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1 / 2)

她又说:“她们都待我很好。”

殷雪灼看着她,忽然说:“这世上,没有人比我待你更好、更真心。”

“我从前杀人如麻,但是已经愿意为你停手,可是你好像不信。”

不过,来日方长。

他为她做出的改变,时间会证明,他从前或许急于一时的得失,所以一直冲动逞强,才容易受伤。

现在,一百年,让他看穿了很多东西,他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殷雪灼抬手,掌心的黑气忽然凝聚成了一盏银白色的油灯,那盏灯漂浮在空中,被他指尖的灵火点燃,广袖掠起的冷风带着火苗轻轻地跳动了两下。

季烟转头看向那盏灯,好奇道:“这是什么?”

她是不知这是什么,可若是穆康宁见到,怕是要面露骇人。

这是引魄灯。

以引魄灯为媒介,施展读魂术,可窥伺任何魂魄所携带的记忆,乃是对魂魄最没有损伤的一种办法。

灯芯上燃烧的是灵火,而灯油却不是寻常灵物,而是人的修为。

这世上能用得起引魄灯的,须是修为无穷无尽之人,天下屈指可数,殷雪灼身为这世上最顶尖的强者,根本不惧这些,用引魄灯根本不带任何犹豫的,如此大的手笔,足以让天下修士为之折服。

殷雪灼没有和她解释这些,他做这种事情,也向来不爱解释。季烟隐隐约约猜到了不对劲,刚想质问,转瞬就感觉困倦不堪,甚至连缓冲的时间都没有,她身子斜斜一晃,便倒入了他的臂弯里。

殷雪灼将她平放好,用指甲将她食指割破,又割破了自己的血。

伤口相接,鲜血相融,殷雪灼体内一股灵力涌向季烟,神识顺着灵力穿梭进最深处,探寻到了这一团属于季烟的脆弱的魂魄。

无数的陌生场景涌入脑中,像一片惊涛骇浪扑面而来,一幕幕属于她的过往,逐渐在他面前一一展开。

他所意外缺席的一切,如果可以,他也一丝一毫地不想错过。

他想看看,这些年,她究竟经历了什么。

第103章

属于季烟的记忆,成了无数的碎片,像在黑暗里漂浮着的无数星星,纷纷在殷雪灼眼前闪现。

其实他不是第一次用读魂术了,殷雪灼天生便有很多特殊能力,从前对付那些正道时,也不是没有摄取过对付的记忆,不过他从前对人动手,下手都从不留情,不是将对方变成了傀儡,就是事后让对方沦为了痴呆的傻子。

最坏的下场,便是魂飞魄散。

但如今,他将读魂术用在季烟身上,还是要从头到尾地读取记忆,难度便大上许多,他的顾虑实在是太多了,才用了这盏灯,将自己的修为冲淡,缓慢地渡入她的魂魄之中。

在此之前,殷雪灼做了很多坏的打算。

譬如,他会看到许多自己不能接受的事,她受到的欺辱也是他没有想象的;又譬如,他会控制不了自己的力量,即使有了引魄灯,合体期的修为也会对她造成反噬。

但他想知道她经历了什么。

没有陪在她身边,是他最大的遗憾,他没有别的弥补的机会,只有待她好。可他的烟烟,看似性子软,实际上也比谁都要倔强,她所受的那些说不出的伤害,总是希望自己能默默忍受下去,她太高估自己的承受能力了,也是不忍心,不想让他因此而内疚。

他即使逼她,她也不会说的,他的烟烟,看似老在故意无理取闹,其实又懂事得让他心疼。

做好了一切的准备,殷雪灼追寻着她魂魄中熟悉的气息,看到了一幕幕属于季烟的过往。

让他出乎意料的是,第一幕,并非如他想象的那样。

她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最遥远的记忆因为年岁太小,已经模糊,最清晰的,便是一个小姑娘梳着双马尾,背着书包在过马路。

周围的环境很陌生,周围的房子、服饰全都不一样,小姑娘六七岁的模样,特别小,生得很可爱,还很懂礼貌,喜欢对人笑,一笑便有一对甜甜的梨涡。

她的周围有许多年纪相仿的人,每个人都很喜欢她,几乎没有人欺负她,她像个小公主,是被众星拱月的那一个。

只是她经常晚上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子害怕,晚上不敢关灯,还经常给父母打电话,问他们什么时候回家,后来年纪大点,便稍微习惯了。

小姑娘长大得很快,十六七岁的暑假,她出落得越□□亮,只是每日沉迷于一个名字叫“电脑”的东西,经常戴着耳机和同学一起打游戏,玩得不亦乐乎,还有些叛逆懒散,打游戏激动之时,嘴里频频蹦着一些听不懂的词汇——

“敲你娘的会不会打游戏,送送送,送外卖的都没你会送,再给爷送,爷现场给你吹唢呐出殡。”

“你特么在野区刷微信步数呢?老娘把你码挂在迎客松喜迎八方来客。”

“哥哥,你今天是不是吃药了?哦没吃啊,难怪妹妹看你发作了呢。”

“……”

她还是一如既往地伶牙俐齿,谁也骂不过她,一个人顶好几个人,大有当年气疯风流云的气势,甚至比当时更不收敛。

殷雪灼听不懂她说什么,不过虽然有时候和对方骂得面红耳赤,还是脸颊红彤彤地可爱,偶尔在对面跳脚之时,还专程笑嘻嘻地开麦:“略略略,你急了你急了你急了你急了。”

还会一转头去找她的好朋友,兴致勃勃地和对方滔滔不绝,经常志得意满自吹自擂,抬起下巴一脸骄傲,“那是,姐姐混祖安从来没输过。”

她坐在窗台上打电话时,白皙的双脚悬在空中,仿佛是天生多动症,时不时就要扭一扭。

她养了一只猫,心情不好地时候就把猫抱在怀里摸摸,偶尔还会自言自语,幼稚起来,还会和猫打架。

稍大点儿,倒是不爱那样伶牙俐齿地怼人了,整个人沉静了不少,每日奔波于学习,时常在图书馆从早待到晚,她的生活变得很简单,又比从前更加丰富,她喜欢上了穿衣打扮,留着微卷的长发,时常往脸上抹那些香香的东西,还经常对着镜子自我感慨。

“我长得这么漂亮,可我还是没有男朋友!”她经常一脸悲愤,又酸溜溜地说:“算了,单身才好,单身才没那么多破事儿呢。”

她越来越像殷雪灼熟悉的那个烟烟,即使有什么烦恼,也忘得很快,转眼便又兴致勃勃地去准备日后的事,从来不会像旁人一样纠结于过去,整个人都像一颗耀眼的小太阳,怎能不讨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