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前段时间用盐甲虫尸换来的某个小东西,应该可以派上用场了!
有那个小东西,再加上一场神迹……这个任务或许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困难!
吴诺和白正在家里悄然谋划的时候,金三兄弟终于吃到了久违的热食。
水沙用炖过兽骨的肉汤,煮了一大锅白地瓜,白地瓜易熟,切成小块后,大火烹煮下不一会儿就熟透了。
金三兄弟的兽形都是豹子,三人都有点怕烫,端着喷香滚烫的白地瓜,肉汤的香味一阵阵袭来,三人抱着木碗,大口大口咽着口水急得都快团团转了。
好不容易吹冷了些,三人忙不迭端着碗往嘴里倒,被肉汤煮透的白地瓜不仅软糯香甜吃起来似乎也有一股浓浓的肉香味。
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白地瓜!
金三兄弟不约而同的想。
第七十七章
吴诺被白抱着,振翅一飞,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大巫家里。
撩开兽皮帘子走进屋里,吴诺就认出了正在大口大口吃白地瓜的金,记忆中高大壮硕的兽人汉子,短短数月不见,瘦得都快成竹竿了,脏兮兮的金褐色的头发纠结成一团一团的,茂盛的大胡子遮了几乎半张脸,汤水顺着脏兮兮的胡子淌到湿漉漉的兽皮上,金看起来哪里还有部落集会时的半分威风,整个人看着好像老了不止十岁,邋遢又落魄。
金的两个弟弟跟他长得很像,不过看起来要比他年轻许多,眉宇间透着一股青涩稚嫩,一看就是刚成年没多久的兽人。
两人早就饿极了,先喝了几口肉汤,然后抓着白地瓜就往嘴里使劲儿塞,噎得眼睛都瞪圆了,也舍不得停下来。
在吴诺的影响下,长河部落的人已经渐渐学会并习惯了使用木筷,也习惯了饭前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的,乍一看到有人直接用脏兮兮的手拿着东西往嘴里塞,碗里的东西吃完了还伸长舌头舔舔,沙和大巫看得忍不住皱眉头。
金比两个弟弟年长到了近十岁,多少要比两个弟弟多点心眼,留意到大巫他们脸色似乎有些不大好看,他心里也泛起了嘀咕——难道大巫是嫌他们兄弟太能吃了?不应该吧,大巫不是说锅里的食物都是给他们兄弟仨的吗?
恰在这时,吴诺和白进来了。
金刚才借着巫诺朋友的身份,进了长河部落,可真算起来,他们之间的交情也仅限于那次交易黑石头,巫诺能当他是朋友吗?金心里不由有些局促不安。
“巫……巫诺。”声音不由有点低,怎么听都有股心虚的味道。
吴诺的娃娃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惊讶和欣喜:“金大哥,真的是你?刚才白跟我说你来我们部落了,我都还不相信,没想到你真的来了,这两位是?”
看着吴诺脸上真诚(?)又热情的笑容,金心里所有的忧虑都一扫而空,直接把吴诺划拉到好哥们的位置上,笑道:“他们是我的弟弟,他是蓝耳,他是白尾。蓝耳白尾,他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巫诺……大人。”金下意识在吴诺的名字后面加上了尊称了。
“巫诺大人!”
“巫诺大人!”
蓝耳和白尾站在金身旁,从善如流的招呼吴诺,心里却在想,这个巫诺看起来不定还没有成年呢!不过,一个没有成年的大巫血脉者,竟然可以让他们的大哥心甘情愿的冠上‘大人’的尊称,还被冠以巫姓,巫诺在长河部落的地位应该不一般。也许,求助一事可以从他入手……
看着吴诺特别纯良无害的娃娃脸,兄弟三人心里都起了同样的念头。
白看着蓝耳和白尾盯着吴诺滴溜溜直转的眼睛,就知道他们在打什么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