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2 / 2)

——深夜回家的社畜很不开心,以至于他阴沉地捏着沈凌的手指坐在床边发呆,后者惊醒时差点以为他又喝酒了。

“你这几天一直在出去逛街。”

你这几天一直在那个咖啡厅打工。

他摩挲着她的无名指说,“我不反对你自己出去打发时间……”

我不反对你主动体验“兼职”,也不反对你可能觉得打工很有趣所以在那里一直“玩”,更对你想隐瞒我这件事、从而在积累到一定水平后向我炫耀你的伟大帅气表示谅解。

就连你穿着类似女仆装的衣服端盘子我也能忍受,毕竟那围裙好歹遮到了小腿。

你对所有主动问你电话号码的雄性都表示ok,让我一天接到了无数个搭讪来电,这也是意料之中。

因为和异性|交谈、建立联系本就是一个健全人应该掌握的技能,因为我工作忙到没时间和你坐下来一起吃饭,因为穿稍微短点的裙子、和除爱人以外的男人相识是每个人类女孩理所应当的权利。

我会稍微感到抑郁,但那都出自于卑劣的独占欲,是不被允许的愿望。

因为你总是要彻底成熟独立、然后尝试离开我的。

——虽然我不会放你离开,但试图离开灾祸之主真是太正常不过的努力了。

胃疼的社畜攥着她的无名指憋了很久,最终,在妻子困倦的眼神下,还是只憋出了纵容的一句叹息。

“……但你每次都记不得把婚戒戴上啊。下次戴上婚戒再出去,好吗?”

妻子总想不起来戴戒指出门,但那次他醉酒后提了很多遍,她就好好记下,一连佩戴了好几天。

就连在c国她抱着包子赶到机场找自己时,无名指上也是戴着戒指的。

但来到e国之后她就旧态复萌,小银环再次被塞入了床头缝里一塞就是好几天——

忘性真大啊,这没心没肺的小孩。

沈凌缩回了爪爪。

她借着卧室灯的暖黄色光晕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无名指,发现那上面的戒痕的确已经很淡了。

就算是长期佩戴戒指,摘下后一个星期左右戒痕也会消失,更别提沈凌从来没有戴那枚银环超过一个星期。

她有点心虚地缩缩脖子:“知道啦。我……我明天出门的时候尽量戴?”

并不是忘记了。

只是偷偷把它藏了起来。

因为店长说、店长说——

【你结婚了吗?那工作时尽量不要戴戒指,你太受欢迎了,客人看到戒指会失魂落魄,甚至拒绝给你小费的。】

沈凌不觉得店长在说谎,她亲自比对过,同为服务员,一个无名指上戴着戒指的女孩就是没有不戴戒指的女孩赚得小费多,不戴戒指的女孩也总能受到男性客人们更多的照顾。

她每天从这些客人那儿收到的小费都足以赶上她三倍的本职工资……照这个积累速度下去,阿谨的生日礼物绝对可以在e国提前买到手,甚至不用回到c国再挑选了。

今天下班时她就在摄政街相中了一件雾霾蓝的衬衫,而那件衬衫的价格即便是以目前每天的收入水平,也远远赶不上呢。

……等我赚够了钱,就会重新把戒指戴上的……

即便是她也知道“因为想多赚小费所以不能戴婚戒上班”的原因稍微有点无理取闹。

咳,稍微,稍微。

“阿谨,我以后会尽量戴上唔——”

最后那声“唔”是脸被捏圆的叫声。

捏着她的脸,稍稍往外拉出面皮般柔软质感的薛先生:“凌凌,你转转眼睛我都知道你在打什么鬼主意。”

无非就是戴戒指会影响小费收取吧。

……证明自己打工时也一样最帅气最伟大的方式,就必须得是赚得比所有人类服务员多吗?

幼稚又可爱的想法。

除了纵容还能怎么办?

“‘逛完街’回家时要把戒指戴上。知道吗?”

虽然戒指不戴给陌生人看就不能减少任何搭讪电话,但好歹他看见她戴着戒指就不会那么胃疼了。

“知道啦……”

“嗯,已经很晚了。睡吧。”

沈凌重新往被子里埋了埋。

几分钟后,她感到被角被掀开,御用的暖炉躺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