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是姻缘还是孽缘(1 / 2)

夜深人静时,总会让人不由自主想得多,疲惫至半夜的星童丸意外的睡得格外的沉,在梦里,它回到了它最初开始的地方,仿佛把这数千年的人生,从头至现在,又重新走了一遍。

在极北之地,高峰雪山随处可见,其中有一座外形滑稽,仔细一瞧眼,竟酷似一只蹲茅坑的大狗熊,便是星童丸出生的地方,也是它原来生活(埋)了数千年的家(坑)。

还在雪堆里窝着时,是星童丸最无聊的时候,每天只能扎根在一个地方,动不了,就连偶尔兴致大发,想看看风景吟一句诗换心情,可放眼望去,方圆百里,不是白,就是蓝,也说不了话,即便能说,周围也没有可以聊天的人,有也不会是正常人。

因为星童丸是在雪山深处很里面很里面的位置,这也是为什么它明明并没有被完全被埋进雪里还露出半个白粉团一样在刺眼的阳光下会发出微微白光的脑门儿,却直到千年之后,都开了灵识,还是没人来挖了它这吃了可延年益寿,起死回生,修为暴增,强身健体的千年雪参精去做大补丸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才是两条虽然还没有普通人一根手指长,但爆发力惊人,跑路走位全靠它的小短腿。

遇到次目狼,是星童丸人参中最大的转折点,它终于不用再每天对着蓝天白云发呆了,更不用为了跑出脚下那座一望无际的雪山,实现世界如此广阔,人参好想出去好好将其收进眼底的梦想,而计划一大堆,比如怎么巧妙避开一些随时可能从底下水里冒出白熊的冰窖?又或者是出去要是撞到想吃它的坏人或者野兽怎么办?

因为从相识起,星童丸就同别的妖怪一样,也是察觉出了次目狼大概有个几斤几两的实力,可以说它不是一棵不谙世事就一定思想单纯的人参,它从一开始就是打着行走江湖找一座靠山的目的故意粘上次目狼的。

本意主要是想着这次目狼都辣么厉害了都,肯定不会煮了它去增修为,事实上人家也确实没对它做些什么,只不过刚在它软磨硬泡,死皮赖脸抓着衣角不肯放的无奈下,只能揣兜里把它一起带回四荒山的第一天,就挖了个坑把它给埋了,然后每天定时过来浇浇水,施施肥,每次有客人来了就从它身上拔一条细丝条子,然后就一连消失好几天不知道去做什么罢了。

期间不管星童丸说什么,次目狼都是不理不睬的,虽然一开始人家也没理会过它,不过就是看它被围殴了,好心搭了把手,谁知谢谢没收到一句,反而身边从此多了个累赘,换谁都不怎么高兴,所以后来它也善解人意想要就此别过,自行离开,免得再给人家添更多麻烦,反正它出那四季入冬,总一成不变无聊鬼山沟沟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也就再没必要待在一只本来就对它分外嫌弃的妖身边热脸贴冷屁股,自讨没趣了,而且待的日子久了,它也是发现这四荒山跟它从前待的雪山也差不多,万年不变模样,简直和主人次目狼脸上表情一个德行,所以它本是好意,却在连夜赶到山脚,眼看距离出山口只剩不到几厘米的距离,参后吹来一阵妖风,卷着它雪白的身躯,再次回到原地,往后几天,次次如此,怎么都没办法走出那山碑之外。

直到后来星童丸才知道,那不过就是次目狼下的一道小法阵,只要未经得它许可的,凡想要私自走出四荒山外的小妖精都会被从哪来吹回哪里去,妖妖如此。

可当时星童丸却误以为是次目狼其实心里头也是不想要它走,怕它走了以后突然没了叽叽喳喳的声儿会孤独,但又闷葫芦的不好意思跟它说,让它留下来陪自己,只好用这种小把戏来委婉的表达自己的感情。

自此以后,星童丸对次目狼的态度越发热情,甚至还主动把体毛刮了个干净利落的给它,好让它留着慢慢用,不用每次都得跑到它这里来用一个根拔一根,省了不少麻烦。

荒无人烟的山沟,一妖一参抬头不见低头见,星童丸想,凡人之间所谓的日久生情也就是如此的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次目狼看星童丸的眼神变了,少了些凌厉,多了些情愫,也对它的事管得越来越多,不管大小,总爱插一手,就连剥个橘子,都想要代劳。

星童丸亦是如此,黏糊得越发放肆,成功化人形后更是连洗漱,就寝时都找各种理由和借口缠上去,许是被那凶恶的眼神瞪多了,有些麻,所以不似别的妖怪,对次目狼总各种小心翼翼,好像次目狼能把它给吃了一样。

好在妖怪之间的情感比凡人来得简单潇洒许多,喜欢就一起,不喜欢就杀掉,所以第一次坦诚相待,星童丸并没因为俩妖都是男的,而有些什么过激的排斥。

如果没有在那年伏月大暑遇到滚落山坡,落难的雁儿,星童丸想,也许它和次目狼也就不会搞到鱼死网破,同归于尽的地步了,又或者它没有一意孤行,明知道前面是堵墙还不肯回头,给点小小恩惠就懒着不走了,次目狼于它而言不过也就是个一面之缘的救命恩妖,它还在雪山没日没夜的计划它的出逃计划,次目狼继续带着族民在四荒山悠哉悠哉的过活,而雁儿,逃婚后也能找到一个爱自己的普通男人,过着粗茶淡饭却幸福满足的日子,它们也许都不会这么痛苦。

但俗话说得好,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有的时候别无他法的对门,不过就是命运使然罢了。

贞观十四年,不知何故,仔细算算日子,比起往年要晚上许多的夏至,终究还是在连下两天的梅雨后,姗姗来迟了。

陇西的暑季出了名闷热得简直让人受不了,这不才刚到卯时,街上就被晒得火辣辣的跟个火炉似的,让原本特地起这么早,以为这时候的太阳不至于会太猛的李雁儿摆出一脸被骗的嘴脸,满大街找有卖油纸伞的地方。

可找了两条街,还是一无所获。毕竟这个时辰除了卖早点的茶摊,没谁会那么早开铺子,这里不同长安,乡野小县没什么地方官愿意来欺压,因为就算压也实在是压不出什么油水来,这里的人生活安逸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然不会那么勤奋起早贪黑逮着一点点空隙就停不下干活儿的手,而且这里田地多,大部分的人糊口都是靠下地,自给自足,所以开店做生意的,其实也并没有多少。

“来碗茶,两笼包子,一个白菜一个猪肉的。”为了行动方便特意乔装成男人的李雁儿终可暂时抛开女儿家行事的扭捏,翘着腿舒舒服服的坐在这种平常连想都不敢想的街边茶棚里,大声朝正在给隔壁桌介绍店里早点特色,哪个比较好吃,哪个更划算的小二吆喝道。

小二闻声赶来,边拿起搭在肩上的抹布,动作利落的把李雁儿面前的桌子擦干净后,将手上的茶碗放下,边陪笑着说:“客官,请问你是要打包带走还是要在这里吃?”

“白菜的给我打包了,猪肉的在这里就行。”李雁儿轻车熟路的抬手,指尖分别点了点铺子后头俩大垒得高高不断由内朝外冒滚滚白烟的蒸包竹笼。

因着她上头还有两位兄长,平常她也皮,经常不听娘的话,总喜欢跟着两个哥哥去一些绝对不是姑娘家该去的场所厮混,有了这么俩榜样,天天在眼前晃悠,学起男人言行举止来,她自然是要比别的女的,要更快一些,而且这种事,她也不是第一次干了。

“好嘞!你先喝碗凉茶降降暑气,稍等稍等,马上就好。”

李雁儿嘴角微扬,点头,看着小二大早上一连来了两单生意,高兴得明显有些欢脱的背影远去后,伸手捏着桌前盛满微凉茶水的黑瓷碗边缘,正打算放到嘴边,仰脖子,喝一口,好为热到冒烟的嗓子眼儿解渴,可手才举到半空中,注意力便被隔壁桌那一男一女看着既像夫妻又像姐弟,仔细一看还有点临时拼桌结识,意外志同道合的客人明明压低声,可那内容却还是清晰传入自己耳中的讨论给吸引了过去,以至于停下手上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