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言景则道,他有了原主的记忆,对自己的“家”便也了解了,这时候进屋找了一根蜡烛点燃。
原主的房子是顾家以前给下人住的,真的很小,里面也没什么家具,因为原主懒得倒马桶,还有一股子难闻的味道……
言景则看清屋里的模样,觉得特别丢脸。
顾明修却非常高兴,极力克制着,眼睛才没有乱看。
他很喜欢言知青,特别想跟言知青交朋友,言知青愿意让他进门,他非常高兴。
“这两年,谢谢你的照顾。”言景则笑道。
“不用谢,是我应该做的……你大老远来,我们应该好好招待你。”顾明修也笑了笑,言知青以前生活在大城市,身体又不好,来了他们这乡下多遭罪……
言景则仔细观察顾明修的表情,发现顾明修虽然恐怕还没有意识到他喜欢原主。
顾明修这样没读过书的农村男人,哪里知道男人和男人是怎么回事?
原主祸害了人家就算了,竟然还踩着人家的血肉去过好日子,真是让人恶心!
“我这么懒,也就你不嫌弃我。”言景则道。
顾明修吃惊地看着言景则,之前言景则都是说自己身体不好的,从来不说自己懒……
“喝口水。”言景则倒了一杯水给顾明修。
原主对生活质量要求很高,虽然变卖了很多东西,却还留了热水瓶和杯子。这水是他白天去同样住在顾家这边的赤脚大夫那里倒的,还热乎着。
顾明修惊喜地拿起了杯子。
顾明修其实是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言景则,也不知道自己这喜欢,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就知道,他再苦再累,只要看到言景则,心里就舒服了,轻松了。
现在言景则竟然愿意跟他好好说话……一天的疲惫,似乎瞬间离他而去。
但他还是疲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