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拧眉说:“将这只银簪放入血水之中浸泡,景叔自然会感知到,然后出现的。”
“这样。”林羡之囔囔一声,急忙说道:“那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放入血水里面啊。”
现在三更半夜的,菜市场之类的都已经关了门,根本就没有办法找到可以流淌鲜血的东西。
我们必须要尽快找到魏元,而且不能拖延下去,不然等魏元的伤势恢复,那想要找到他可就麻烦了。
我的身体有斗篷男人的阴气,而且他的阴气也差不多将我的阴气给同化了,所以只要我不是受危及生命的伤势,基本都可以自己修复好。
眼瞅着无计可施,我只能狠下心,来到香店用小刀将自己的胳膊给割破,让鲜血全都流淌到盆子里面。
以前受伤后一直都难以愈合,所以非常希望自己有快速愈合伤口的能力。
可是等这种能力真的出现之后,我却非常后悔自己有了这样的能力。
因为鲜血才刚刚滴落几滴,伤口便非常快速的愈合,导致我又要用小刀割胳膊。
如此反复疼了数十次之后,鲜血这才接了一盆底,虽然不多,但是完全可以将那只银簪给淹没在其中。
等我将盆子端到了林羡之面前,她看了我一眼,似乎对刚才我伤口反复愈合有些好奇。
趁着她还没有询问出来,我急忙说道:“林姐姐,别愣着了,赶紧把银簪扔进去,等景叔出现,我们好商量对策。”
“要你说,我当然知道了。”林羡之哼了一声,将银簪拿起来直接扔进了盆子里面。
当银簪和盆中鲜血接触的瞬间,一股青烟弥漫了出来。
当银簪彻底和鲜血融为一体的时候,原本做工非常精致的银簪竟然开始分解起来。
我看得是一阵心悸,能被媚姨看重的东西一定不是寻常物件,而且我的身体比较特殊,也并不是寻常人的身体。
倘若我的鲜血和这只银簪起了某种化学反应,那不但毁了这只银簪,连苏上景都没有办法过来。
就在我着急上火的时候,林羡之也是一脸的男人,不安问道:“方文,这是怎么回事儿?这银簪怎么成这样了?”
我喘了口粗气,不安说道:“林姐姐,我也不知道啊,媚姨也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
林羡之焦急不已,在店里面团团转:“方文,媚姨说让你用你的鲜血了吗?”
我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没有点名道姓,只是说什么鲜血都可以。”
林羡之着急说道:“我怎么把这件事情给忽略了呢?你的身体本来就和常人不一样,你的鲜血可能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还会将这只银簪给毁了。”
我吞咽了一口唾沫,不安问:“那林姐姐,这应该如何是好?”
林羡之有些不满的看了我一眼:“别说你了,我现在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