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节(1 / 2)

“对了,你们如果要旅游的话,等明年来了会合适,到时候我们这边发展得肯定更好。”

吴缘说道:“我们过来找个朋友。”

老奶奶显然对自己现在生活十分满意,一路上没少和他们夸汪家父子。等到夕阳余晖洒落时,他们终于抵达了小永村。

老奶奶路上所言不虚,小永村的确发展得不赖,原本的土屋都不见踪影,被漂亮的砖瓦房代替,村民们脸上也洋溢着笑容,去年的事故留下的阴霾似乎依然散去。

沈乐新在来之前,便已经调查过这个村的情况。他小叔是在五岁时走丢的,而小永村这边,有一户人家二十六年前,从外头带回了一个男孩,年龄都能对上。

从大巴上下来,沈乐新直接逮着一位问道:“这张铁牛家在哪里?”

这个村并不算大,相互之间都是认识的,这老大爷便指了指,“那口水井旁边那户就是了。”

“你们是他们家亲戚吗?”

沈乐新说道:“我们是张锋的朋友。”这个张锋,就是五叔被领养以后改的名字。

老大爷想起了张锋,叹了口气,“张锋,是个好孩子啊,讲义气,能力强,就是命不好。”

他长吁短叹了一回,亲自领着他们过去。他们敲了敲门,吴缘注意到这家的房子盖得比别人都要更好,别家都是两层,这家直接盖四层小楼房。还未进屋,他便听到里头传来的欢声笑语。

过了一会儿,门打开来,一个年纪在六十岁左右的妇人一脸疑惑地看向吴缘,“五叔啊,这几位是谁?”

被称作五叔的老大爷说道:“说是来找锋仔的朋友,汪少爷又来你家了?”

妇人笑了笑,语气流露出一点骄傲,“我腌制的咸菜他喜欢吃,说是有家乡的味道,所以果然蹭饭吃。”她看向吴缘,“既然是锋仔的朋友,那就进来吧。”

“锋仔是好孩子,他这一走,丢下我们老两口,我们的心都要碎了。要不是家里还有小的得照顾,都想跟他一块去了。”

“婶婶,有客人来了吗?”

吴缘望了过去,看到一个西装笔挺的英俊男子走了过来。

沈乐新在他旁边嘀咕:“那款表去年新推出的,全球限量三个,一个要四百万,而且也不是普通人都能买的,我都没买到。”当然了,他也舍不得买,买了怕不是要被他爷爷来一顿竹笋炒肉丝。

他英俊的五官组合在一起,有种熟悉感。

他微微一笑,“我姓汪,汪斯年。”

这个名字,不就是程霜霜那位三舅吗?

第五十七章

小说中的汪斯年, 是国外贵族。他和程霜霜相认以后,对程霜霜可以说是有求必应,为她各种疏通关节, 让程霜霜名下的企业顺顺利利打入国际市场。各种奢侈品牌也向程霜霜递来橄榄枝。

甚至汪斯年他们家族先祖就是国际奢侈品牌艾迪玛的创始人。

吴缘脑海中浮现出关于汪家的信息, 书里提到汪家的具体内容并不多,只说他们家在五百年前离开华国,定居在国外,通过淘金赚取第一桶金, 又凭借着敏锐的市场嗅觉, 晋升为著名富豪。在所在地国家发生内乱时, 出资支持当地政府,事后因为功勋被册封为贵族, 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传奇。

汪家特别神奇的一点是, 比起将财富留给亲生孩子,他们更热衷于**, 从中挑选继承人。汪斯年便是汪家这一任继承人。

有的时候吴缘也感到很奇怪, 姑且不提这个世界,在原来的书里,无论起点如何低,程霜霜每个舅舅在各自领域都将成为一手遮天呼风唤雨的大佬。就算是没有本事的程霜霜,也能拥有俊美多金又深情的未婚夫,俨然活成别人眼中的人生赢家。

要出现这样的概率, 就算是九世善人也很难做到吧。

面对现在看起来挺友好的汪斯年,吴缘微微点头,“你好, 我姓吴。”

她没有要和汪斯年交好的想法, 单单他是程霜霜舅舅这层身份, 就足够让她敬而远之了。

徐晏亭惜字如金,“我姓徐。”同样多余的话没有半句。

沈乐新倒是挺热情的,他这性格和谁都能打成一片。一个笑眯眯又会说话的胖子,自然是讨喜的。

妇人从钱包中拿出钞票,对自己十五岁的儿子说道:“去你桂花婶那边端一盘咸水鸭过来,把钱给她,让她顺便帮我炒两样菜,有什么材料就做什么。”

他那儿子看着有些瘦,不过还算健康,脸色红润,接了钱冲出家门,跟一阵风似的。

“桂花做的咸水鸭可是一绝,我们村里也没其他好东西招待,都是家常东西,你们别嫌弃。”

沈乐新连忙说道:“不嫌弃,本来就是我们没打招呼就上门,叨扰你们了,我最喜欢吃这种家常菜。”

妇人名叫杨秀禾,她笑了笑,开始摆椅子,摆碗筷。又拿出了自家的糕点招待他们,十分热情淳朴。

徐晏亭坐在吴缘和汪斯年中间。汪斯年看起来对他们十分好奇,问了好几个问题。比如他们从哪里来的,和张锋认识多久了?

沈乐新凭着他那张嘴糊弄了过去。

一顿饭吃完,待到汪斯年离开以后,沈乐新看了吴缘一眼,对他小叔的养母杨秀禾说道:“对不起,之前骗了你,我们不是张锋在外头的朋友。”他停顿了一下,问道:“我能看看张锋小时候的样子吗?”

杨秀禾迟疑了一下,掏出钥匙,打开柜子最下面的抽屉,拿出一本相册。

沈乐新翻开,一看到第一张,眼眶直接就红了,“是小叔叔没错。”

小叔叔小时候的照片,家里都还留着呢。

杨秀禾吓了一跳,“什么意思?你说我家锋仔是你叔叔?”

沈乐新从包里拿出一叠照片,“这是他小时候的样子。”

两边一对比,长相的确是一样的,脖子那边还有一颗痣,只是差别在打扮上。在沈家的沈海铭,穿着整洁崭新的衣服,眉眼之间满是神气,一看就是娇惯着长大的孩子。在张家的沈海铭,穿着半新不旧的衣服,抿着唇,靠着一个身材高大黝黑的男子,那是他的养父张铁牛。

也不能说是张家对他不好,毕竟这边环境就是如此。和他合影的张铁牛身上衣服还是带补丁的呢。

杨秀禾嘴唇动了动,“你们是锋仔的家人?”

她脸上浮现出不安的表情,“他是我姑婆带回来的,说是看到他一个人在外面流浪,还睡桥下,姑婆找了几天,也没找到亲人,就带回我们这里了。我当时和我老公一直没孩子,想着收养一个说不定能带来新孩子,就养了他,也算是积阴德。他是个好孩子,勤快还聪明,还是我们村第一个考上重点大学的人,也是我们夫妻的骄傲。他读大学时我老公就走了,当时锋仔自己打工赚学费,平时还省吃俭用往家里赚钱,别提多孝顺出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