兴奋劲盘旋脑海中迟迟不散,他才大拍脑门跳出了这么一词:天长地久。
但这滋味又太陌生,如今一下子跳了出来,刘华威缩手缩脚,硬是不肯轻易去触碰。
反正不急有的是时间。
刘华威无声无息地笑了笑,这么一笑,衬着他水墨色的中山装,更添了几分富贵公子的神气。
童秋水盯着刘华威瞧了又瞧,突兀地发了问:“你一直这么穿着打扮吗?”
刘华威知她想问什么。他垂下眼帘,柔和着面色笑了笑,修长的眉毛一挑之下,更是风采。
“你若是不心虚,何惧这些衣服?”
童秋水眯了眯眼,转过头去瞧着戏台,仿佛太专心,又仿佛思绪远飘。
“我惧的不是衣服,惧的是人心,你就不怕被人瞧出端倪?”
习惯性转了转手上戴着的扳指,刘华威咧嘴一笑道,笑中透着几分寂寥:“怕,自然怕。可是怕又如何?你这么怕,还不是嫁人了?真要一个人过那漫无终点的人生路?”
被刘华威的话堵得有些哑然,童秋水想了想,终还是咽下了想要说的话。
漫无终点的人生路,光是听来就觉得有些悚然。
刘华威也扭过头看向了戏台,梁山伯和祝英台,生生死死、缠绵悱恻的爱情这么永恒,不就是因为生不能在一起,死亦要化蝶远飞?
永远没有死的人生,确实枯萎得让人意气阑珊。
童秋水在繁花似锦的时候,李落云正在饕餮大餐。
办公家的事情唯一好处就是可以名正言顺地花公家的钱。
王府井转了一上午也没有半点收获,李落云干脆坐在了全聚德,叫上了半份鸭子,吃得肉汁四溢,不亦乐乎。
卷起一片肥厚香的嫩鸭肉,刚张大了嘴放进嘴里,李落云的胸口像着了火般炙热起来。
有情况!
他来不及咀嚼,吓得一口吞了的鸭肉便哽在喉口处,嗖地涨红了脸。
一手抓起边上水杯往嘴里灌,另一手朝着衣服内衬兜里抓出一个四方金丝镶边的佛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