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做五陵轻薄儿,生在贞观开元时。斗鸡走犬过一生,天地安危两不知。*1”
这衣服虽然一直在封雪这里放着,但在之前她始终不曾擅动。在看到诗词内容时她还微微一愣:“……他觉得这诗合你?”
也不怪她作此一问,写在她衣服里的是一句“三生一口都吞却*2”,小刃衣服里写的却是“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3”她们两人的获赠都和本人有相近之处,倒让她产生了思维定式。
洛九江讨来封雪和小刃的诗句看了看,一时并不开口,只用指尖顺着笔迹描画了一遍。
诗文内容潇洒,那笔迹却凝滞阻塞,几次笔意都将将要断开:“谢兄送雪姊和小刃衣服是为了日后对战能用上。送我不是为这个。”
“嗯?”
“他送我这衣服,只为我是他朋友——我欲送谢兄一串贝壳,也不是为了他与敌人交手时能扔出来砸人脑门子啊。”
洛九江脱下自己身上沾了一身风尘血迹的袍子,改把新衫换上,细细抹平了袖口褶皱,才叹息道:“这诗写得不是我,是谢兄自己。若能有第二个选择,谢兄自己也愿意‘天地安危两不知’罢。”
这件衣服无关什么对战上的帮助,也不是某个精妙的指点。它只是源于某人肺腑之中的郁结难解,于是临行时留书说给朋友听听而已。
少年清俊,把黑袍换了白裳也是一般风仪动人。谢春残的血墨不知经过什么处理,从内看时墨迹浓郁不洇,可在外面看来,哪怕是白衣裳也半点不透色,反而衬得洛九江腰身笔挺。
“我去送谢兄。”
看洛九江匆匆转身往外面走,封雪忙拦他:“谢春残走很久了,而且你走错方向了,那是上山的路!”
“猜到谢兄早走了。我只是想登高望远,看能不能撞上运气,得以瞧见谢兄,心里遥遥送他一程。”
……
客栈依山而建,说来也巧,这山原就叫“送客山”,只是建了客栈才改做“迎客山”,山脚下铭文的大石头上还能看到“送”字被墨涂的旧痕迹。
洛九江登上山尖草亭,向城中东西两个传送阵的方向反复过眼。他和谢春残相处这许久,对他已经相当熟悉,虽然愈往远处感知力愈模糊,但洛九江还是很快就锁定了谢春残的身影。
单从肉眼望去,对方已经是不足芝麻大小的一个黑点,而当感知模模糊糊地罩在谢春残身上时,对方眉眼也已看不清楚,只有大致轮廓和衣衫上新鲜的淋漓墨字还能隐约感觉。
洛九江辨不清具体字迹,却也好笑谢春残临行时也写了自己一身。不知是不是察觉了什么,谢春残很快就扭过头来,似乎在打量着自己身后的旁人行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