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成名的小说家 第475节(2 / 2)

他心里赞成老警察的说法,犯人选择某一类型的受害者,肯定有原因。但之前讨论会上,几个小年轻提起的什么厌恶女人、恋母情结、欲望压抑,都太玄乎了。

飞车抢劫猖獗的那几年,被抢的很多都是女人,难道抢劫犯们都是变态?

不,挑女人下手,只是因为好下手。

男人健壮,小孩没钱,老人又有子女,一旦失踪容易被发现。可年轻女子孤身在外,假如又是独居,短时间内很难被发现。

虽然……王子惠有室友,也有工作。

季理明想了会儿,道:“为钱的概率很大,但都是年轻女人,也保不准是图色,尸体这么一烧,什么都提取不出来了。”

“强奸犯很少把事情做这么绝的。”老警察说,“再说了,武红林有老婆,一次见色起意说得过去,连做几次也太夸张了。去个发廊才多少钱?”

季理明敲敲桌子,提醒他:“咱们不能有罪推定。”

“我看十有八九就是他。”老警察说,“这案子我从头跟到尾,投入多少人多少力气,你也清楚,查来查去,就是他嫌疑最大。”

参与讨论的警察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

他们和武红林无冤无仇,绝对没有陷害他的意思,可案子查到现在,就他一个嫌疑人,也完全符合前几起案子得到的线索。

因此,纵然没有直接证据,武红林仍然是第一嫌疑人。

季理明仍有犹豫,不知为何,武红林妻子的模样忽然浮现在他眼前——如果丈夫是杀人狂魔,那个女人会有这么幸福的表情吗?

他的心理素质就这么厉害,在枕边人面前也没有一星半点的破绽?

倒也不是不可能。

季理明当警察也有点年头了,不是没见过杀完人还没事儿似的家伙,有的人天生反骨,不把人命当回事。

或许武红林就是如此。

十日后,检察院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但武红林没有等到法院审判的那一刻。

被正式逮捕后的第二天,他就死了。

看守所的警察送晚饭,看他一动不动倒在那里,敲了敲铁门,见没有反应,怕出事,连忙开门进去,人已经没气了。

法医判定为猝死,推测是因为货车司机的工作太辛苦,缺乏睡眠又劳累,加上杀人带给他巨大的心理负担,一下子没缓过来。

也有人说,他是畏罪自杀。

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可现实荒诞的时候多了,从来不管大家能不能接受。

所以,无论大家心里嘀咕些什么,武红林出人预料的死亡,使得11.2特大连环焚尸案就此落下了帷幕。

公开的案件消息就这么多了。

在简静看来,此案确实疑点不少,所有证据都是间接证据,并未构成完整的证据链。

但焚尸案确有特殊之处,物证在高温下难以保留,缺少血液、毛发、皮屑之类的证据很正常。武红林的履历和时间线,都具有高度嫌疑。

检察院逮捕也没什么,人也死了……季风问起这个案子做什么?

和他父亲的死有关系吗?

简静在公安的官网搜索季理明的名字,跳出来一则讣告:2007年9月23日,季理明因公牺牲,时年41岁。

时间和祝雅楠说的对得上。

可武红林的案子是1月,季理明死在9月,相差六个月呢,能有什么关系?

简静越看越糊涂,只好把目光投向了季风留下的文件袋。

虽然他什么也没说,可她心里莫名有一丝预感,这不是什么愉快的答案。

“我看你搞什么鬼。”她还是决定打开。

文件袋没有刻意密封,东西也不多,全用夹子整理好了。放最上面的就是一张打印的判决书。

——

《张某故意杀人一审刑事判决书》

2008.1.2

和平市人民法院

被告人张某,1978年出生于某省某地,小学文化,2007年9月涉嫌故意杀人为和平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某看守所。

1999年,张某与武某相识、结婚。2007年,武某以故意杀人罪被我省检察院批准逮捕,2007年3月4日,因突发心脏疾病,抢救无效身亡。

据检察院指控,张某在获悉武某死亡后,一直对参与调查武某案件的警务人员心怀不满。2007年9月12日,张某在xx超市买了把牛排刀和一把水果刀,9月23日上午10时许,来到公安分局门口,要求见案件相关人员季某。

季某在外工作,张某等到下午3点40分,以有事相告为由,要求与回来的季某单独说话。

两人走到街角处,张某突然掏出牛排刀刺向季某,季某被砍伤腹部,并以右手阻挡张某砍第二下。

张某见无法杀死季某,随即举刀自杀。季某立即阻拦,按住张某的右手,同时张某掏出水果刀,刺向季某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