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景则!程安修!”那些同学看到他们,纷纷打招呼。
十几年不见,班里的女孩子大多因为学会了打扮变漂亮了,倒是班里的男生,有发胖的,又秃头的,好几个当年的帅小伙儿,现在都不能看了。
相比之下,言景则和程安修着实出众。
“十几年过去,你们两个更帅了!”
“搞科研不是挺费脑的?你们竟然没有秃!”
“下午真的惊到我们了,没想到你们竟然在一起了……”
……
程安修不太擅长应对这样的场景,一直没说话,言景则倒是跟他们聊了起来。
言景则没有架子,大家很快就熟悉起来,也说起了他和程安修的事情:“言景则,还记得你当初学程安修的字给自己写情诗来着……你那时候就喜欢程安修了吧?”
言景则笑起来:“是啊。”
那人又说起了和情诗一起流传开来的聊天截图:“你那时候还嘴硬,跟人聊天的时候说自己绝不会喜欢上程安修,又编造程安修怎么怎么喜欢你……哈哈!”
年轻时的一些事情,现在只是想想,就觉得挺开心,挺好笑的。
“那不是编造。”程安修突然道。
刚才在说话的人闻言愣了愣。
酒店包厢的灯光很明亮,照在程安修的脸上,竟是让程安修看起来有点温柔:“我那时候就挺喜欢他的。”
听到这话,周围人都是一愣。
程安修又道:“当时传开的情诗,其实是我写的。”
周围人都懵了。
于黎明也是很早就来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