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这个千里目呀,能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这简直就是行军打仗的必备神器!
试想一下,要是随身带着这宝贝,那周围的沟壑和山形都尽收眼底,敌军只要一有动作立刻就能发觉,可以节省不少哨探的损耗。
尤其是从高处向下看,视野中所有的动向一览无遗,敌军无所遁形,实在太厉害!
他喜欢,他是真的很喜欢!
但十二郎并不是知道轻重的孩子,他其实在第一时间就觉察到小非哥送千里目给大哥的用意了。
好东西,还是要用在刀刃上的。千里目在他封慷手里,只能是他游玩猎耍的玩具,白白浪费了宝贝的价值。
唯有交到大哥手中,让它真的用在战场上,那才是千里目的意义所在!
想到这里,十二郎恋恋不舍地将千里目摸了又摸,最后还是小心地放回到木盒中。
他的态度近乎虔诚,看得十三一头雾水。
“哥,咱们不玩了么?”
小少年轻声问道。
以他对十二哥的了解,这可不像封慷的作风啊!
“玩什么玩?!就知道玩!一天天就没点正事么?!”
十二郎学着自家大哥训斥自己的口气,伸手敲了十三弟一个爆栗。
“这是给大哥带兵打仗的!军国大事,哪能让你虽然折腾!”
十三捂着红肿的脑门,觉得无比委屈。
明明是十二哥自己不撒手地玩了一下午,咋还都怪到他头上哩?!
家里这些哥哥们,真是没有一个像小非哥那样又亲切又讲理的,一个都没有!
因为身负送信的任务,骑着小红马的十二郎哒哒哒地奔回了定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