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0章 娱乐至上一(2 / 2)

原主是个七岁的孩子,从出生起,原主就没有父亲。据说她亲爸回城后娶了一个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儿,抛弃了原主的母亲。原主的妈与亲爸虽然在村子里面看来是夫妻了,但没有扯结婚证,亲爸抛弃亲妈,亲妈也毫无办法。

亲妈那时候已经怀孕了,孕中因为难过伤心没有养好胎而导致难产,自己撒手离开,留下了原身。

外公外婆因为女儿的死以及原身父亲的白眼狼行为非常不待见原身,虽然养着原身,却对原身爱答不理,只保证原身不会饿死就行了。

原身六岁的时候,外公外婆都去世了,她不得不跟着舅舅舅妈一家生活。

舅妈非常不养养原身,觉得原身就是吃白饭的,仿佛没有看到原身忙忙碌碌的样子。原身只不过六七岁,却每天要做许多的活儿,饭却不给吃太多,让小姑娘明明七岁了,但看起来跟四五岁的小孩子一样。

前段日子,舅妈听说有个人家想要给家中身患重病的儿子买个媳妇儿冲喜。舅妈惦记上了那家人给的丰厚报酬,便想将原身卖给那户人家做媳妇。反正那户人家也没有说需要的女孩儿多大。

原身原本不在乎是不是给病秧子做童养媳,但后来暗中偷听到那病秧子人家的父母说话,知道那做母亲的是个迷信的,怕儿子没有媳妇就死了不算是当家立户,在下面会被人嘲笑看不起,会在下面受罪,便买了一个童养媳。但他们家为了“买”这个童养媳已经掏光了家中大半的积蓄,若是儿子死了,他们肯定是不想继续养童养媳的了。

那做母亲的是个心黑的,她想着儿子死后就被童养媳灌下老鼠药,让童养媳陪着儿子一起上路,就说是小孩子伤心难过之下身子便不好了,一病就病死了。

原身当时就吓住了。她不想死,于是趁着半夜就跑了出来。

她也没有回舅舅家。她知道回去后也会被舅妈给送回病秧子家的,舅妈才不会管她的死活。

原身一直跑一直跑,在路上遇到了一群想要偷渡到港岛的人。

原身从村妇们的八卦中听说过港岛,听说那是一个遍地黄金的地方,只要是能够成功到达那里,以后就能够成为富贵的人,每天穿漂亮的衣服、吃好吃的食物,吃得肚子饱饱的。

原身对港岛充满了向往,于是加入了这个队伍中。

这个队伍半夜下到水中,朝着水对面游去。

原身一直跟着他们,可惜孩子年纪小力气本就不够,再加上她这些天全靠着吃路边的野草和偷挖别人地里的红薯过活,都没有吃饱饭,身上的力气就更小了。

原身没有支撑到游到对岸,连一半的路程都没有游到就因为没有力气被淹死了,身体留给了苏青霓。

至于现在抓着原身的是原身同村的一个二流子,叫做张景山,是村子以及周边有名的混混儿,名声非常差。二十多岁了,也没有女人愿意嫁给他。要知道村里的年轻人都结婚很早,十七八岁就相亲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