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了狗爷的话后,叶风暗叹了一声,原来这朱皓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啊,亏了谷小惠没落在他的手里。
又想到林月娥摊上这么一个宝贝侄子,这云天集团早晚会毁在这个家伙的手里的啊。
正犹豫着要不要抽个时间打电话提醒一下林月娥,又一想这是人家的家务事,自己能管得着吗?
再说了,人家林月娥那么心疼她的侄子,他即使说些什么,人家也不一定能相信他话的。算了,还是不要管了。
“你们都给我滚吧!”叶风一摆手,冲着狗爷和那帮小混混道。
“是,叶爷!”
狗爷带着那些小混混正要离开,却又听到叶风叫道:“慢!”
“叶爷,还有什么吩咐吗?”狗爷哭丧着脸儿问。
顿了一下,叶风两眼微眯,道:“狗爷,以后记住了,我玉女村的人你少招惹,你应该清楚,狼的报复性很强的,你身上的气味已经被狼王闻着了,不管你躲在县城哪一个角落,它随时能寻找到你,将你撕成碎片!”
“我明白,叶爷,以后我再也不敢了!”狗爷闻言,顿时吓得汗如雨下。
……
加拿大温哥华罗宾逊大街的某幢豪华别墅内。
面对刚刚从华夏回来的女儿露茜,世界医药专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弗斯曼激动地迎上前去来了一个大拥抱:“我亲爱的露茜,爸爸看到你回来了,真的很开心!”
“爸爸,看到你我也非常的开心!”露茜也满脸笑容地答道。
父女俩刚刚坐下,一位菲佣过来,给他们各泡了一杯蓝山咖啡。
弗斯曼给自己点了一枝雪茄,菲佣知道此刻这对父女俩有话要谈,识趣地退开了。
“露茜,这次到了华夏的那个玉女村,一定有很大的斩获吧?”斯斯曼两眼满含期待地看着女儿。
在费斯曼的心目中,女儿的漂亮,以及她的机灵,只要她想办的事情,没有不可能不成功的。
光女儿这充满性感风韵的迷人身段,在温哥华不知道迷煞了多少男人。
更何况,再加上自己多年研制成的控心丸,一个小小的华夏乡下小农民,还不分分钟就跪拜在了女儿的石榴裙下。
在听了父亲的问话后,露茜的一张俏脸上,显现出一层迷人的笑容:“爸爸,你说的不错,这次我到玉女村的确有很大的收获!”
弗斯曼听了,顿时开心地哈哈大笑道:“露茜,快说给爸爸听听!”
重重点了一下头,露茜笑道:“说实话,在未到玉女村之前,我很难相信一个穷乡僻壤能有多大的发展,在到了那儿后,我发现那里真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
弗斯曼道:“是啊,露茜,从叶风配制出来的醉美人药酒,以及他炼制出来的药膳丸上,我就看出来那是一个好地方!”
露茜道:“叶风真的很了不起,在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就感觉出他身上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强烈地吸引了我,我甚至觉得,难道他就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么?”
“亲爱的爸爸,你知道吗,我很喜欢这个华夏乡下小农民,真的,那完全是发自我肺腑的,我真的好爱他,我可以为他做一切事情,将自己一生奉献给他!”露茜目光灼灼地好像沉浸在某种境界里一般,欣喜地道。
听了女儿的话,弗斯曼似乎意识到有点不对劲,什么发自肺腑,难道露茜真的被那个华夏小子给迷住了?
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他了解自己的女儿,她是一个很要强的人,根本不可能会屈服于一个华夏乡下小农民的。
弗斯曼道:“露茜,对于你的话,我有点不明白,你的意思是喜欢上了那个叶风了?”
露茜丝毫也不避讳地点了点头,道:“是的,我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确了,我喜欢叶风,在加拿大,我的愿望就是全心全意地做好他产品的代理商!”
什么,露茜的的愿望只是仅仅给那个华夏小家做一个产品代理商?
这怎么可能啊?
难道是我的耳朵听错了么?
“露茜,你告诉爸爸,你的愿望是做一个世界财富女王,而不是叶风产品的代理商,是么?”弗斯曼焦急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