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家她那弟弟疼成了小霸王,她就是个小可怜。”方英秀说完,叹口气:“小草都该去上学了,她家里人一直不送,估计以后也没机会上。”
林夏和面的手一顿,不知道怎么接,村里像小草的孩子很多,或者说,整个国家,各种农村里,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重男轻女,有的人家看生出来是女孩,要么溺死,要么扔了。真是造孽。
“以后会好的。”林夏低声说了一句,心情变得很低落。
第二天,趁着老石叔去县城,林夏和方英秀也搭上了牛车去县城。
合同方英秀已经签好了,林夏在邮局寄出去,就和方英秀在县城里逛。
县城对于村子来说大多了,卖东西的却不多。
林夏和方英秀去的百货大楼,她主要想给她娘买两件衣服。
林夏一眼就看上了挂着的黑色呢子大衣,没想到这小县城里也有卖的,她立马拉着方英秀过去。
“大姐,帮忙拿一下那件大衣,中号的。”
“我不要。在家天天干活,我穿这么好干啥?你别乱花钱!”方英秀拽着林夏就要走。
林夏拉住她说:“娘,我这么多年都没陪着你过一次年了,今年好不容易回了家,你听我的,让我给你买件衣服。”
售货员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眼睛挂在头顶上,上下打量了下林夏一眼,可能觉得她穿着一身军装,应该能买得起,便把大衣拿了下来。
递过来的时候,没一点热情,语气冷冷地说:“这衣服不便宜,你们小心点穿。”
现在别管供销社还是百货大楼,售货员都是这样子,林夏也懒得搭理她那么多,把衣服拿过来了就行。
“娘,你试试。”
“我不要!”
方英秀不想试,林夏说:“你要是不试,我直接买了,回头不合适还得来换。”
“买了不退换。”售货员在旁边接了一句。
“娘,试吧。”
方英秀拗不过林夏,最后还是试了,正正好,而且这黑色大衣一穿,显得方英秀格外有气质,一点不像在农村生活了半辈子的人。
方英秀能生出来林夏和林春两个模样好的人,她的长相也很出色。
只是因为在村里天天干活,穿衣打扮都是灰突突的,衣服宽大没型,也让她显得老了好几岁。
现在这大衣一穿,整个人都像变了一个样。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方英秀自己都忍不住小心摸了摸大衣,扭了扭身子:“夏夏,这真是我啊。”
“真是你。”
林夏看着方英秀这模样,并没有觉得很开心,反倒是心里很难受。她娘这些年,为了她和哥哥,真的受了很多苦。
“多少钱,大衣我买了。”
“你们真要买?这大衣可不便宜,我们领导专门从海市进货过来的。”售货员一脸傲气地说。
林夏直接掏出来钱票说:“多少钱?”
售货员一见林夏的钱票,态度360度大转弯,脸上带着笑赶紧回答,林夏付了账,把方英秀的旧衣服用布袋装起来,让她直接穿着大衣。
方英秀还不敢:“这衣服这么贵,一会儿再弄脏了,我穿着我那旧衣服就行。”
“娘,没事,这一会儿脏不了,穿着吧。”
林夏又看了看方英秀的全身,发现了她为什么觉得别扭,她娘还缺一双皮鞋。
她又带着方英秀去买了一双黑色的猪皮鞋。
皮鞋没有大衣那么贵,但也是几十,钱花出去,方英秀心疼得不行。
但是皮鞋真舒服啊,陪着大衣真好看啊。
方英秀最后也没脱下来。
林夏的强势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方英秀穿上后,也舍不得脱了。
“夏夏,你也去给自己买一身新衣服。”
“我不用。”林夏摆手说:“我在京城买过了。娘,今儿出来除了寄信,就是给你买衣服的。”
方英秀点了点她的头,脸上带着又心疼又欣慰的笑:“穿着这一身,我都不敢走路了。”
“娘,这有啥。等以后我带你去了京城,你会发现遍地都是你这样穿的。到时候你穿家里的衣服,才奇怪的。”
林夏挎着方英秀的胳膊走,两人准备去买点肉还有一些粮食之类的。
方英秀笑出来,看她说:“又哄我呢。我之前那衣服怎么了?都好好的。”
林夏注意着身旁的人,和方英秀说着:“我哄没哄你,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肉食依旧不好买,到了卖肉的地方,只剩下一些下水和骨头了,就这还是她们来得早,不然这些一会儿也得没。
林夏和方英秀没有挑,直接都买了。下水和骨头便宜。
卖粮食的地方富强粉没了,这东西紧俏,基本上一上就被抢空,剩下的一些杂粮面粉家里都有,林夏和方英秀就没有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