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要不,借着这个演唱会给张旭表一(1 / 2)

说唱音乐在国内本来就不是什么主流音乐,而且很多人对这种音乐有误解,所以大部分的人都不曾接触过说唱这种音乐。

林娴所在的林家更是一个比较老的大家族,他们这些老一辈的人更喜欢中规中矩的东西,绝对不会允许林娴喜欢或者去听这些音乐,现在林娴已经脱离了林家的管束,倒不如让她体验体验这种,她本来就没有听过的音乐。

“那师父就先这样吧,我先去准备准备,我这次要举办演唱会的曲目,票我已经给你寄了,你可以送给你的朋友们看,明天见。”

明天?

张旭听到这个时间,瞬间就惊了:“你已经决定要在临南开演唱会了,那你还来问我做什么呢?”

电话另一端的mc情圣自然是笑了:“我当然是来让师父当我嘉宾的呢,演唱会自然是要开的,师父能来最好了,不来我还是得开呀,毕竟要qia饭的嘛。”

说完这句话之后,mc情圣就把电话给挂了,留下张旭一个人在孤零零的客厅里面,被雷得不轻,mc情圣这一档子事,显然把他雷得外焦里嫩的。

感情这家伙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并不是来征求他的意见,而是来听听他的意见,看看是不是最好的?

这家伙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一点正形!

张旭笑一笑就偷偷摸摸的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随后从自己的行李箱里面摸出了一些专业的设备,将设备组装好之后便开始制作伴奏。

没有用到几分钟的时间,他就把伴奏制作好了,因为这次他准备给林娴表白,所以他写的歌是关于和林娴第一次见面,也就是他们算是一见钟情的画面。

为了能让林娴有那种触景生情的感觉,所以张旭运用了大量的魔音在其中,魔音主张杀戮,林娴和张旭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刚好张旭还在被追杀,林娴救了张旭一命的时候,用魔音更能表现出那样的情景。

所以张旭很是认真的铺垫着魔音,将魔音贯穿进的前奏主歌高潮尾声,细细的描绘出了一段很是深刻的相遇,也将两个本来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因缘巧合下的相遇的画面感,刻画得淋漓尽致。

一阵操作后,以至于张旭在做好这个伴奏的时候,整个人都沉浸在其中,很久很久才从那样的情景中走了出来。

张旭很久才能走出来,这倒不是因为魔音的原因,而到是因为这首歌让他回想起了那段往事,那段往事就算是在他昏迷三年期间也时不时将他从梦魇中唤醒过来,也是支撑他活下来的一个重要因素。

将伴奏制作好了之后,张旭就开始写词,写词对张旭这种级别的说声歌手来说,已经信手拈来,根本不用任何想,只要他的脑海中有一个情景,词汇量完全就像潮水涌来一般,源源不绝的跃然纸上。

将伴奏放了一遍后,张旭已经根据这个伴奏,把词填出来,就开始录歌了。

录歌的过程自然不用赘述,虽说张旭有三年没有录歌,但是他的实力还是在水平线上,失误了一两次之后,这首歌便顺利地录了出来,当他录完这首歌试听第一遍的时候,一滴泪水顺着他的脸颊滑了下来。

这里面或许有回忆当时第一次见面的感动,当然更多的是,现在身为自己曾经想要照顾一辈子的女人的丈夫,这种梦寐以求的愿望实现后的欣喜若狂。

第二天一早,林娴睡到自然醒,便慵懒的穿着睡衣来到了客厅,吃着张旭早已该准备好了早餐一脸笑意,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拥有的。

吃完饭之后,她感受到了张旭直直的盯着她的目光。

而这个时候,张旭也感受到了林娴注视着自己的目光,两人都寻思了好一会儿之后,这才开口说道。

“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听个说唱吧!”

“今天晚上有个说唱的演唱会,你要去吗?”

两个人同时说出的话,让对方不由得愣住了,随后噗嗤笑了起来。

“没想到你一个每天都穿西装的人,居然还喜欢听说唱?!”

林娴看着张旭随时随地都穿着西装的模样,整个不由得有一种不知道怎么说的感觉。

昨天晚上她接到了她大学时认识的一个朋友的电话,邀请她今天晚上去临南体育场参加他的演唱会。

邀请她去参加今天晚上在临南体育场举办的演唱会的人……自然就是mc情圣。

林娴和mc情圣,是在林娴大二的时候,学生会在酒吧举行团建的时候认识的。

当时mc情圣在酒吧里面驻唱。

四年前说唱还没有这么现在这么火,除了偶尔发发歌之外,并没有任何在主流市场演唱的机会,所以表演说唱歌曲的地方,就能是在在各大酒吧,还有club。

对于林娴这种从小在林家长大的乖乖女来说,根本就没有接触到说唱音乐的机会,一般情况下她都是被长辈带到大剧院去听歌剧,偶尔要听听流行歌曲,也得让长辈们鉴定之后才能让她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