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元庆瞅了他一眼,虽然隔着红布她看不到眼前这个人的表情,但从他的语气之中,元庆并不难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眼前的这个人,不,这个吸血鬼,并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他几乎所有的想法都写在脸上,透露在说话的语气里。
而她在深宫之中长大,见过太多的假面,面对这样不会掩饰自己情绪的存在,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是夸你长得帅气,讨人喜欢的意思。”元庆为他解释了两个词语的意思,“现在可以告诉我,绿洲在什么地方了吗?”
“我知道我长得好看。”金得意地扬起头。
“绿洲的位置。”
“位置啊。”金眯起眼睛,感知直线距离外放,以两人现在所在的位置为圆心绕圈将周围都侦查了一圈。
之后,他收回感知。
“你走错方向了,绿洲在我们后面。”金转身,看向他们来时走过的方向。
元庆蹙起眉头,回身,向远眺望。
远处,两人来时的脚步已经重新被黄沙掩盖,只有靠近一些的地方,还有看到大小交错的脚印。
“这个方向?你确定。”
“你可以质疑。”
元庆的视线在他身上盯了一秒,然后,迈开腿,越过金,向着两人来时的方向走去。
红色绸布下,金挑起眉,一把拉住了腰间的红绳。
元庆脚下一个踉跄,跌坐在沙地上。
“你疯了?”她扭头骂道。
“没用。”
金上前一步,蹲下了身子,他按住元庆的一条腿。
年轻的公主愤怒地想要抽回自己的腿,可她小看了男女之间的力量差距。
“全是血的味道。”金解开她缠着兽皮的脚。
再好的鞋子都受不住黄沙的摧残,商队的人都在脚上缠绕着这样的兽皮,磨坏了,就裹上一层新的。
元庆挣扎。
“你想干什么?”从没有人敢这样对待国朝的公主,就算是公主的丈夫,在未取得公主的同意之前,也绝不能随意的接触公主的身体,更何况眼前这个人只是名义上的丈夫而已。
“别动。”金没有这么多顾忌,也不在乎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把扯开的兽皮丢在一旁,抬起元庆的脚,就像是他的鼻子告诉他的一样,金用手轻轻触碰少女娇嫩的皮肤,此时,那皮肤已经算不上娇嫩,她的脚底,满是水泡,有的水泡磨破了,渗出红色白色的液体。
这是他闻到的血腥味的来源。
“你做什么!”
金松开手。
“我得保证我的食物新鲜。”他无所谓地说道。
“那就应该赶紧前往绿洲,这样你的食物才能活着。”元庆捡起被他丢在地上的兽皮,重新裹着脚上,皮革接触脚底的皮肤,刺痛难耐,元庆皱起眉头,一声也不吭。
“呵。”金笑了一声,就这样看着她动作。
其实,隔着那层红布,他看到并不真切,更多的,是依靠其他的感觉。
元庆站起来,因为起的太快,眼前一片黑,她缓了片刻,等眩晕感过去,才重新开始上路。
脚很痛,先前肉皮与兽皮黏合在一起,虽然疼,但没有摩擦来带的苦楚,经过那人的折腾,她每走一步都是火辣辣地疼,元庆越想越气,可她别无办法,抬头看一眼逐渐西斜的太阳,她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绿洲,否则,就真的有可能永远地留在这片沙漠上。
这片沙漠,可没有让公主埋骨的风水。
金还是悠闲地走在他的身后,他一点都不急。
其实,也没有必要着急。
太阳要下山了,失去了阳光的压制,他就可以使用吸血鬼的力量,瞬间移动到沙漠绿洲。
他并不像告前面的女人,他倒是很想看看她的极限,全当做对她的报复。
性格坚毅的人类女人,麻烦。
女人还是软绵绵的,血甜甜的可爱一些。
金松松筋骨,在半天赶路实在是太难受了。
她的血倒是,挺不错的。
元庆比他想象的更加能熬,直到月上中天,她还是没有停下脚步,但摇摇晃晃的身体昭显着她已经到达极限的事实。
“还有……”她的声音沙哑到无声,元庆艰难的活动着口腔,聚集一口唾液滋润喉咙,“还有、多久?”
“很远。”金说,“你这个速度,走到明天早晨也到不了。”
其实也不算远,只是这个女人走的太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